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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金书爱情观之赵敏篇:爱就要让对方知道

2016-11-14  本文已影响597人  花七妹

贾静雯饰赵敏

爱就要让对方知道


文 花七妹

十三岁开始读武侠,这么多年来,不管我的兴趣爱好改变了多少,但也只有金庸古龙的书才能让我有一种归属感。

今天回家看到书架上那一本厚厚的 《金庸全集》,拿起来翻了几翻,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刹那间百感交集。对我来说金庸刻画的早已不再是一个虚拟的世界,他笔尖下的人早就有血有肉地融入我的生命了。金庸的书是人生的百科全书,每个人都能在其中找到自己的影子。我常常想,将来我有了孩子,在他小学到初中,我一定让他读金庸,培养他“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人生观,等他上了高中,我就让他读古龙,培养他“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世界观。金庸的书里,爱国是一面大的旗帜,虽然说来感觉很空,但这是确确实实存在的。一个人若连自己的国家都不爱,一定是道德沦丧的人,爱国是最基本的人品准则。很多人也许会说,我只是一个小人物,所做的一切只能保证自己在这个社会生存下去,不可能有惊天动地的影响,更不可能为国家改朝换代。但是,爱国的体现并不一定就在这些大事上,当你听闻日本侵占钓鱼岛,你会义愤填膺,当你知道马航飞机失事,你会情绪激动,这便是爱国。

当然我也只是一个小女子,这些大人物的情怀我也只能体会这么多。金庸的每一部小说我都读了不下三遍,每多读一遍,感悟就更深一层。这次我想写的,是金书的爱情。金庸的书评我实在写过不少,现在回过头再看,实质性的内容没有多少,无病呻吟占了大数。而如今,我想摒弃那些华丽的辞藻,用朴实平淡的文字来写下金书的爱情。虽然很多人也会说,你自己都没有过恋爱经历,写出来的爱情会是真正的爱情吗?我是没有经历过,但我曾实实在在地融入过金书的每一段曲折动人的故事里。小说是人写的,取材于生活。

金庸的书,当成爱情攻略来看也未尝不可。


我在纸上列出金庸的十四部长篇小说,最终决定从《倚天》的赵敏开始写起。因为在我看来,敏敏是一个传奇。

金庸老先生是一个很大男子主义的人,他的小说里大多数都是女主先爱上男主,敏敏特穆尔绝对是最璀璨夺目的一个例子。她的情敌有三个,一是与张无忌青梅竹马的船家女周芷若,情深似海、心计深重,二是与张无忌福祸相依的丫头小昭,体贴入微、不离不弃,三是与张无忌有婚姻之约的妹子殷离,苦苦寻觅,念念不忘。周芷若自然是清丽绝俗秒杀无数男子,小昭虽然身量未足、形容尚小,但也难掩绝色容颜,殷离虽是个丑女,不过是毒物所致,最后被周芷若划花了脸,“脸上浮肿已然尽褪,虽有纵横血痕,却不掩其美”。张无忌一生优柔寡断,在周芷若与赵敏之间举棋不定,最终还是选择了赵敏。敏敏的幸福,是她自己争取来的。

一来她够聪明,赵敏的聪明完克行事拖泥带水的张无忌。在万安寺的小酒家,赵敏倒了两杯酒,先把张无忌的杯子拿来喝了一口,说“这酒里没安毒药,你放心饮用便是”,张无忌拿起酒杯,“杯边留着淡淡的胭脂唇印,鼻中闻到一阵清幽的香气,也不知这香气是从杯上的唇印而来,还是从她身上而来,心中一荡,便把酒喝了”。赵敏一个小小的举动便使张无忌心神不宁,不说那个年代了,就放到现在,男女同用一个杯子也是个亲密的行为,张无忌一连饮了几杯赵敏喝过的残酒,抬起头“只见她浅笑盈盈,酒气将她粉颊一蒸,更加娇艳万状”。面对一个美貌女子如此亲昵的行为,“心中一荡”才是正常反应。接下来赵敏将自己的身世坦诚相告,又问了一句若是自己将周芷若杀了会怎么样,引得张无忌大大抒发了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更拉近了自己与张无忌的距离。她问张无忌“是我美,还是周姑娘美”,张无忌脱口而出“自然是你美”,赵敏“伸出右手,按在他手背上”,张无忌“心中怦怦而动”,深夜的小酒家,火光融融,美人在侧,这么短短几个时辰,张无忌心中就生了异样情愫。

