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痴——漫谈》
经典之所以被称为经典,便是这类作品总有许多优秀的内核。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白痴》,我此前想也许可以从在时代浪潮下,纳斯塔西娅之死和公爵彻底疯了的结局里,找他们悲惨结局的必然性,也可以深挖公爵身上那被称为“可怜的骑士”的神性品质。或是从情感入手,去谈纳斯塔西娅与阿格拉娅对公爵情感的细腻处与差异……诸如此类,这部作品有太多可以值得品评的方向。即是自娱,那么不设限,只看胸中这口气能吐多长。
首先从白痴这一名字入手,乍一听,本书主人公是个傻子,除他之外都是精明人体面人。可看着看着读者也就逐渐反过味了,我将公爵的内在用中国的词汇来形容,叫赤子。因为早年生病,乡下休养,加上平日多接触孩子,少尔虞我诈,这一系列的设定养出了公爵的赤子之心。他懂得很多,但他依然怀揣着理想主义的心思去相信别人,哪怕所有人都知道那是个骗局,当热烈的真诚碰见了虚伪,真诚反成了火炭一般伤人的东西。这也是为何公爵在书里几次名场面堪称贴脸开大,书中各人只能说公爵白痴,因为他们清楚,那些话以一种最精简直白的方式揭开了所谓上流,体面,规矩的遮羞布,而揭开这一切的当事人,却一脸无辜的看着各位。
该说陀翁是会写剧本的,这本书的情节设计由几个高潮组成,纳斯塔西娅生日之夜,公爵揭露假遗产继承人的集会,阿格拉娅与纳斯塔西娅情敌对峙,纳斯塔西娅争夺公爵,最后逃婚,最终章纳斯塔西娅之死,各方迎来结局。每个高潮部分,都是小场景,多人物,个人独白凝练且亮眼,在本书创作的年代尚未流行电影,电视。本书极其契合话剧戏剧的演绎形式。何况结合当时俄国的现状,书中穿插了大量借角色之口批判社会现状的话语,放在今时会觉得过于冗长,可在当时,那怕是极为新颖的内容与形式。大段的独白倘若在话剧演员的表演下娓娓道来,想必可以激起一片叫好声。
在当时的俄国上流社会,运行的规则无疑是将公爵与纳斯塔西娅视为异类。一个充斥着理想主义情怀,基督教旨里博爱精神的从国外归来的公爵。一个是年少被人欺辱,包养,而后又遭抛弃被当做商品待价而沽的年轻美人。前者虽有公爵之名,可理想与神性在那个自诩上流的世界,是灼人的炭火,“上流人”靠近,势必要被灼伤,碰一鼻子灰。后者则是即便有心重新开始,可舆论的裹挟会让别有用心者犹如汛期江河里的泥沙,滚滚而来,岸边水草再亭亭玉立,也架不住那一波又一波,仿若无尽的冲刷,人的样子,在那个上流世界里,是“上流人”的评价决定的。也正因此,纳斯塔西娅之死和公爵疯了,这结局可以说是世界线的收束,无论他们怎么去做,最后的结局都是一样,因为他们的特质如此。
乍一看,故事情节并不复杂,无非是个经典的落魄贵族,突然因经典的遗产继承发迹,又卷入了风流韵事,最后因情而死,散的经典结局。这类小说在当时的西方小说里,也有不少的作品。而我盛赞陀翁,则是在于他写的情感,极为细腻与真实。
纳斯塔西娅生日夜那一场独白的发疯宣泄,她为何一下子就要嫁给才刚见面的公爵?因为在场熙熙攘攘,只有公爵把她当做女人来看待与救赎。她不是数万卢布陪嫁的“附属品”,也不是被人问要出多少钱才可以娶走她,像当做一件商品。更不是如那些上流人士仅因为她的无辜悲惨的遭遇,就低看她一眼。公爵的求娶,是怜悯,是救赎。是在那城堡里唯一真挚且能被感受到的光与热。因此纳斯塔西娅伸出了手,在短暂握住了那温暖后,忽的放开了手,又一头扎进深渊,所有在场的人包括她自己,都知道那是不归路,可她还是选择了罗戈任。只是因为她觉得她不配接受这样一个真诚的人的救赎,她的脏污会玷污公爵的神性,这份神性在她朴素的头脑里,只觉得要配上最好的才值得,也因此,纳斯塔西娅极力撮合公爵与本书第一美人阿格拉娅的婚事。情感上这一抓一放,逃跑却又撮合,笔力可见一斑。
