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流浪汉
一个男人,衣衫褴褛,本是淡蓝色的衬衫上有太多暗黄色的污渍,几乎看不出本来的颜色了,黑色的裤子上打满了五颜六色的补丁,靴子则破烂不堪,五个脚趾头都露出来了。至于帽子么……他根本就没有。
他正蜷缩在宁静祥和的伍兹索利郊区的一处墙边,双手抱膝,头深深地埋在了两腿之间,枯瘦如柴的背有节奏地起伏着。
街角出现了一个高挑的倩影,一位年轻貌美的小姐缓缓走来,华丽的裙摆将她修长的双腿和小巧的便鞋完全遮住,腰间紧绕着的饰带衬出了她完美的腰身。她迈着优雅的猫步,在面纱下好奇地盯着那男人。
她走到男人旁边,微微欠身,小心翼翼地开口了:“先生?”
男人毫无反应,她忍不住提高嗓门又叫了两遍:“先生?先生?”她几乎要伸手拍拍男人的背了。
男人猛地坐了起来,他看上去颇为恼怒,并且睡眼蒙胧。他脏兮兮的胡子纠结在一起,狭长的眼睛、深陷的眼窝和大脑门使得他看上去十分可憎。
他的声音尖利刺耳,同时还有点沙哑:“小姐,您没看到我在睡觉吗?”
她又惊又窘,欲言又止。
“哦,小姐,您不会是想安慰我这个可怜的流浪汉吧?您想看到我抬起一张满是泪痕的脸,并且跟您倾诉我的悲惨经历是么?”男人辛辣地嘲讽道,“我只是想打个盹,却要被您泛滥的同情心打扰!”
那位小姐仿佛受到了莫大的羞辱,急急地走开了。
男人轻蔑地盯着她远去的背影,骂骂咧咧道:“见鬼,这有钱的傻瓜有同情我的功夫,怎么不给我扔几个硬币?”
他站了起来,开始在周边漫无目地闲逛。
他是一个流浪汉,两年前还是个小职员,靠着一份微薄的工资勉强度日,他曾在国外读过书(事实上他在国外光顾着寻欢作乐,根本没怎么读书),对文学颇有几分兴趣,喜欢和同事卖弄他那点可怜的学识。
某天,他向报社投了几篇小说,写的是改编自同事真实经历的一些无聊小故事,但他对此稍作了一番修改,笔调漫不经心,似是玩世不恭、愤世嫉俗,编辑对这些“有些幽默感,讽刺了当下小市民的风气”(这是编辑的回信)的作品还挺赏识,于是他就这样赚了第一笔稿费。
他尝到了甜头,向一位专职写作的有钱的老同学咨询了相关事宜,那老同学满脑子荒唐的念头而他的家境又能支持这些念头,便向男人吹嘘,写作这方面的钱是多么好赚啦、作家有多舒服啦等等。男人不喜欢当小职员,便真的辞去了工作,当起了作家。那时候,那个可以供他出国的家庭早就破产了。
有那么一段时间,大概几个月吧,他奋笔疾书,居然赚到了些能维持生计的稿费,但其实这些钱和他当职员时的工资比还低一点点。后来,他本就没什么想象力的大脑再也没法输出一个字了,只得靠亲戚和邻居的施舍度日。
男人不愿意放弃作家的工作,他揣着仅有的一点钱,来到大街上当起了慈善家,见到乞丐和流浪汉就停下来与他们深入交谈,用几个硬币撬开他们干瘪的嘴,从而得到一些故事,诸如谁的丈夫把妻子扔下,妻子只能带着五个孩子出来祈祷;或是谁的儿子放荡无比,败光了家产,害的老人们流落街头。
这些故事成了他的素材,他甚至想要在报纸上开一个有关流浪汉和乞丐的专栏。一开始,他确实靠着这些素材,赚了些稿费,可久而久之,编辑对这些几乎是千篇一律的作品感到厌烦了,开专栏更是天方夜谭。男人不依不挠,依旧在大街上转悠着,寻找素材。
最终,亲戚和邻居不再帮助他,房东把他赶了出来,他开始在大街上找地方睡觉,从角落里搜刮硬币,来付面包钱。男人也成为了流浪汉的一员。
其实他没偷没抢,本能以“正经人”的身份再找一份工资少但稳定的工作,可是他已经完全被所谓“作家的生活”洗脑了,他依然向报社投稿,但是很少成功。他坚信自己是个作家,坚信自己的生活虽然贫苦,却是高雅而富有诗意的。其实,在艰苦的流浪生活中,他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成为了他辉煌时期笔下自私自利的小市民了——甚至连小市民都不如,因为他一贫如洗。
此时,男人双手插兜,黢黑、粗糙的手喜悦地抚摸着衣兜里的几枚硬币。他拐过一个小巷,突然看见了一个青年,以和他刚刚睡觉时一样的姿势靠在墙边。
男人确信,这青年十分需要方才那傻姑娘的安慰,因为那青年的背正急促地起伏着,还在断断续续地抽泣着。他也衣着破烂,但比男人要干净得多。青年的面前摆着几幅油画,那青年听见男人的脚步声,不禁尬尴地抬起了头。
“哦,先生,您好,真是打扰了。”男人若无其事地说着,“您需要帮助吗?”
