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写作,莫忘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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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份休完产假,从c城辞职出来,到现在全职写作已经有两个月的时间。
两个月,六十天,对于时间的长河3万多天来说,微不足道。然而于我而言,却漫长得如同过了几个世纪。
全职写作不比上班,因为只要你闲着,就没有收入,你只有不断地努力,写出有意义的文字,才能够靠它变现,进而养活自己。
听过这么一段话,写作是一场普度众生的修行。这句话不外乎告诉大家,要写对别人有用的文字,通过写作去影响身边的人,才能突显自己的价值。
如此一来,难免会功利化,也因此被人嗤之以鼻。
诚然,写作这件事,有不少只讲情怀风月之人,他们看不惯写作变现这件事,他们甚至鼓吹好文字应该像一股清流,远离世俗喧嚣。
其实,我很能理解他们的想法。曾经的我也和他们一样,在文字里高傲得像一只圣洁的孔雀,生怕羽毛染上金钱的臭味。
可是,情怀和风月与柴米油盐相比,它走得远,但却永远只能如同精神丰富而肉体骨瘦如柴的沧桑老者。虽有生命力,但在压力之下,却苟延残喘。
因为,人之所以为人,之所以区别飞禽鸟兽,是因为它有社会属性,离不开社会,它需要人间烟火。
但是,完全的功利化,丧失了初心,又像一个肉体壮硕,精神萎靡,毫无气质的人。虽被财富包围着,却还是找不到幸福的方向。
所以,这样看来,写作最好的方式就是精神与物质相协调,既要养家糊口,又要情怀初心。
这样才有源源不断的灵感和思路,才能写出你想要写的东西,过你想过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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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来是个感性之人。喜欢三毛、张爱玲这些较为感性的女性作品。
但最近尤其喜欢周国平,他的散文理性沉着、安静内敛,总能以一个老者的姿态通过一件件微小的事情告诉我们一个个人生道理。
我热爱读书,但却从未有过这样着迷的状态。带孩子的时候,孩子就在旁边玩着,而我手持书卷,沉迷于书的海洋。
孩子休息的时候,还是坚持拿着kindle在阅读。有时候遇到一本好书,甚至错过了休息的时间,读到半夜······
有很多书百读不厌,常读常新。有很多书,读一遍就不会再碰。而读书是有窍门的,并不是什么书都需要读。
过去的我,喜欢什么书都读,以为吃下了很多的精神粮食,就会让自己精神世界丰满起来,但读了这么多年的书,仿佛一切都是新的。
结果发现,我并没有消化掉读过的这些。我因此成了典型的“知识消化不良症”。
但,认识到这一切并不晚。人生的三十岁,我决定重头开始——读最好的书,写最好的作品,过想要的人生。
关于读书与写作,我尤其认同周国平的观点:“读书的面可以广,但档次一定要高。读书的档次对写作有直接的影响,大体上决定了写作的档次。平日读什么书,会形成一种精神趣味和格调,写作时就不由自主地跟着走。”
如此一来,读坏书——这里指平庸的书,不但没有收获,而且损害很大。在这里,周国平提倡读经典名著,即人类文化宝库中的那些不朽之作。
诚然,书如汪洋大海,绝不可能凭自己的能力筛选完毕,而碰到什么书就读什么书未免有点太盲目。
所以,跟随着大众挑选出的被列为经典名著的作品,把这些作品认认真真地读过去,未免不是一件取巧的事情。
先总览,然后再从这些经典名著里选择一些真正属于自己的最好的书,并成为它们的知音,你才能够谈得上真正读过一些好书。
真正的好书必须是对你有所启发的,而不是对于别人。这样一来,千万不要跟着媒体跑,把时间浪费在流行的读物上。
人生实短,不过三万多天,读一本好书,直到真正吸收,少说也要一个星期,而“好书”千千万万,试问这一辈子,你还能读多少书?
