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面子和礼
林语堂先生在《脸与法制》一文中写道,中国人的脸,不但可以洗,可以刮,并且可以丢,可以赏,可以争,可以留,有时好像争脸是人生的第一要义,甚至倾家荡产而为之,也不为过。
中国人做大部分事,“要面子”总是其中一个理由,不偏不倚、根深蒂固。武汉大学花几百万建造的大楼,因为是违章建筑了,还未投入使用便炸了;一些政府穷得没办法,上头来检查,还得东拼西凑、东借西借,规避检查,营造光鲜亮丽的假象;听说一些农村嫁女儿,没有几大件、多少万,不弄得人尽皆知、村里人羡慕嫉妒的眼红,就不愿意罢休。
人追求美、好本来是一个真命题,怎么到了我们这人,就变了味儿,就容易把形式凌驾在内容之上了呢。
我们从小就被教育,“中国是个礼仪大国”。我们那套关于礼的理论,来自我们古代的社会背景。小农经济下的男耕女织,带来的“家”的概念,众人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等级和秩序制度衍生了「礼」,以来规范行为。这时候的礼,是“乐殊贵贱,礼别尊卑”。长期被这样的思想环境禁锢,为了显示我们活在新兴时代,我们恨不得一并把这一切推翻、再践踏两脚,以来显示自我的进步、时代的新浪潮。
于是,“礼”就由当初的"Ritual"到了现代的"Compare"。身边的人若是背了个昂贵的名牌包,得嘞,过两天哪怕是省吃俭用、步行上下班,攒他个三四个月,也得买个并驾齐驱的东西,以来彰显得意。在这个人人平等的时代,我们若是看见原本认为低自己一等的人,过上了好日子,内心的阴暗面就愈发作祟,不说上几处坏话,是不会罢休的。
再换个角度,最近有名的刘洲成家暴事件,南方在女方怀孕及月子期间进行多次家暴,导致其一次流产。事情一出,难以置信,我竟然搜到了“女方私生活混乱”“女方小三上位”说这些话的人,是三叉神经出问题了吗?女人因为家暴和保护孩子离婚,有人背后骂她脏、骂她是个没人要的货色。其实很多时候,女人不敢离婚,就是自己和原生家庭承受不住这莫须有的罪名,这不也是最直白的羞辱,让人丧失尊严和面子吗?当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一些弱势群体身上,才显得苦上加苦。女孩儿被强奸,有几个敢出来发生?新闻甚至可以给施暴人打马,而让受害者的脸面直直的在电视上展示。
她们被当作了什么呢?我们要面子,别人就不要尊严了吗?
中国人很奇怪的,当我们谈论起自己的祖国时是心潮澎湃团结一致的,国人全是同胞,但转到行为上呢,却很容易犯错误。在一些时候,就变成了自私虚荣又不顾及他人的小气鬼了。
不过,“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