而阿格拉娅作为本书第一美人,她所喜欢的那“可怜的骑士”,也正是公爵身上那被称为博爱,神性,理想主义的东西。阿格拉娅天真,不谙世事,在陀翁的笔下,她值得一切最好的东西,她并未被“上流”浸染,可她是瓶中鲜花,笼中之鸟,没有自主的能力,那么结局也是肯定的。书中最后阿格拉娅与一个号称爱国情怀,打着复国旗号的外国人结婚,不久后被骗,这又何尝不是又一个纳斯塔西娅式的轮回。天真烂漫在书中那个时代,注定会无法留存。“可怜的骑士”,也只会迎来智能器官彻底损坏,疯癫的结局。
尽管我对俄国历史并未有过多了解。可文学与政治,历史从来是紧密相连。在俄罗斯文学中那独特的牺牲精神,自我毁灭精神,是在其他西方小说里不常见的。本书中阿格拉娅的姐姐们,就有着为了小妹牺牲自己的幸福的觉悟,他们觉得理所应当。公爵求娶纳斯塔西娅,也是由于看见了那照片里她的忧伤,更多的是是出于救赎,怜悯。这让我不禁想起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保尔的婚姻。他娶达雅的源念头是出于帮助达雅,而非爱情,这种自我牺牲的精神,并不是第一次在俄罗斯文学里体现。至于自我毁灭,更是显现了俄罗斯文学中那奔放辛辣而又热烈的情感。纳斯塔西娅赴死之旅,极具张力。在那场情敌对峙里。她先是放弃,而后争辩,发疯宣泄,在赢得了胜利后昏了过去,醒来后第一时间扑向了公爵:我的!我的!”她叫道,“那位骄傲的小姐走了吗?哈哈哈!”她歇斯底里地笑道,“哈哈哈!我居然把他拱手让给这位小姐!何必呢?何苦呢?我真是疯子!疯子!……滚,罗戈任,哈哈哈!”
如此强烈的情感,可最后在婚礼现场逃婚,她对罗戈任那句:“救救我!快带我走!上哪都行,快走!”她明知会被罗戈任杀死,可说的却是救救我,救的是公爵?还是她自己,毁灭的是公爵还是她自己?这短短一句,后劲大的厉害。
爱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罗戈任的行事与结局最好的阐述了这句话。我将他对纳斯塔西娅的情感,姑且浅薄的认为是出于沉没成本才做出的一系列行为。我们很多时候认为成本是物质的,大多能被补偿的,可精神上的劳心劳力,一样会在情感的取舍中干扰决策。罗戈任对纳斯塔西娅的情感,与其说是爱欲,更多是对自己付出的不舍,我付出了就要收回一些东西,哪怕是杀死她,也要由我杀死她。
无论是过去与现在,情深不寿都适用,本意原是出自金庸先生的《书剑恩仇录》,多被引用指爱情。在我来看,不妨把意思扩大一些,情可以指一切强烈的容易执着的情感,过分强烈的情感波动会影响判断,进而昏招频出,这无疑对个人的人生发展是不利的。
《白痴》作为一部流传了上百年的作品,尽管桥段大纲上并不新鲜,但对于情感的把控,情节的几个高潮部分的掌握,可谓巧妙,我想在那个时代下,这本书的横空出世,一定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赤子之心难得,所以珍贵。虚伪者观之如镜,映着那些丑恶,于是便口诛笔伐,称:白痴!
这世上白痴该多些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