斋聊:读书,不一定买书
一、
我有一个朋友,叫小可,她可是一位爱书的女孩,很喜欢读书,也很喜欢收藏书,她家里的书柜上,摆满了各类书籍,甚至许多都堆到了地板上。
虽然她只是在这座城市租了个公寓,她仍旧会很用心去布置她的书柜,可谓是真正的爱书人。她喜欢尼采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喜欢卡尔维诺的《看不见的城市》,喜欢博尔赫斯的《恶棍列传》,喜欢钱钟书的《围城》。
有一次,跟她在书房呆着聊天,她跟我说,书架上的书,有一半她并没有看过。
我并不惊讶,我跟她说,博尔赫斯就曾经说过,没读过的书,永远比读过的书价值要大。
毕竟我们都对未知有好奇,书籍的书名,很容易就给我的未知,标注下一个名词,里面,是书名所述说的世界。
其实有时候,我也会像小可一样,喜欢把看到不错的书买回家,很多时候,翻到一半,要不就没有时间看完,要不就看到一半就看不下去了。毕竟是自己买了的书,它永远都会在那里等着自己,也许我们对待自己能够永久占有的事物,都会有这种心态吧。
二、
我们时常会到一些精致的小书店闲逛,一呆一个下午,胡乱地看,偶尔相互谈论手中翻阅的书籍。跟她相处的时光是愉快的,每每离开书店时,我们手里都会抱着一两本新买的书回家。
最初,我们仅仅只是一块在书店里阅读,渐渐地,我们会带着笔记本或者电脑到一些书吧,一边阅读新找来的好书,一边做一些记录,偶尔懒些,在读到好的句子,或者有一些好的想法的时候,也会随手在手机上记录下来。
自从我们开始一边阅读一边记录后,我们在离开书店的时候,抱回家的书,也就越来越少了。毕竟很多书,在我们开始做笔记做摘录以后,便没有那么大的价值值得我们带回家反复去阅读了。
曾经听说钱钟书先生的一个故事:
钱钟书搬到曹觐虞的房间后,常风才对他的读书方法有所了解。他是一个礼拜读中文书,一个礼拜读英文书。每礼拜六他就把已读过的书整理好,写了笔记;然后抱上一大堆书到图书馆去还,再抱一堆回来。他的中文笔记本,是用学校里印的16开大的毛边纸直行簿。读外文的笔记,用的是一般的练习本。他一直就是这样的习惯,看了书每天都要写笔记。他的大作《谈艺录》和《管锥编》,都是这个时期就打了基础的。他当时的一些看法,后来有些由他自己纠正了。他后来还在一篇文章中提到,他以前对克罗齐的著作有偏见,没有认出人家的正确性。常风想,他在晚年想纠正的年轻时的看法,一定是很多的。
三、
读书,确实不一定买书。
我们可以通过到图书馆去借书,这样做,其实会更有利于我们阅读一本书,毕竟,这是别人的书。
别人家的书,别人家的知识,要赶紧窃取。而且一段时间后必须要还,这种心态,跟我们读自己买的书的心态是完全不同的。
自己的东西,就算放在那里一辈子不翻都是自己的,我们的潜意识都会这么觉得,只要我们需要,这本书就会在那里等我们。
有一个概念也许很多人不知道,书本以及书本里的知识,跟其他生活用品或其他物质上的东西是迥然不同的,那就是,一本书籍放在书架上,跟一个玩偶放在书架上的差别,虽然都可以为你的书架增添光彩,但是玩偶的把玩仅仅是在物质表面上的,而书籍的价值,更多的在阅读的过程,与作者的文字产生的互动,精神上的互动。
我们可以随时拿起锤子、螺丝刀去做事,但是对于躺在那里的书籍来说,我们必须花时间去翻开它,一页一页,慢慢阅读完,然后通过自己的理解,合上这本书之后,我们才能站起身来,参考书籍的内容,去做事。
其实读书最重要的就是与书本中的文字,进行精神上的互动,跟作者进行交流,这样阅读下来后,我们才能够得到一些书本所传授的知识。而且这些互动一定要记下来,不然的话,这些精神上的互动,会在瞬息之间,消逝在时间的河流中,毕竟好记忆不如烂笔头嘛,何况我们现在还有手机。
在如此知识爆炸的年代里,我们都必须牢牢记住一件事,那就是,有用的知识,永远是少数,不要看当下有多少读不完的东西,有用的并没有多少。
为成为未来更好的自己,而阅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