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
都说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什么有的人偏偏不信呢? 陈同学为了给其母亲治病,请医生吃饭,酒后驾车独行,。先是剐碰一辆三轮车,没有停下,继续前行。他心慌,手忙脚乱之计,又剐碰一辆宝马车。下车后,还理直气壮与车主理论,最后,路边行人看不下去了,打电话报警。 血液检测的结果是262mg/100ml 。按照法律规定,当驾驶员的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是,即是醉酒驾驶 ,要以危险驾驶罪论处。 陈同学是政府公职人员,一场酒喝的,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还要承受牢狱之灾。捶足顿胸哇! 也有一个朋友,酒后驾车,被另外另一辆车磕碰。 聪明的他,立刻停车,上前与 对方车主道歉,同时表示给对方修车。对方车主有些丈二和尚,心想明明是自己责任大,怎好意思要修车钱? 犹豫协商期间,我这聪明的朋友 掏了1000元给他,他接了钱,摆摆手说,你都走吧,不是大事。 酒后驾驶怎么不是大事?轻着治安处罚,暂扣驾照,重者,被追究刑事责任(有交通事故的,连缓刑的余地都没有),还要罚金。如若是公职人员,面临着双开的结果。饭碗没了,名誉受损,一辈子污点。 当然,后者朋友太聪明,是逃避法律制裁,如果事后有证据证明他当时就是酒驾或者醉驾,一样要被追究责任。 亲爱的朋友,关于酒后开车的问题,你有什么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