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人魔
人类几乎尝遍了世间万物,却唯独没有尝过自己的同类。既然这样,为什么没有人试试呢?
(因为这是不对的。)
为什么不对?反正都是肉。
不肯吃是因为道德和法律的谴责?
可笑。
(可笑什么?!你的作案过程怎么没有一丝痕迹?!!)
反正都吃到肚子里了谁还管你吃的是啥,那所谓的法律最多给失去家人的可怜虫一个“失踪”的消息。
他们绝对想不到会有人吃人,可怜虫们还怀着希望与失望等着家人的消息或者尸体。
吃完了,还会有尸体……哦不,全尸吗?
(说出你的作案过程。)
……我用一个大锅慢慢地熬煮,煮到骨头都酥了,再将他们吃下去……吃光。你说,吃光了,会有痕迹吗?
就算有,把那个大锅洗上八百遍,再把它扔进河里,水流会将锅上残存的人体DNA洗掉的。
人肉比其他动物的肉好吃多了。主要是香。也是,人类大多数娇生惯养,没有经历过抗战时期人们的饥饿与劳累,没有集中营,没有731,没有人体实验。脂肪在体内累积,充斥在血液和肌肉里。
杀人都比杀猪简单。
(你杀了多少人?)
老实说,我杀的人,很少。至于为什么……因为我有一个杀人魔朋友。哈哈哈,警官,告诉你,那可真是巧啊,我那个杀人魔朋友……哈哈哈!说出来你也许不信,他还是我的同班同学呢还!哈哈哈,老天保佑着我们哈哈!哦,对了,我那个朋友已经被执行死刑了,真tm希望他在天堂过得愉快。
(说重点!!!)
重点?哦,重点……我没有重点我该说什么呢警官?
(你——!!)
你什么你,警官,难道现在的警员训练都这么简单吗,警员都可以实习了?
哦,天,这么点激将法都撑不过还是个已经转正了的警员???都三年了??!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可真是服了,我为你们警察局堪忧啊警官。
(我再说一遍,说、出、你、的、作、案、过、程!)
为啥呢?可真是佩服你们啊,想让老子说出作案过程??都tm推理出来了你们还让老子我说一遍,有病啊!
(……)
你们不是说我勒死了一个人,把他分尸后煮了就吃了吗?锅都找到了DNA分析出来了证物这么明显还问我?事实就是这样你们还瞎猜猜什么?去去去,告诉你们局长,给我判个死刑吧,我只要求能痛快点。
……
……
……
……
女警员气呼呼地拿走资料就离开了。食人魔坐在监狱里,微笑着看着窗外。
第二天,法院第四次开庭审判,判那个食人魔以故意杀人罪执行死刑,且立即执行。
“你后悔吗?”行刑前,审讯他的女警员问。
“后悔?后悔个啥?我不后悔吃人肉,”他冷笑了一下,闭上了眼睛,“我只后悔,我没有保住我的朋友。亏我是个律师。”
警员行刑,枪抵住他的后脑。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