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乡党第十》15:义不容辞
《论语·乡党第十》15:义不容辞
朋友死,无所归,曰:“于我殡。”朋友之馈,虽车马,非祭肉不拜。
孔子讲“义”,墨子也讲“义”。墨子所讲的“义”,是义薄云天的“义”,是行侠仗义的“义”。孔子所讲的“义”,更多的是天经地义的“义”,是义不容辞的“义”。
这两者到底有什么样的区别呢?
《论语·乡党第十》中,弟子们收录了孔子在两种场景下的“义举”。
一、朋友死,无所归
《礼记·檀弓》中写到过类似的场景:“宾客至,无所馆,夫子曰:‘于我乎馆,死于我乎殡。’”
“殡”,死者敛在棺木之中,暂停于家宅之内等待安葬,柩就叫作殡,意思是将死者作为到家做客的宾客来看待。
《礼记·檀弓》的意思是说,有患重病的朋友,暂时没有可以寄居之所。先生说:“病中到我这里寄居吧,亡故了就在我这里停柩吧”。
两千多年过去了,科学的发展相对于春秋时期而言,已经昌明了不知道多少倍。人们对生死、鬼神、吉凶等看得更清楚、通透了些。即便如此,今天的人们仍然会忌讳亡故在家宅之内这件事。不要说接受一位患重病的朋友亡故在自己的家宅之内了,即便是自己的生身父母,也是不愿意如此的。我们看许多地方拆迁、回迁后,仍然会有一些搭建的临时房,住的就是那些垂暮之年的老者,一则他们自己不愿意连累子女,二则他们的子女也不愿意他们亡故在自己的新宅之内。
回过头来再来看孔子。朋友死,无所归,曰:“于我殡。”
这其中,有多少大义在?这其中之“义”,是多大程度上的义不容辞。
朋友之死无所归,我不张口讲“于我殡”,谁还能张口讲“于我殡”呢?此义不能辞,因此必须挺身而出。
二、朋友馈祭肉
朋友之间,讲究的是“信”。所以,孔子真诚的讲:“非其鬼而祭之,谄也”。不是自己的先祖而去祭拜他,是谄媚的表现。
今天,我们讲酒肉朋友。整日里在一起胡吃海喝,没有一个共同上进的过程,友谊仅仅停留在吃喝玩乐上。孔子所处的春秋时期,也有这样的酒肉朋友。朋友之间,相互会有物质上的馈赠。这些馈赠在孔子看来,都是物质层面的,同酒肉朋友差不多。
不是朋友之间不需要物质,而是物质在孔子看来,是无足重轻,是不以为意的。
千万不要小看这种“不以为意”,佛家修行中最难破的便是这种执念。你内心里对自己说对于物质要不以为意,也表现出来对物质的轻视了,实际上还是没有放下。就像戒烟,你内心里特别想吸,只要在可控的范围内,你仍然能够拒绝朋友递过来的那一支。问题是拒绝掉的这一支能代表你戒绝的决心吗?
有人开玩笑说:戒烟的最高境界是说吸就吸,说不吸就不吸。
孔子对朋友间的物质往来是不以为意的,然而,对于朋友送来的祭肉,则是必须拜而受之的。
祭肉是什么?就是朋友祭拜自己先祖时所供奉的肉。拿这样的肉分享给自己朋友,实际上是将先祖的福荫分享给自己的朋友——是拿朋友当真朋友。
对于拿自己当真朋友的朋友,孔子必然会拜而受之。与之相对的是,如果不是祭肉,即便是最为贵重的车马,孔子也是不拜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