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青春里的一首情诗

2017-12-04  本文已影响0人  放风的蜗牛

 

朋友青春里的一首情诗

妙:

  我觉得你是喜欢摄影的吧,那我今晚就来谈谈摄影。

  对于我们来说,无论何时何地看一张照片,我们看到的都是不复存在的东西,摄影于是可以算是一种挽歌艺术,是人与流逝时空的搏斗,也是一种与人分享过去的机制,这很有趣。

  在照相术刚刚出现的时代,人人都以为它是一种幻术,不愿相信。后来他便成为分隔恋人的寄托所在。于是,假如你生活在那个年代,你就会看到许多抹着淀粉,嘴唇上涂满巧克力的人一本正经地对着一个古怪的透镜盒子微笑。但我觉得这样子要比现在一堆人对着一根金属杆挤出笑容要有趣的多。如果换我去摄影你,那我不光要摄住你的眉眼,更要摄住你的波澜。我技术拙劣,但那也是我眼里的你。

朋友青春里的一首情诗

  我是不愿拍照自己的,因为那我那样子太傻,我是想显得聪明一点的…我还是个怪人呢,怪的无以复加,怪的光散陆离,可我发现了你这个怪人,别怨我这么叫你,也不要哭,你是可爱的,是值得爱的,但这却又让我手足无措起来。我努力去从你的只言片语里来了解你,并把你叫做妙,看样子你喜欢这个名字,但是我又了解你多少呢。你说你不喜欢很多面的人,这是我知道了,可还有很多不确定的东西啊,这让我有些失落,甚至说是难过。我知道世界上有很多不同,也有好的事物,不过好的事物太少了,太少了。但我这两者在你身上都看到了。我不怕接受改变与新事物,就跟我们还是四足动物,准备站起来时,我不会说“这可麻烦了”。我喜欢成都,不久后也打算努力到那里去,以前它对于我来说只是一座城市,现在则多了一层含义,富有生机的一层。

  我从承认对你的好感之后,便不打算做一个感情的吝啬者了。我会正大光明地说喜欢你,不羞地。可是我们真的可以吗?

  现在我们隔着一千公里,你在我西南方,假如没有这个方向,我就得向东穿过台湾海峡,横渡大西洋,翻过安第斯山脉,趁着季风,直达欧亚大陆,最后经过总共四万公里的路程来到成都。这听上去太过牵强附会,但不管怎样,我都要来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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