如果,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还把时间浪费在对自己无用的书上,乃至做对自己无用的事情上,那么如此赤裸裸的浪费,未免很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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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一种输入,光输入不输出,思想观点就不深刻,总觉得还是差那么一点。
但凡优秀的作家,在谈到为什么要写作的同时,无一不认同这两个观点。
一是写作是一种内心的需要;
二是写作本身使他们感到莫大的愉快。
对此,我深有体会。就我个人而言,每天坚持看书写作,内心的想法一天比一天多。
如果我不把这些思想变成文字,就会像许多天不洗脸一样,毛孔被很多空气粉尘堵住,无法呼吸,皮肤就会长痘长斑。
如果,我每天都能输出文字,那么总有一种写完后酣畅淋漓的感觉,就像跑步一样。
没灵感的时候,憋字的过程很痛苦,脚上就像灌铅一样,每迈一步,都觉得异常地沉重,跑得很慢。但即使这样,跑得很慢也好过不跑,跑完了就会舒服,跑完了就会有成就感。
而为了追求这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我会倒逼自己去输出。这样的坚持从出月子后到现在已经有大半年的时间了,零零散散又写下了几十万字,成文的,不成文的,都是一种十足珍贵的历练。
对于文字,我只是喜欢。我珍惜时光,不想生命里发生的这些点点滴滴。于是,从我初中开始,就有记日记的习惯。
于是,我会把我每天发生的事情,一点一滴地记录下来。也许,这就是我写作意识最早的觉醒。
昨天在听畅销书作家安意如老师的分享时,对这点感悟特别深刻。“我只是喜欢写作,并不知道有一天会成为畅销书作家。”
诚如安老师说的那样:“我也只是喜欢写作,并未考虑过有一天写作会给我带来名誉和财富。”
我想这就是初心,我只是通过写作去记录生活的点点滴滴,好让生命中的这些宝贵的经历都能写进文字里。如果哪一天不写了,我就会觉得所有的生活都白过了。
除了记录以外,写作总能让我浮躁的心不再浮躁,让悲伤不再悲伤,让快乐更加快乐,让所有的苦难不再是苦难,让所有的幸福更加幸福。
确切而言,写作于我是一种救赎。它已然成为了我的精神生活的方式,让精神的自我与肉身的自我,灵魂与肉体相融,找寻到真我的价值。
而在这个自我价值实现的同时,必须要有一颗纯粹的心,才能够一直处在一个高级的境界里。
就像周国平说的:“为自己写作,才能保持灵魂的真实。”
写作可以职业化,但必须要有一颗非职业化的心态。如此,我并不认同托尔斯泰说的那句话:“写作的职业话是文学堕落的主要原因。”
的确,有很多人为名利而写,写出的东西功利性很强。但不否认,那些人的初心是真正热爱写作的。他也曾有过纯纯的情怀,只是后来为了生活远离情怀而已。
于我而言,当我走得很快的时候,我会觉得不由自主地痛苦起来。如此,我拒绝了很多没有必要的约稿。
我喜欢读书,读书要输出,拆书是一个途径,这也是我喜欢的。所以,我加入有书智库,我是开心的,因为这与我的初心并不违背。
我热爱小说,事到如今,就在我们同一批在网络平台上,很多人都放弃的时候,我仍旧坚持和我的长篇小说人物打交道。虽然这个过程有点慢,写了删,删了写,写了改,改了写,却乐此不疲。
我在享受文字,也在与我的内心进行对话。人生最难得的就是知道自己是谁,自己喜欢什么,热爱什么。所以,我一直清楚我写作的初心。
也许,会有不少人不喜欢我的文字,但我喜欢就可以。写自己喜欢的东西,感兴趣的东西,不追时尚,不随大流,虽质朴,但真诚。
末了,关于读书写作这件事,已然成为我最大的爱好,使读书成为生活的基本需要,就像周国平说的那样,不读书就会感到欠缺和不安。
也像宋代诗人黄山谷说的那样:“三日不读书,便觉得语言无味,面目可憎。”
使写作成为精神的寄托之处,不写就难受,写了就舒服。如此,有读书写作为伴,现世安稳,岁月静好,依心而行,活出想要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