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是何意思?
说点大白话吧,简单的来说,判了缓刑,就是把人放了,不关押了。
(很多人还是不理解我的意思吗?缓刑就约等于释放了,缓刑时间结束之后,刑罚就结束了。不会再关押了)
缓刑二字可以简单理解为“先不关押你了,放出去,但是要延长考察时间”一般都是比较轻的罪(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包括三年),一般来说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比如把钱赔到位了,这个不是必要条件),然后法院认为把你放了没啥危害性,这个时候就有可能判缓刑。
判缓刑对于被告来说当然是好事,所以都会积极争取想要缓刑。因而犯罪的这个被告就会积极坦白、态度良好、积极赔偿,这样期待法院宽大处理,判个缓刑。
而缓刑当然是比实际关在监狱里爽多了,所以缓刑的时间比实刑都要长一点。比如说判一年缓两年、判三年缓五年。
不存在判10年缓15年这种操作,能判十年的罪,都不是小罪名了,这种大罪呢,不能判缓刑的。
缓刑期间,虽然在家,但是一要听话,法院的话老老实实的听;二要按规定定期报告自己的情况,比如说想开店了什么的都得报告一下,这个是向司法局汇报,或者有社区矫正机构;三就是如果法院判决的时候不让你见某个人(比如某同案犯也判了缓刑),你就不能见,如果见了就是违规,违规的话问题就很大了,可能重新收押回去;四呢就是如果要离开所在地区市,得打报告申请。出国之类的就暂时不要考虑了。
如果你缓刑期间表现良好呢,但最后一天犯错了,前面的好表现都没用,会重新收监。因而缓刑也是不自由的,只是更人性化一点来处罚。
缓刑期间一旦犯罪就会重新收监,而且新犯罪的判罚会把之前的罪摞一起。还有就是,累犯不能缓刑。累犯就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还有就是,累犯不能缓刑。
累犯就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
还,有我必须说一句,死缓,居然有人说是死刑,缓一缓,两年后执行死刑。现在不是这样的。法院确实是判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但是不是两年后执行枪毙,一般会执行无期徒刑。
死缓其实虽然列在死刑里面,但是基本上就死不了了。死缓的两年,是考验期,这两年也是关在监狱里面的,被告在被羁押期间表现没啥问题,就直接转成无期徒刑了。如果这两年被告在号子里把人胳膊打断了之类的,那么就有可能被执行死刑。只要这两年表现良好,死缓就会变成无期。
后面说几句,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指的是,直接判无期的转这个年份;如果判死缓再转无期的,减刑也是减为25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我国判刑,从轻到重大体分为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缓(有的死缓会限制减刑,这个就比一般的死缓判的更重)
死立执
除此以外,还有罚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
顺便科普一下追溯时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