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

2018-05-04  本文已影响0人  玉米_e1f3

读书笔记

书名:《麦田里的守望者》

类型:美国小说

作者:赛林格:一个16岁的美国男孩

书名解读:书名使读者眼前出现一幅画面:蔚蓝的天空镶嵌着形似绵羊又如棉花的白云,蓝天之下有一片金灿灿的麦田,麦田边缘站着一个小男孩,他正静静的欣赏着麦子……在这里没有外界杂音只有大自然的声音,这是一幅清新、和谐的画面。

问题:正文的内容确实是以上述画面展开的吗?引起读者的兴趣。

正文内容:作者主要给我们讲述了他被学校开除之后从星期六到下星期三这几天所发生的事以及所接触到的人,通过语言描写、外貌描写和场景特写说明了作者所处的环境以及他心中的感受。

一、场景

学校:特点1:根本没栽培什么人才,而且在那里我也没见到任何优秀的、有脑子的人。也许有那么一两个,可能在进学校时候就是那样的人。

          特点2:学校越贵族化,里面的贼也多。

          特点3:学校里学生谈话的话题:烟、酒和男女之间的关系。

二、人物

1老斯宾塞:

形象:穿着破烂不堪的旧睡袍,瘦骨嶙峋的胸脯老是露在外面还有腿。和我谈话时开始掏起鼻子来,装作只是捏一捏鼻子,其实早就把那只大拇指伸进去了。

语言:“你爸妈都是在好没有的人”――再好没有为假模假式的词。

            “你的大作,我们可以说,写到这儿就完了”――讽刺的口吻。

            “你在某某中学也遇到过一些苦难”――讽刺意味夹恶意。

2 阿克莱

形象:圆肩膀,个子极高,牙齿脏得要命,像是长着苔藓似的,满脸粉刺。

语言: “唉”,他总是这么唉声叹气,好像极其腻烦或者极其疲乏似的 。

            “那杂种……好吧。等我一会儿”。――给人一种自己高高在上的感觉。

3 斯特拉德莱特

形象:外貌总是不错,可是私底下是个邋遢鬼――剃刀沾满了肥皂沫和胡子之类的东西,绣得像块铁。

爱好:非常好色,女朋友经常换

校长:

形象:规定每个星期六晚上吃牛排――又硬又干,切都切不开,这样做的目的:让自己在家长心目中留下好印响。喜欢和有钱有势的家长打交道。

艾里(弟弟,已经去世)

形象:特聪明,作者非常敬佩,也喜欢和他说话。

菲芯(妹妹)

形象:一个天真、活泼、漂亮的小女孩,说话特真实,也是作者最喜欢的人和最愿意聊天的人。

总结:

    作者面对学校环境与同学的感受:

      我觉得寂寞极了,我简直希望自己已经死了。

    我实在不想在这儿待下去了,我觉得太寂寞太苦闷,因此我打定主意,决定到纽约的宾馆里开一个房间,一直逍遥到星期三。再说我也需要有个小小的假期,我的神经过于紧张了。

    “好好睡吧,你们这些窝囊废”。

    作者向往的生活:

    “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个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大人,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个孩子往悬崖边跑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奔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但是我真正喜欢的就是干这个。”

    “我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找了一份工作,无论什么工作都可以,只要人家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人家就成。我又想起了一个主意,打算到了那儿,就装作一个又聋又哑的人,这样我就可以不必跟任何人讲混账废话了。要是有人想跟我说些什么,他们就得写在纸上递给我,用这种方法交谈,过不多久他们就会腻烦得要命,这样我的下半辈子就再也不用跟人说话了。人人都会认为我是又聋又哑的杂种 ,谁都不会来打扰我。我赚够钱之后在树林边造一个小屋,一天到晚都有充足的阳光,一日三餐我可以自己做了迟。”

赏析:

      本书是一本回忆录,作者以讲故事的口吻叙述,分26章节,每一章节连贯性强,这样容易吸引读者,使某些片段不会被跳跃。

    本书的题目具有独到之处,开题就激起读者的好奇心:这是一本描述大自然的书吗?于是翻开正文,读者心里又出现另一种好奇:怎么讲述的是作者离开学校的四天生活呢?这和题目有什么联系?此时已在读者心中藏了两个谜团,为了解开这些疑惑,读者迫不及待地开始阅读正文,

