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推演:微观物质的实在性和虚拟性
这是《吾学通论.导论》部分关于“量子物理与哲学”的一个案例,欢迎批评指正。
为了辨明微观物质是否具有实在性,我们做一下命题推演:
实在论观点:通常认为,它是指实在的粒子(例如电子)同时拥有波动性质和微粒性质。
非实在论观点:一种被命名为非实在(可以理解为虚在)的物质(例如电子)可以呈现出波动性质和微粒性质。
实在论命题:“某个实在的电子A具有波粒二象性”。
I.命题推导
判断命题1.存在实在的电子A;
解释命题1.1实在之物意指可以被感觉(或可观测)之物
解释命题1.2实在之物是客观存在的、确定不变的
判断命题2.电子A具有波动性;
判断命题3.电子A具有粒子性。
II.链接性公设
逻辑性公设1:感觉之物(或可观测)可以存在
逻辑性公设2:实在之物可以被命名
逻辑性公设3:确定之物不能同时蕴含相反的性质, 即不能正反同体,否则就不再确定。
经验性直观公设:波动性和粒子性属于相反的性质
推论1:判断命题1.2.3至少有一个是错误的,严格的说,判断命题1.2.3至少有一个是不存在的。存在的合法性都需要确证。
III.命题确证
确证命题.判断命题2和判断命题3已被实验观测验证。
推论2:.判断命题2与判断命题3矛盾
推论3:实在的电子A不具有波粒二象性
非实在(虚在)论命题:“某个虚在的电子B具有波粒二象性”
I.命题推导
判断命题1.存在某个虚在电子B
解释命题1.1虚在意指非感觉(或不可观测)之物
解释命题1.2虚在之物没有客观性,具有不确定性
解释命题1.3虚在之物可以对观察者开显,即向观察者呈报现象
判断命题2.电子B呈现出波动性
判断命题3.电子B呈现出粒子性
II.链接性公设
逻辑性公设1:虚在并非不存在,非感觉之物(或不可观测)可以存在。
逻辑性公设2:虚在之物可以通过间接方式被推知:实验测量(实验推知),或者严谨的运算逻辑(逻辑推知)
逻辑性公设3:被推知的虚在之物可以被命名
逻辑性公设4:虚在之物可以具有相异(甚至相反)的呈现形态
经验性直观公设:波动性和粒子性属于相异形态
III.命题确证
确证命题:判断命题2和判断命题3已被实验观测验证。
推论2:判断命题2与判断命题3相矛盾
推论3:虚在的电子B具有波粒二象性
经过命题推演得出的基本结论是:微观物质不具有实在性,可以看成一种虚在或潜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