好人总是死
自从有了我家小可爱,我就不怎么追发姐的直播了。不过还好有录像师傅萝菽菽,让我在B站上还能看到发姐直播的部分内容。
萝菽菽更新了一个视频,叫《陈一发儿,三观这么正的主播!关注了!!》,里面聊到了一个时事热点,就是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留学生杀人事件。
当然,这起事件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了,活下来的令人感到恶心。法律搞不定的,自然还有道德谴责。不过呢,在视频的最后,发姐说了这么一段让人伤感的话。“好气哟。为什么有些人,做了恶,却不一定做到惩罚呢。我经常看到网络上有一些很悲惨的事情,然后呢,下面有人留言,正义或许会迟到,却绝不会缺席。其实我看到这个评论,心里是有点不以为然的。很多时候,正义不是迟到的,而是从来没来过。而且迟到的正义……(发姐翻了一个白眼),说不清楚。”
看到这里,立马就让我想起这两年最让我感到难受的一句话,“不是强者生存,也不是弱者生存,而是适者生存。”
想做英雄么?
见义勇为的人,往往是受伤最重的那一个。遇事站出来负责任的人,往往是下场很惨的那一个。最努力工作的人,也往往是最早累趴下的那一个。收留被变态跟踪的“闺蜜”,有可能就是被捅了好几刀,因为流血过多而死的那一个。
历史上也往往都是这样。商鞅为了国家富强,大力改革,结果死了。王安石为了百姓推行新法,结果死了。岳飞“精忠报国”,结果死了。袁崇焕为国抗清,结果死了。教科书中总是让我们做好人,做好人就要想要保护别人,就要懂奉献、负责任、冲在最前面。然后呢,被好人保护的人都活了,好人都死了。
好人总是死,总是倒霉。更甚至,死了、倒霉了,还会被人骂是傻逼。
“不是强者生存,也不是弱者生存,而是适者生存。”这个规律实在是太冷酷了。好人不长命,祸害遗万年。
拼命不一定会成为英雄,但当一个懦夫却能活很久啊,反正正义来不来都那回事儿了。
人是如此,商业上也是一样。
前段时间看薛兆丰讲的一个案子,是说美国铝业公司的。
1886年,一个叫做查尔斯·霍尔的年轻人发现用电解的方式能够生产单质的铝。过了三年,也就是1889年,查尔斯获得了专利,然后他找到了一位叫做艾尔弗雷德·亨特的船长,船长给他投资了两万美元,于是他们造了电厂,开始批量生产铝了。
1889年,铝的日产量是50磅。将近半个世纪后,到了1937年,铝的日产量达到了100万磅。1887年,每磅铝的价格是8美元,到了1941年,每磅铝的价格是一毛五分钱。所以可以这么说,这家铝业公司配得上世界性英雄的称号了,他们发现了过去生活和生产中的一些问题,于是他们站出来负责,为全人类的生活和生产找到了更廉价的替代方案。然而,不管这家铝业公司做出了多少贡献,就因为他们做得太大,被政府起诉,然后法院判决这家铝业公司必须被肢解。所以一家好好的企业,被分成了好几大块。
当年洛克·菲勒的标准石油也遭受了同样的命运,有一个纪录片叫做《美国商业大亨传奇》,其中有这样一个桥段。法官讲,“在美国历史上,没有任何一家“托拉斯”企业,用如此恶劣的手段追逐暴利,不仅向铁路公司收去回扣,还定期进行掠夺性定价,用威胁的方式设立独家销售区,使得其他炼油厂破产。过去30年里,标准石油一直想方设法打垮竞争对手,使自己垄断市场,以抬高石油价格。洛克·菲勒先生,在法庭宣判前,你还有什么想说的么?”
洛克·菲勒讲了这么一段话,“我进入石油行业时,整个行业一片混乱,我建立了行业秩序,将低效率的二流市场变得规范,我之所以采取这样的方式,是因为别无选择。当我把灯光带给每家每户的时候,没有人抱怨。当我的出口业务创造了成千上万个工作机会,或赚到数百万美元的时候,也没有人抱怨。石油是这个国家的命脉,你说我的做法是垄断,但我叫它开创力。现在,你告诉我,我为什么在法庭上。”
可是,谁又管你洛克·菲勒怎么想,标准石油就在浪潮下被肢解掉了。
没人同情英雄,就像《X战警》中的世界观,“变种人”太强了,所以就该去死。就像留学生杀人案件中,那个幸存者的母亲对保护她女儿的死者的母亲说的,“你女儿命短,活该。”
枪打出头鸟,那为什么还要做好人?没有理由。
然而,有些人就是具备这样的属性,即使知道自己会死会倒霉,也想要去做一个好人,也想保护一下自己喜欢的人。借用罗永浩的一段话,“希望那些喜欢用‘枪打出头鸟’这样的道理教训年轻人,并且因此觉得自己很成熟的中国人有一天能够明白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有的鸟来到世间,是为了做它该做的事,而不是专门躲枪子儿的。”
有一句话特别酷,“我们坚持一件事情,并不是因为这样做了会有效果,而是坚信,这样做是对的。”
见义勇为是对的,有责任有担当是对的,努力工作是对的,收留被变态跟踪的闺蜜是对的。
我觉得为了自己喜欢的人,不管她是怎样对我的,即使她没良心,即使正义永远都不会到,我都应该做我觉得对的事情。只希望“好人总是死”这个规律不会影响人们追求去做一个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