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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风》,我要疯了

2017-04-09  本文已影响372人  密林中的阳光

文/密林中的阳光

看完《风》,我要疯了

《且听风吟》简称《风》,是村上春树的处女作。今天,我把它读完了,仿佛感觉要疯了。

这不是一句吓人的话,我也没有撒谎。此刻,我的大脑很凌乱,犹如风中飞扬的头发胡乱的渗入脑髓。

我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呢?只因为村上春树施了魔法,时而吹来顺风,时而吹来逆风,时而吹来龙卷风……

我不断的去适应,但效果并不明显。阅读本篇小说,我的注意力出奇的集中,否则我根本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本篇小说,一共40个部分。但无论如何,读完上一部分,我都无法预测到下一部分他要说什么。就像风一样,上一秒不知下一秒如何吹。

笨拙的我,尽量不被《风》吹疯。于是,我每看完一部分都给它总结一下主旨,看完之后,再浏览一下我总结出来的内容。所以,我很庆幸,我是要疯了,但还没有疯。

接下来就《风》表达一下个人意见。

首先,就全文的经络来看,它比较凌乱,无法捕捉。比如说,第七部分是写他小时候的事情,第八部分突然就冒出“在别人家里醒来……”。这女人是谁?我在看他对她的外貌描写时,不停的问,促使我继续往下读。这就是所谓的埋下伏笔,铺设悬念吧?

其次,虽然本篇小说构思没有按常理出牌,但每一部分主旨清晰,容易概括,甚至大多不需要读者概括,第一句就是那部分的主旨句。就算有些主旨句不是第一句,也是非常明显的出现在该部分的头几段。而且村上春树总能抓住读者的心理。每当我读到每一部分的第一句,我就想去读第二句。比如:第十八、第二十二部分的第一句是“电话铃响了。”。就那么简单的几个字,它却勾起了我的好奇:谁打来了电话?又要发生什么事情?还有,第二十七部分,第一句“我做了一个噩梦。”,当你读到这一句时难道你不想知道他到底做了一个什么样的梦吗?就因为这样,《风》,几乎是我一口气读完的。

第三,我想从村上春树的用词上说几句。简练、易懂,但又不失奢华。此处我想针对第二十七部分来进行说明。这一部分主要写他从噩梦中醒来,然后去杰氏酒吧见鼠。如果让我写,多半要写得像记流水账一样。可在这里我恰巧注意到了他对时间的推进。“时钟指向十二点。”、“两点不多不少”,看似两个普通交代时间的句子,却让我觉得他是精心打造了的,既易懂,又把时间描述得有血有肉,让人不觉得干瘪。

第四,我想对文中的语言点个赞,形象、生动。此处摘抄几句附上:

她看上去笑得很开心

到底有多开心呢?

像是很多年不曾笑过。

既生动,又形象,还可以让读者展开无尽的联想。

再比如说,当他咬牙问鼠:

“女孩怎么样?”

鼠是这样回答的:

世上有的事情是奈何不得的。

如何奈何不得?

比如虫牙:一天突然作痛,谁来安慰都照旧痛个不止。

如此奇妙的回答,既委婉又形象,还略带无奈。

还有很多这样优美的语句,此处就不一一列举了。

第五,我想说说他对人物的刻画。文中有一个女人,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为什么,因为,她有一个特征,左手只有四根手指。而且这一特征,村上春树总会着重的渲染。

例如:

那是一只像鸡尾酒杯一般的凉冰冰的小手,四根手指令人心情愉快地并列在一起,极为自然,俨然如与生俱来。

到底有多自然呢?他又说了。

这种自然程度近乎奇迹,至少比六根手指并列在一起远为得体。

细细的翻阅不难发现,只要有这个女人出现的部分,就会说到她那只“不正常”的手。自然而然的,她的特征就印在了我的脑门上。

最后,我再说说该篇小说对环境的描写。例如他形容隐约望见的海面:

粼粼细波明晃晃地折射着刚刚腾起的太阳光。凝目细看,只见脏兮兮的货轮无精打采地浮在水上。

明明是静态的事物,他把它描写得有血有肉,仿佛都写活了似的。

大概就说到这里吧,以上纯属个人拙见。

我不知道村上春树为什么这么写,正如“白昼之光,岂知黑夜之深。”。

但我喜欢这篇小说。喜欢它情节的“颠三倒四”,而又扣人心扉。就像风,不知道会吹向哪里,但仍然疯狂的追赶,且听风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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