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生活总是困于善恶之间
《我不是药神》已经火了有一阵子。现在来写关于其中的影评不免有点落俗,尽管如此,我还是坚持要写点什么。昨天刚宅在家里一个人品了下这部斩获好几个奖项的年度“爆款”电影,随着剧情的层层推进,慢慢地体会到了之前有个影迷所描述的那样:我一个人买票在电影院里刷了六遍,每次都泪流满面,我打算再去看第七遍。
在电影的开篇,是卖印度神油的程勇。那时候他所有的形象都展示了生活在底层的窘境,发型杂乱,言语粗鲁。跟前妻离婚,一言不合就举起拳头。后来被钱所迫经病人吕受益的撺掇到印度去走私价格相对低廉的抗癌药物“格列宁”,原本的初衷纯粹是为了牟利挣钱,后来却演变成了救人,并慢慢赢回尊严。
从程勇所勾连出来的那些吃不起药的病人生活究竟有多难?在曹斌逮捕了那些手里有印度“格列宁”的病人全部抓起来要他们供出药贩子的时候,他们不约而同的选择了沉默,直到有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颤颤巍巍地说:谁家没有几个病人呢?而昂贵的药物会吃垮掉一个家庭,抓了那个药贩子就等于断了所有病人的活路啊。
这个案件的负责人曹斌沉默了。他内心的纠结和困惑在情与法两头摇摆。法律的制定是站在宏观的角度,对于“假药”在其中的定义,我们很难以简单的是非对错去加以评判。因为它要调解社会的其他面,可是当落实到具体的个人或某个群体的时候,却未必是人人心中所称道的好法。曹斌被困在其中不能动弹,而程勇也是。
程勇从最初的挣钱到后来倒贴钱也要走私“格列宁”最实在的后果就是有成千上万的慢性病人从中获益。相反的,影片中有另一个咄咄逼人的“反派形象”就是定价四万元一瓶药的正规公司的老总。他在公安局的会议上指手画脚地模样惹人厌烦,可是深究其中,为了保护自己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而且并没有任何违法行为的他们又有什么错呢?
其实整部影片最精彩的地方就在这里。善恶间的边界被完全的模糊了。曹斌上司和正版“格列宁”公司似乎不近情理的气势,他们的形象都被立住了。公司盈利的本质是无法被打破的,就算是程勇后来倒贴钱走私“格列宁”的行为都立足在一个最基本的前提之上,就是他的纺织厂是盈利的。也就是说,我们无法去评判“格列宁”公司是否真的把价格定得奇高,可是他们确实不可能像程勇那样定价,因为没有利益驱动下的创造力只会枯萎,我们不能指望人性之花里有着更多的跟程勇一样的惊人蜕变。同样的,曹斌的上司在面对他的犹疑不决时冷冰冰地扔下一句:法大于情的事你还见得少吗?这种剧情的反衬是特别明显的,因为公安局有着自己的职责和使命,纵然法律需要被修改,也不是他们的一句话和一个决定可以改变的。
影片中的大英雄程勇最终还是锒铛入狱了,因为情节特殊被减刑至三年。出狱的时候,曾经和他势同水火的前期弟弟曹斌来等着他,并且告诉他,政府已经出面干预,将药纳入了医保的范围。
我认为,这部影片其实并没有带着多少评判的味道。他只是最大程度地写实,最大程度的把法与情,以及人性中的很多面铺展开来,供人评判。电影中的很多细节都在极力的还原着最大程度的合理性,而不是流于文学和电影这种艺术形式所固有的夸大性,戏剧性。
这种在最大程度的真实以及合理是中性的。是留给不同的人以不同的感受。虽然对于电影大方向的把握,每个人大体感受是一样的,但是对于那些一帧一帧组合起来的片段,以及能够打到人泪点的片段也各不相同。有的人会因为家里有相似的困境,而在看到那些病人无助的眼神时泪流满面,有些人会在彭浩为了保护程勇而死后,看到程勇拿出程浩的全家福时泪流满面。有些人会在程勇的儿子跟着母亲移民,在机场父子分离时泪流满面。
因为这部电影所要展现的大方面,程勇个人的无私大义,很多影评都描摹得特别的清晰而又深刻。我觉得自己很难再翻出其中的新意来写得更多,但我相信导演在大的方向之外依旧在这些可能不够显眼的片段里倾注了心血,而它们本身就应该被更好地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