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笔记】散文创作|情景相生的文理

2021-03-19  本文已影响0人  江岚_美国

一切景语皆情语,也必须是情语,才能成为“散文”,否则,写得最好的也就只能被称为“导游词”。

所谓“情”,是心灵感触的任何表现,显著的喜、怒、哀、乐、爱、恶、欲等情绪,微妙的兴奋、颓丧、忧郁、宁静的心境,乃至于来去飘忽,难以确定的思绪,都在这个“情”之一字的范围。景色描写中的详略选择、主次分别,由我们的主观判断决定,这个“主观”,就是心理感受。在自然、真切的行文之间,融汇心理感受,借景抒情,融情于景,首先要做到的是“顺水推舟”:不矫揉造作,不生搬硬套,不强制性总结归纳,更不是无病呻吟。

开头最忌“语焉不详”。切入的部分也不宜过长,避免出现“头重脚轻”。自然而然的情随景生,抒发的角度可以直抒胸臆,不强求是否罗列了景物的“全部”,只深入刻画印象最深,感受最深的某一处或某几处;可以步步深入,和景色描写的详略处理平行,一边描写一边抒情,或者在描写中蕴含自己的感受,让内在的情感逐渐外化;也可以翻来覆去,打乱自然景物描写的顺序,只用内心感受牵扯画面,突出情感的主线。

需要注意的是,景色中的“人”是不能省略的,包括自己、周围其他人,或者联想、想像中的人;行文中的形容词固然重要,修辞也很重要,能做到语言的丰富、华美诚然最好,但这一切的前提是“自然”,是先有血肉。否则,看似”时髦“辞藻的生硬堆砌并不见得能比简洁、流畅、明了、真切的文章更吸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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