二来她够勇敢,在那个年代,能主动表明心迹的女子恐怕少之又少。在灵蛇岛上,赵敏使出一招“天地同寿”,要和波斯明教使者辉月同归于尽,后来谢逊问她为何这般不要自己性命,一向要强的她终于忍不住哭了,“谁叫他这般情致绵绵地抱着殷姑娘,我是不想活了!”,在另外三个姑娘和张无忌面前吐露心事,全然不想自己的处境,在张无忌这一生之中,恐怕再也不会遇到第二个了。

然后周芷若杀殷离,夺倚天剑、屠龙刀,嫁祸赵敏,张无忌与她再相见之时,左右开弓,四记耳光打了上去。当年我读高一的时候看的这本书,之前各版的电视剧我都看过,其中情节早已知晓,读到此处,我也不免为敏敏忿忿不平。设身处地想想,刚经历完九死一生,你就莫名其妙被人放逐大海,差点死掉,好不容易见到了心爱的人就被噼里啪啦打一顿耳光,你会不会绝望、愤怒、心灰意冷,大骂自己眼瞎看错人?可是接下来敏敏的反应大大出乎我的意料。

张无忌转身便走,敏敏追了出去,说:“我有话要问谢大侠和周姑娘,请你带我去见他们二人。”张无忌说:“我义父下手绝不容情,你这不是送死?”

之后赵敏心里面就明白了,张无忌不愿带自己去见谢逊,实是担心自己被谢逊给杀了。张无忌的恨可不就是源于心中的爱吗?敏敏的自信绝不是无中生有,这之前她是咄咄逼人的表白,这之后她便是不顾性命的追回了。因为她心中明白,不管张无忌怎么和道德思想作斗争,没有了“赵敏是杀我表妹凶手”这个羁绊,他还是会回到自己身边来。

最后,在周芷若与张无忌的婚礼上,赵敏带着谢逊的头发孤身上了光明顶,一众宾客都跟她有私仇。范遥眉头一皱,说道:“郡主,世上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既已如此,也是勉强不来了。”

赵敏却道:“我偏要勉强。”

她放下尊严、放下身份,甚至放弃家庭、放弃大好前程、放弃锦绣江山,只为追回自己的爱情。

第一次读的时候,我不懂这种感情,也曾深深叹息过。按照我的眼光来看,当初再爱,他既然已和别的女子有了白头之约,那就再也不值得我去爱了。能像敏敏一样疯狂爱到这里的人实在是少之又少,所以现在尘世中的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将最爱的人埋藏在心底,再炽热的感情都随着岁月的流逝消失于无痕。因为伤痕累累到最后,再也没有勇气去争取。

本来也是,你爱的人和别人都要结婚了,你会跑到婚礼上去不顾众人反对逼着新郎和你逃婚吗?反正我不会,再爱都不会,曲终人散,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得之我幸,失之亦我幸。

她手里拿着金毛狮王的头发,她知道为了义父,张无忌一定会和她一起走,可光明顶上那么多绝顶高手,全是自己的对头,这样招摇地去抢婚,还是一个人,她就没有想过自己的危险吗?以她的聪明肯定会想到,只是,连幸福都快没了,还留着命干什么?在敏敏心中,要么爱,要么死。

《倚天》里的这一章有个凄美的名字,叫《新妇素手裂红裳》。柔柔弱弱的芷若用纤纤素手撕裂了嫁衣,攒碎了珍珠。

这一章宣告了敏敏完胜。

上英语读写译的时候,老师给我们翻译了这么一个句子,“爱不一定要说出来”,但是她随即又说,but,不说出来就永远都没机会。

你想的是我不说,我默默付出等对方来喜欢我,好吧,如果两个人都这样想,那到最后真的就是脉脉含情四目相对到天荒地老然后相忘于江湖了。

然而现实往往是你义无反顾勇往直前地追求了也不一定会成功,就像赵敏,摊上这么个优柔寡断的主,吃了不少罪,差点连命都搭上了,但是她没有畏畏缩缩,更没有今天担忧明天那样患得患失,而是无论在什么样的处境下都积极地为自己争取,所以幸福最终还是属于她的。

如果爱真的是刻骨铭心,有时候疯狂起来是身不由己的。爱都要走了,难道还要顾及面子吗?

当全世界都与你为敌,当所有人都不看好你们,你是不是还会有勇气说一句“我偏要勉强”?

黎姿饰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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