青年慌忙擦干了眼泪,随即抿紧了嘴,打量着男人褴褛的衣衫。
男人毫不在意青年的目光,歪着头欣赏起了地上的油画。
“这些是您画的?”
“没错。”青年骄傲地抬起了头。
“您是个艺术家。”男人严肃地说。
青年听了这话,心里十分受用,但他依然怀疑地盯着男人。男人思索了一会儿,然后眯起眼睛,哈哈大笑:
“喔!您瞧,您压根不用那么有戒心,”男人弯下腰,压低了声音,“我们是一类人。”
青年愣了愣,半张着嘴,品味着男人的意思,突然他又看见了男人褴褛又肮脏的衣服,便压抑着火气说道:“先生,我跟您并不是一类人,我是迫不得已,才出来卖画的,我不是乞丐。”
男人再次哈哈大笑,狭长的眼睛里满是嘲弄,但是他很快调整好了面部表情,露出了一副同情、和蔼的神情:“抱歉,先生,我说的‘同一类人’,指的是艺术家。”
青年惊讶地看着男人。男人解释道:“您说您是迫不得己,可谁不是迫不得己呢?只不过我们的迫不得己可比那些傻乞丐高尚多了。我知道您是艺术家,我也是,可是这些俗人,该死的,他们根本不欣赏我们的艺术。我喜欢写作,那些编辑,根本对我不屑一顾!我又不想成为那些俗气的小职员,只好……”
男人无奈地摊手,青年顿时感到几分亲切,感觉眼前的这个家伙已经没那么讨厌了。青年叹了口气,讲述起他的身世:
“我们一家都是商人,他们供我吃住,供我读书,却不供我艺术。是的,我爱艺术,我本可以成为一个优秀的画家,正如您本可以成为一个优秀的作家。我想专心学艺术,我的家人却想让我学经商,或者成为一个律师、神甫——见鬼,就是不要艺术家。为什么不要?因为他们不喜欢。
“我自幼开始学艺术,可他们把这当成单纯的业余爱好。先生,我是多么爱艺术阿!可是他们不准我学了!因为我因爱画画,不学那些讨厌的科目,差点被学校开除。谁在乎那些科目啊!在我本能成为艺术家的时候,他们却撕掉了我的画纸,烧了我的画板,卖了我的画笔,叫我去学神学,或学法律!他们说,学艺术没用。
“我拒绝去上学,我想画画,先生!可是他们不给我钱,把那些讨厌的大部头书塞到我手里。他们强迫我干不喜欢的事,我便与他们决裂,带上仅存的画作,来到街上卖画。”
男人专心地听着,他本想把青年的经历当作素材,写进那根本不会被编辑看中的小说中,可是听着听着,他竟然感动了——听过那么多悲惨经历却不为所动的他居然感动了,这真是闻所未闻,兴许是太久没听人讲故事的缘故吧,也可能是因为“艺术家的经历”使他们同病相怜。
他仿佛又变成了那个“乐善好施的作家”,按照习惯,机械的挥舞着拳头,大骂着那些带来不幸的人。那些乞丐和流浪汉则痛哭起来,一边结结巴巴地感谢着他表示出的同情。
青年又愤愤不平地叫了起来:“对,俗人,先生,他们都是俗人!我的家人不让我学画画,而街上这些有钱的老爷也不买我的画,顽劣的小孩子踩脏我的画,这群俗人,就是不肯欣赏我的艺术!”
“可怜人!”男人喃喃地说。
青年低下头,自顾自地嘟囔着:“对其,俗人,一群俗人……不懂我艺术的俗人……下地狱去吧,俗人……”
男人则构思起了小说的剧情,他想着,最好再添油加醋一番,写这位青年最后绝望地自杀,再给他想个高雅的名字,这篇小说肯定会大获成功。
这个可怜人,该给他点施舍!任何一位绅士都会这么做的!
男人习惯性地掏了掏衣兜(这个习惯当然是他当“乐善好施的作家”时养成的),想掏出几枚金币,可是他只找到了几枚寒酸的硬币,他看了看自己破烂的衣服。
“见鬼,我忘了,我是个流浪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