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家乡食物的眷恋,是我们一生的宿命
文/豌豆
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惟独在记忆上,还有旧来的意味留存。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
看过一期《向往的生活》,戚薇来当嘉宾时点了一道上海菜——熏鱼,黄磊问她:“怎么你一个四川人点了道上海菜?”戚薇说那是她的外公常常会做的一道菜,而自外公去世之后,自己便很少再吃了。
熏鱼一做好,何老师夹了一块肉给戚薇,细细品尝下来,她的眼泪止不住地流淌,把一旁的何老师吓得有点不知所措。吃到熟悉的菜肴,她又想起了外公。也许不会是一模一样的味道,但是那份熟悉就足够令人怀念起,味蕾受到刺激,情绪翻涌上来,自然潸然泪下。
人往往这样,将感情寄托在具体的事物上,就像黄磊所说“吃到一个好的东西,想到最亲近的人。人记得最多的东西,都是感官记得的。”这样的眼泪,不是矫揉做作,是福气。我们与曾经亲近的人在世间尚留有一份联系,可以时时缅怀,是值得高兴的。
回忆不是空洞的,它总会具化成一种颜色、一份味道、一段声音,在不经意的瞬间,袭击进你的脑海,然后翻天覆地。
夜晚我下班回家,坐在公交车上,路过一个陌生的路口,行道树的生长姿势,称着那一角灰蓝的天空,路灯发出暗淡的光来,那分明像极了我中学时期走过了六年的路。一瞬间,记忆就翻飞着,过滤出一帧一帧回不去的美好。
在操场上瞥见一个背影,风一样的身姿从旁边闪过,近身,又远去,一圈一圈重复着,又想起来也曾有一个古灵精怪的人会在清晨去挥汗如雨,染了一身白露返回来上课。
突然闻到一阵熟悉的菜香,那是不同于食堂批量生产的味道,有更多的家的情绪。想起逢年过节,会帮外婆打打下手,裹一盘春卷,嘴馋了要休息会先吃饱;或是酿一盘豆腐,把所有的哨子都塞进去,酿成一个一个饱满圆润的样子。
有想吃的东西,不一定是嘴巴寂寞了,也有可能只是情绪上涌了,外化成对食物的眷恋。
就像在学校里,每到饭点,想到只能吃食堂里翻来覆去的几个窗口里的菜,我总恨不得飞回到家里去,去拥抱那些我心心念念的小吃:烫皮、豆花、线粉、蒸粉......爷爷院子里的无花果成熟了,爸妈要喊我回家;家乡小院里的杨梅结了一树红灯笼时,也喊我回家。这些花花果果枝枝蔓蔓,牵连着一份情情意意缠缠绵绵。
鲁迅在《朝花夕拾》的小引里也写到:
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惟独在记忆上,还有旧来的意味留存。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
有时候将家乡的特产带来与室友分食,你眼中好吃得不得了的食物在他人尝来不过如此,甚至味道还怪怪的。这也不难怪,吃是一件及其个人的事情,甲之蜜糖,乙之砒霜的事情常有发生。
我们眷恋的不只是那种味道,还有味道里藏着的意味。是要“将你哄骗一生,使你时时反顾”的寄托。旁人不懂得,便吃不出那份情意。
正如余秀华在她的诗集《摇摇晃晃的人间》里的自序说道:
一直深信,一个人在天地间,与一些事情产生密切的联系,再产生深沉的爱,以至到无法割舍,这就是一种宿命。
人的宿命就是如此,便是反复将其翻起咀嚼,也是愿意的。
作者介绍:大家好,我是豌豆,一个爱生活的励志女孩,喜欢在社交平台上记录生命中的一切值得与不值得,梦想在2050年之前开一家花店。欢迎关注我,一起欣赏生命该有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