阅读之后才发现题目与正文内容之间的关系。

    全书语言生活化,读起来容颜理解,比如全书中这样的词特多:老杂种,他妈的等等。这符合作者当时的年龄,而且从这些语言中也可以看出作者所处的环境特点。全书内容多以对话形势出现,此外作者在刻画人物形象时还特地添加了外貌以及动作描写,因为言行举止是了解一个人的最佳途径。

反思:

    对于一个孩子来说,16岁正是花季少年,应该朝气蓬勃、阳光向上,但是文中的主人公却厌倦周围环境与人,想找一个无人认识自己的地方自由自在的生活 。主人公会出现这样的抵触情绪根本原因是:周围环境是一种假模假式的世界,每天人们都带着“虚伪的面具”跳舞,

但是作者在妹妹那里找到了他一直向往且喜欢的“真实”,他和妹妹在一起可以畅所欲言,激起了他对生活的一点热情。书中所讲述的故事确实反射出现实生活的现状:人与人之间存在相对信任,说话需要提前在脑海里演练,人们过多的沉醉于虚拟世界,或许在这里可以找到“真实”。我是一个不喜欢说话的人,有时候我觉得这样也挺好的,不必为了迎合某人的一句话而违背自己的内心,也不用刻意伪装自己去适应周围的环境,我如果讨厌某个人的说话方式以及表情,则会不理会他。我特别讨厌别人说这样的话,比如:哇,你做的饭好好吃(在这之前他没有尝过这道菜);你好用功啊,每天都来图书馆这么早(他也是每天在图书馆学习的人)等等。遇到这种情况我则会以笑回应,因为我不想再用语言做任何对答,如果我这样做了,那即将开始一场没有意义且无聊透顶的聊天。有时我和几个朋友一起,若他们的谈论话题以及谈话语言是我反感的,我就会一直保持沉默,有朋友会对我说:你怎么一路不说话呢?无奈我也是微微一笑。说真的,你如果不喜欢一个场合,就不必为了迎合他人而做使自己不开心的事。静下心来想想,我觉得我也很幸运,遇到了几个真心朋友,在他们面前我可以不用掩饰,随心所欲的说话,他们也会给我提出建议,和他们相处的时光确实很快乐。还有一件事,我发现我的小孩缘特别好,喜欢和小孩子玩。我有几个关系好的小伙伴,他们比我小十多岁,和他们在一起我变的善谈,我们互相交换故事,有时我遇到生活上的难题他们还会给我提建议,从他们的话语中我了解了小孩的世界是简单的,有啥说啥。对于他们来说,一就是一,但是对于成年人来说,一未必是一了,需要经过多步转换且味道也变了。我也明白了我为什么喜欢小孩子和教师这个职业,原因就是与他们相处我可以找到真实。我也喜欢上了在手机便签上进行写作,在这里我把便签作为我的朋友,我把我心中对某件事的想法原原本本的和它说,它只会静静的听。周而复始,我的心境变好了,心情烦躁时我会和便签对话。

经典语录:

1 我是说不到你开始做的时候,你怎么知道自己打算怎么做。

2 你永远找不到一个舒服、宁静的地方,因为这样的地方不存在。

3  在学校受教育到了一定程度,就会发现自己脑子的尺寸,以及什么对它合适,什么对它不合适。过了一个时期,你就会心里有数,知道像你这样尺寸的头脑应该具备什么类型的思想。

4 只要你想学,肯学,有耐心学――你就可以学到一些你最心爱的知识。其中的一门知识就是你将发现对人类的行为感到惶恐、恐惧甚至恶心的,你并不是第一个。在这方面你倒是一点也不孤独,你知道后一定会觉得兴奋,一定会受到鼓励。

5 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

6 不可能因为一个人死了,你就从此不再喜欢他――尤其是那人比你认识的那些活人要好一千倍。

7 你不管做什么事,如果做的太好了,一不警惕, 就会在无意间买弄起来,那样的话,你就不再那么好了。

8 他妈的金钱,到头来它总会让你难过的要命。

9 有些人是不能开玩笑的,尽管他们有可笑的地方。

10 我现在只是在过年轻人的一关,谁都有关要过。

11 人生的确是场大家按照规则进行比赛的球赛。

12 我不在乎是悲伤的离别还是不痛快的离别,只要是离开一个地方,我总希望离开的时候自己心中有数,要不然我心里会很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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