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拒绝调岗遭辞退,是否有权赔偿?
2023-05-23 本文已影响0人
若云流霏
今年五十二岁的宋某在单位工作了几十年,不过最近,单位因岗位等特殊情况变动,便给宋某找了一个新的适合他的工作,待遇和以前基本保持不变。
然而,宋某却以“在新岗位不能胜任”为由,一而再再而三的拒绝单位的调离申请,并且坚持停留在原岗位上工作四个月,单位在多次与宋某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只得将宋某辞退。
宋某认为,单位在未经他允许的情况下就将他调离岗位,属于用工不当,而后将其开除,更是错上加错,因此请求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三万余元。
法院经调查后得知,单位的调离行为属于“事出有因”,且与原来的工作步调一致,并未偏离宋某的职位,而宋某强行呆在原岗位上不走,属于自己的主观意愿所致,因而遭到开除,故而驳回了宋某的请求。
而某些公司的做法便不是这样了。就例如,齐先生的公司要求每周末举行培训类活动,而对于不按时参加的员工,则会扣除一定程度的费用。
培训本来是好事,增强个人的学习能力,但是公司利用个人休息时间,要求员工强制参加培训,这就是“好事”变成“坏事”了。而且培训的时间是在休息时间,应该算作加班,加班不支付费用反而是提出扣除费用,这样的做法也是不可取的。
所以说,也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评判,虽然每个公司的具体情况不同,但是不能偏离主题思想以及人性化,如果用人单位只一心想着业绩,那么恰恰错了,业绩不仅仅靠是比拼的实力,而是因为有人才能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