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教育||1833年《基佐法案》
2024-12-04 本文已影响0人
幕夕雾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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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管理权:规定政府和教会联手促进初等教育发展扩大初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② 设校:主张每个乡设立一所初级小学,超过6000人的城市设立一所高级小学。初级小学提供基本的读、写、算和宗教教育,高级小学除实施初级小学的全部教育外还要进行职业教育。
③ 地方征税:主张地方有权征收教育税款作为教育经费。
④ 收费:学校实行收费制。
⑤ 师范教育:各省设立师范学校,小学教师需要接受师范教育的训练,获得证书后方可任教。
影响:
为法国初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