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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昨天、今天与明天,拥抱爱与成长! ——读一本关于《追风筝的

2019-03-30  本文已影响0人  貝殼_e303

读书的昨天、今天与明天,拥抱爱与成长! 

                        ——读一本关于《追风筝的人》的故事

        从小到大,我一直在思考一些关于读书的问题,我为什么要读书,而且要读好书,一本好书为何值得反复去读?读书之后为何要写笔记和感悟……这些问题,就像《追风筝的人》中的主人公阿米尔追风筝一般,从我听小学老师讲的一个“贫穷”的打工仔将书装满一屋子的故事起,萦绕着书的故事便成了我心中永远追寻的一个风筝了。

        我其实是一个不好读书的人,感觉自己并没有养成很好的读书习惯,学生时代读书是为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乱读一通,不求甚解。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特别是选择律师职业后,读书更是成了一个谋生的任务,读的书不是关于法律、经济,便是关于谈判的心理哲学。幸得功利性的读书也不无益处,与书亲近难免被书中的香气感染,慢慢地“任务”褪去了,美丽的心灵便从书中走来,与昨天的自己握手言和,书成了我真正的朋友。当然,好书是难得的,遇到一本好书不仅能读到书中主人公的昨天,今天与明天,亦可以看到作者的今夕前夕,还会让读者忆起自我的昨日今日……书中的主人公得到救赎或许需要二三十年,而读者若想得到救赎也许只需要一本书。《追风筝的人》便是这样一本可以让读者得到救赎的书。

        作者曾说《追风筝的人》正是这样写就的:“我脑海中有两个男孩,其中一个在感情和道德上不知何去何从,摇摆不定;另外一个单纯、忠诚,生性纯良正直。我知道这两个男孩的友谊前景暗淡,两人的决裂对他们的生活影响巨大。内中缘由是促使我在2001年3月开始创作这本书的原因。我必须将其找出来,因为到头来,于我而言,写作总是服务于我自己,是一种把故事告诉我自己的行动”。《追风筝的人》很大部分发生在20世纪70年代,苏联战争之前的时期,对很多西方读者来说,实际上是个盲点。甚至还有相当多的篇幅谈到流亡美国的阿富汗人,而至少是在小说界,这些人很少被提起。罗雅(作者的妻子)最后的也是产生作用的理由是:他们妖魔化,你可以人性化。后来,作品出版了,读者的来信让作者惊讶:“在这些信中,我看到小说作品独有的联结人们的力量,我还看到了人类的体验有多么普遍:羞耻、负疚、后悔、爱情、友谊、宽宥和赎罪。”

        开卷有益,作者在前言中便点明了我心中关于“小说”的迷灯:每个读小说的人都是为了共情,而且共的是自己内心的情感,此所谓在小说中找寻自我。虽说,共情是人与生俱来的能力,但唯有在阅读文学小说时,才能使人的自我共情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这也许就是世界文学史蔚为大观的原由吧。那是人类精神文明的灯塔,是人类情感的鲜活记载,读一本世界名著就像在参观一部精神文化博物馆一般,在情感和精神体验上是丰盛而满足的。因此,热爱读书吧!拥抱一本好书吧!

        读《追风筝的人》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呢?跌宕起伏,波澜壮阔,细致入微,引人入胜……词语的描述总显得苍白,唯有身临其境才得感受其中之奥妙,这里摘抄一段书的开端:“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

        今年夏季的某天,朋友拉辛汗从巴基斯坦打来电话,要我回去探望他。我站在厨房里,听筒贴在耳朵上,我知道电话线连着的,并不只是拉辛汗,还有我过去那些未曾赎还的罪行。挂了电话,我离开家门,到金门公园北边的斯普瑞柯湖边散步。晌午的骄阳照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数十艘轻舟在和风的吹拂中漂行。我抬起头,望见两只红色的风筝,带着长长的蓝色尾巴,在天空中冉冉升起。它们舞动着,飞越公园西边的树林,飞越风车,并排飘浮着,如同一双眼睛俯视着旧金山,这个我现在当成家园的城市。突然间,哈桑的声音在我脑中响起: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我在公园里柳树下的长凳坐下,想着拉辛汗在电话中说的那些事情,再三思量。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我抬眼看看那比翼齐飞的风筝。我忆起哈桑。我缅怀爸爸。我想到阿里。我思念喀布尔。我想起曾经的生活,想起1975年那个改变了一切的冬天。那造就了今天的我。”

        小说是全部围绕这个开端来写的,主题也很鲜明:关于救赎,关于“放下”,亦是关于“爱与成长”,这是人类共同的主题与情感。现在回想,小说中的许多情节还历历在目,仿佛亲身经历一般。阿米尔与哈桑儿童时期在父亲的园子周围嬉戏打闹的场景,在山坡的树下讲故事的场景,阿米尔为争取父爱与哈桑置气的场景,哈桑为救阿米尔正面迎战敌人“阿塞夫”的情景,以及最后一次一起追风筝,阿米尔赢得了掌声,却任由哈桑被阿塞夫伤害,使自己成为“心中的懦夫”的情景……小说中的关键人物索拉博是故事中的英雄,也是所有人的救赎。他是一生下哈桑便将他抛弃的哈桑的母亲娜丽莎的救赎,是主人公阿米尔的救赎,亦是人们战胜战争与暴乱创伤的救赎。娜丽莎用四年的爱与陪伴,补足了内心对哈桑的母爱的亏欠,最终带着“莎莎”了无牵挂的逝去。阿米尔再次回到被塔利班武装分子控制着的阿富汗,从已成为塔利班武装头目的阿塞尔来了一场真正的正面对决,即使被打得体无完肤,甚至有了哈桑式的“兔唇”,但却再无胆怯与懦弱,可以给饱受伤害的索拉博,哈桑的遗子,以心灵慰藉,甚至一度得到他最大的信任。最终,阿米尔在愿为索拉博千千万万遍的追风筝比赛中获得了人生中最大的微笑。

        ……“你想要我追那只风筝给你吗?”他的喉结吞咽着上下蠕动。风掠起他的头发。我想我看到他点头。

        “为你,千千万万遍。”我听见自己说。

        然后我转过身,我追。

        它只是一个微笑,没有别的了。它没有让所有事情恢复正常。它没有让任何事情恢复正常。只是一个微笑,一件小小的事情,像是树林中的一片叶子,在惊鸟的飞起中晃动着。但我会迎接它,张开双臂。因为每逢春天到来,它总是每次融化一片雪花;而也许我刚刚看到的,正是第一片雪花的融化。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我追。

        与昨天的自己握手言和,不再逃避和怯懦;拥抱今天的自己,感受爱与美好;迎着风去追,明天就像那只等待着你追寻的风筝;为你,我愿意千千万万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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