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读书与读书方法
在说这个话题前,先强调一点,我所说的读书,不是指上学读的书,也不是各种专业书籍,因为那些书必须读,这跟事业与前途有关。我所说的读书,指的是传统意义上的杂书,大致范围是小说、散文、诗歌、历史、哲学、社会学科等书箱。
应该说我算资深书迷,自识字以来乱七八糟地读了一些书。最早读书,是为了消遣,除了小画书外,第一次读的文字书是母亲当年送的两本少儿读物,一本叫《高高的银杏树》,一本叫《一支驳壳枪》,我记得很清楚。只是现在已不知丢哪去了,但其中故事隐隐约约记得一些,不知是否有同龄人,可还记得这两本书。
最早读书对我来说是为了猎奇,因为书上有我不知道的世界、故事,这个很吸引我,每次阅读书籍,似乎穿行在一个与现实世界不同的世界里。这些年过去,现在读书虽然还有猎奇的成分,更多的却是一种交流,一种跟智者交流的感觉,每次读书的一点点收获,都会使我内心有一种喜悦与快乐。我不敢说这是一种幸福,因为幸福这个词,实在太高大上了。
在我生命中,有二段时间阅读量惊人,第一段是八十年代初期,也是我刚工作的时候,那时候各类书籍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个人认为这是中国人读书的一个高潮时期。记得那时候,我一天看完一本《七剑下天山》,因为书是借的,在书摊上借的,急着还,后面还有人等着这本书。书摊曾给我阅读带来方便,也很省钱,现在这种书摊已没有了,好在现在有电子书,应该是同样的道理。
第二段是我三十岁左右,因为一次工伤,在家休养半年,我不爱看电视,只能躺在床上疯狂地读书。只是这第二次读书是跟第一次读忆不同的。第一次读书没有选择,只要是书,囫囵吞枣的读,反正只要读痛快了就行。第二次读书时,我已经在试着写作,开始有目地选择一些自认为对自己有益的书读。譬如哲学书、写作理论书之类的。所以,伤好后,我在写作上有了一定的进步,有人说我那一摔,把我摔聪明了,可我知道,那是书的作用。
只是写作一直断断续续的,因为工作一直没法坚持。有人说这不是理由,任何事情都必须坚持。我前几天还看到一句话,说成功就是剩下的。确实,我要一直坚持写作,一直坚持学习,写作也不至于还是半吊子货。
总的说来,我读书不挑剔,只要是书,书中的内容能够吸引我,就算一本菜谱也读,不喜欢的读几页,或者读一半扔掉,再重新选书读。不过现在读书还是分类,认为对自己有用的书,或者有兴趣的书,我会细读。什么是细读呢?就是把书读通,也就是说一本书要读通畅了,不明白的地方反复读。也许有人说,你为什么不说读懂?读懂这事其实很难,因为文字与故事本身有多义性,再加上阅读时年龄与心情,不同时期,会读出不同的感觉。一本《红楼梦》养活那么多红学家就是证明。所以我读书不追求读懂,只说我读这本书时,明白多少算多少,不行就再读一遍。
这是针对我觉得应该认真读的书来说的,还有一种书完全是为了打发时间阅读的,基本是通读,意思是读过就算了,记得多少算多少,并不刻意,我想有很多人都这样读书。前几天读威廉·萨默塞特·毛姆的《书与你》时,毛姆也这样说,认为不喜欢的文字,不影响情节的文字可以跳过去,他认为阅读的基础是兴趣,我也这样认为,只是比他晚了上百年。
这两种不同的读书方法,所用态度自然不同,通读类的书,什么时候都可以读,何况现在有电子书,读起来很方便,譬如上厕所、饭桌上,上班路上都可以读。细读的书,要慎重些,至少有长一点的时间,有个安宁的心情与安静的氛围,这样才能感觉到阅读的快乐。
最后,想说不要把读书看得多高尚,多高贵,现在只要识字的人都可以读书。其实和打麻将、斗地主差不多,都是消磨时间,抵抗虚无的一种方式。相比之下游戏之类活动都是些费钱的事,同样劳心劳力。读书虽然也要钱,但所费不多,我这些年已经很少购书,基本在电子书上打发时间。所以还是来读书吧!读书的过程其实是和一个智者坐在静室里,安静地聊天,你可以会心地一笑,也可以放声大笑,等你养成了读书习惯,你会喜欢这种生活方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