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律途

感谢敌人

2016-11-09  本文已影响0人  80c943d457f7

摄影:叶剑红律师

作者:叶剑红律师

早上,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电话中提到假如他违法了,要我做他的辩护律师。我知道,他不是在开玩笑。但是,我并不希望那一天会真的到来。挂完电话,我似乎有些伤感,连窗外的阳光都感觉不到是温暖的。于是,我在QQ心情上写了这么一段话:“这是一条不归路,但愿不用走到那一步,我不希望有一天我做你的辩护律师!”。不料, 这条看似简单的心情,却引来了一个陌生男子的“人身攻击”。他在空间回复了这条心情,但却针对的是我本人。我看了之后马上删除了,也随即对空间的安全进行了设置。

也许,有些人会进行回击,当然这也是他们的权利。不过,我反而没这么做,我觉得没有必要,只是完善了一些网络安全措施。我应该感谢他,如果不是他,我还一直以为空间让所有人评论,可以加强大家的互动交流。他的行为提醒了我,我的想法太单纯,因为现实不允许这样。网络和现实社会其实都差不多,只不过网络是虚拟的,它有时反映的不是事实。要在网络里立足,必须要有很好的心理素质。即使你一片真心,也未必会得到别人的支持!

看到不是事实的评论和无端的指责,没有人会心情愉快。所以,删除它,就当从来未看到过。而且,无须去和谁解释,因为没有这个义务,也没有必要!当作,更不用像明星那样去开发布会澄清。

不过,还是要感谢敌人,它让你有忧患意识,让你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使你更好地勇往直前!

———叶剑红2012年4月14日于广东东莞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