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里就她一个,想找个好工作竟把命丢了,怎么回事
还记得柳五儿不?就是大观园里小厨房负责人柳嫂子的女儿。
有朋友说了,为什么这样问?她有什么特别之处吗?不就是个厨师的女儿嘛!
要说身份,她的确没什么特别的,小红作为荣国府中层干部林之孝的女儿,就比她有面子多了;但若论及个人,却还真有点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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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柳家的有个女孩儿,今年十六岁,柳嫂子之女,虽是厨役之女,却生得人物与平、袭、鸳、紫相类。因他排行第五,便叫他五儿。
就是说,五儿长得挺标致的,尽管比不上晴雯这样第一流的,却也可以与平儿、袭人、鸳鸯和紫鹃等媲美;也就意味着,她其实也可以和这几位一样,在各房里当个首席丫鬟。从这个角度看,她又比小红要好呢。
那么她为什么不进荣国府当丫鬟呢?不愿意吗?不是的,原来她身体不好:
只是素有弱疾,故没得差使。
原来五儿和林黛玉一样有先天“不足之症”。可是人家林黛玉出身何等样人家?从小吃人参养荣丸长大,五儿一个厨房管事者的女儿,却是“小姐的身体丫鬟的命”啊!
于是问题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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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门小户的人家的女儿,长到了十六岁,总该做点事给父母分担点经济压力才好,就算是嫁人,也最好是在大户人家做过事的更容易找到体面一点的(这跟现在应该类似,有工作的女孩跟没工作的女孩,或者工作层次不一样,找的对象也会明显不同);
加上容貌姣好,那就更应该有一个好工作才对得上;但是身体不好,那些需要费力气的岗位肯定不合适;
所以最好是能找到一个任务轻松,收入不低,出路又好的岗位。
这样的岗位还真是有,柳家人看中了宝玉的怡红院:
近因柳家的见宝玉房中丫鬟,差轻人多,且又闻宝玉将来都要放他们,故如今要送到那里去应名。
“差轻人多”“要放他们”八个字,对柳五儿一家构成了很大的诱惑。注意,她倒不是想去当宝玉的妾,而只是因为那里工作环境好,以后出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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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么好的岗位谁不想去?已经在的丫鬟们可都不乐意有人去争呢!岂不见秋纹之类的丫鬟,只因为小红有一天服侍宝玉喝了杯水,就跟被她抢了三百万似的?
柳嫂子是懂这个理的,想到宝玉身边去,那是要有不小的关系的。
所以她找到了宝玉非常宠爱的丫鬟芳官。那芳官以前是贾府戏班子里的,解散后分到了怡红院,为人娇憨,深得宝玉宠爱,一时叫金星玻璃,一时叫耶律雄奴,总之欢喜得很。
柳五儿跟芳官本就性情相投,柳嫂子则动用小厨房的特权,刻意奉承芳官,没少给她开小灶。只是与此同时,却又得罪了迎春房里的司棋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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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也没办法,她承包小厨房,总也不能给谁都开小灶,在俗人那里,自然是根据对她有没有用来确定了,迎春偏就是那个“二木头”,没用的,连带着身边的丫鬟也受影响。
于是闹出了打砸小厨房的一幕。
可惜芳官虽然在宝玉那里帮五儿说通了,宝玉却并不是个能决定什么事的主儿,加上因为互赠来路惹疑的“ 玫瑰露”“茯苓霜”的事,五儿被怀疑是个小偷,被关了一夜。
幸而代凤姐出面处理的平儿善良,没搞屈打成招那一套,最后全由宝玉背了锅。
但她身体本就虚弱,又被冤枉委屈,回家后不久就死了。
这一情节没有正面写,是第七十八回王夫人教育芳官时提到的,说“前年我们往皇陵上去,是谁调唆宝玉要柳家的丫头五儿了?幸而那丫头短命死了。不然进来了,你们又连伙聚党遭害这园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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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可怜啊!只是想要谋一份工作,竟把命都丢了。
只是高鹗所续的后四十回中五儿却又复活了,做了宝玉的丫头,还因为长得像晴雯被宝玉错认。这就有点离谱了,不说也罢。
对以上说法,朋友们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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