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海边,她,文字和我
(一)
我必须承认,我疯魔起来的时候,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当某种莫名的念头冒进脑海的时候,我仿佛是另一个版本的我,我开始变得无比坚定,变得连我自己都不认识自己。
当我踏上去洱海方向的火车,我是带着视死如归的决心去的,我好像是插上翅膀的天使,有些飘飘然。
当然,我的决绝和勇气,源自于一个比我更决绝和勇敢的女孩。
一周之前,她还是我部门的小文员,一天到晚对着电脑敲字,做没完没了的报告。
我是她的部门头头,但我也比她好不到哪里去,她负责敲字,我负责审核她敲的字,我们都只是搬运工而已。
她加班到什么时候,我也得加班到什么时候。
如果不是体谅我的苦衷,怕我完不成公司交给的任务,她断然不会这么拼命。
所以我一直感谢这个叫小芳的女孩,多年前我唱着那首全中国火得不行的“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的歌曲的时候,我根本不曾想到有朝一日真的会遇上一个叫小芳的女孩,而且她比歌曲里的小芳更像小芳。
我部门里的其他文员可没她这么拼,我要求她们加班的时候,她们要不是说生理上不方便肚子疼,要不是就是说有重要约会要解决终生大事,总之是些天花乱坠的借口。
我要是不能按时完成公司交代的任务,我的绩效考核就会不及格,几千块钱的绩效奖金瞬间就会灰飞烟灭。所以,在老板面前,我一直很怂,当然也不得不怂。
有时候,我被老板半夜通知要加班的时候,我实在是愤慨,我想骂娘,但是为了那点活命工资,总是死命忍了。
每当这个时候,我首先想起的就是小芳,我拨通小芳的电话,她依然在。
每当这时我总是又惊喜又诧异,诧异的是小芳这么晚还没睡好像专门等待我的召唤似的,惊喜的是她总能在我最危急的时候毫不犹豫地服从我的安排。
所以,你知道我和她坐上去洱海的火车那一刻,我们彼此是怎样的释然。
我像是离弦的箭,兴奋得像个孩子。而小芳,却显得冷静克制。她一直在清点我们的行李,连牙刷带没带都要检查一遍,嘴里还不停念叨是不是忘带了什么。
世界很大,我要去走走,以前这句笑言,如今却成真了,我不禁在心里哑然失笑。
我捏捏自己的脸,再捏捏小芳的脸,有点不敢相信自己。
我什么时候这么带种了?我以前可是个地道的乖孩子,读书,好好读书,好好考大学,好好工作,好好赚钱,我人生的轨迹从来都是那么严丝合缝。
如果没有小芳,我想我都快要活成一块石头了。
(二)
我想起了那个没有阳光的周日午后,小芳突然说想请我吃自助餐。
我跟着她走,走着走着,走到了树木葱茏的半山腰那个五星级酒店。
我大吃一惊,这个酒店的自助餐单价是五百元,她莫不是疯了,要这么奢侈。
我扭头往回走的时候,却被她死命拉住,她反问我:
“你赚钱究竟是为了什么?”
我略有所悟,但这个问题我一时回答不上来,我仿佛是被人推着似的在活着,我行尸走肉,我不由自主,我半死不活。
说实在的,我从来没认真想过这个问题。大家都在拼命赚钱,大家都不想这个问题,大家都为活着而活着。所以我也跟他们一样,要不然我就成了异类了,而异类是难以生存的,所以我宁愿愚笨一点。
当小芳这么问我的时候,我其实心有不甘,但是我说不出个道理来。
世界本来就复杂,能讲明白的东西往往不是真正的道理,许多东西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明白的。
当我读完一屋子的书之后,我发现我不是变得更明白,相反,我更迷茫了。因为我仿佛进入了那个循环怪圈,又开始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了。有时候我发现我的心像是沉入海底那样,幽暗得发凉。
所以,后来我逐渐变得沉默。人家都说我变得深沉了,其实那不叫深沉,那叫迷茫。
于是乎,在下班之后所剩无几的时间里,我开始写作,疯狂地写,我企图发现什么,并期待能豁然开朗大彻大悟。
下班之余,只要我还有一丝力气,我就打开我的苹果笔记本,点开QQ音乐放上一首我最喜欢的钟立风的《上海》,然后将房间里的灯光调成柔和的橘黄色。我闭上眼睛,待情绪酝酿得差不多的时候,开动我的手指,让指尖在键盘上跳舞。
我不知道我是何时喜欢上文学的,也许就是在某个冬日慵懒的午后,坐在蓝鸟咖啡厅里,点上一杯13块钱的美式卡布奇诺,就着咖啡的浓香,翻开张炜的散文《融入野地》,那时我整个人被张炜音乐般轻快柔美的文字彻底击倒了。我依稀记得那天,我走了五里路回家,回家的路上,我好像喝醉了似的,一遍遍地反复咀嚼《融入野地》里的词句。
我从来没想到,原来文字可以像醇酒那样,让人如痴如醉。
后来,我将我读《融入野地》时的感受眉飞色舞讲给小芳听的时候,我说我好像找到了文字的秘密,她粉红的笑脸上开始露出崇拜的表情。
我还是很虚荣的,像任何一个普通的年轻男子那样,时时渴望女孩子仰慕的目光。
那时,我从小芳的脸上读到了一丝女孩的仰望,我的心里开始有了一些暖意,我不再是一个彻底冷漠的人。
我不知道小芳是真的听懂了我所讲的文字的秘密,还是只是为了附和我。总之,她认真的倾听让我信心倍增。
我把我写的所有文字拿给小芳看,她总是很认真地读,并且不时提出意见。
当然,她有些意见我接受,有些意见却令人发笑,对此我也就不置可否。
但是,有人肯认真读我的文字,已经是无上的荣光了,更何况是一个如此漂亮的女孩子。所以,我是无论如何都要感谢小芳的。
(三)
火车外面的景物如鬼似魅,这是一个无比安静祥和的夜晚,当四周鼾声此起彼伏的时候,我却依然睡不着。
我忽然间陷入迷茫,我和小芳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
我没说过爱她,我们彼此依附,相互取暖,我们像是森林里迷路的两只小鹿。我们因为彼此需要而靠近,因靠近而温暖,因温暖而变得自然而然。
我们的关系,水到渠成。
我开始庆幸小芳能及时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她在我最孤独无助的时候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我忽然发笑,因为我差点就和小芳擦肩而过。
那是在一年前,我手下有个文员因厌烦加班离职了,我需要补充新人。
当小芳来我公司面试的时候,她戴着满嘴的钢丝牙套,也许是动了手术的缘故,也许是因为面试紧张,她说话时很结巴。
她修长而高挑的个子,长得白白净净的,一双明亮的眸子仿佛会说话。一头飘逸的秀发配着白色的衬衣,衬衣被饱满的胸部微微撑起,下身着深蓝色牛仔裤。
如果不是她嘴巴里钢丝牙套破坏了她所有的和谐,我其实是十分乐意接纳她的。
不光钢丝牙套的问题,她说话时的那种结巴,让我心里发毛。
所以,面试结束后,我怀着无比惋惜的心情,在她的面试意见栏里填写了“不予录取”四个大字。
但是,那时刚好是年底,从那一周之后,人事部还是没能找到合适的候选人。
人事部门的招聘专员就电话问我:
“那个叫小芳的女孩,明明就不错,人家也愿意来咱们公司,你为什么给毙了呢?”
我没说她的钢丝牙套的问题,那样显得我以貌取人。
“她说话结巴,这种人不能要,”我直接了当地告诉她。
“怎么会呢?我先面试过她,她一点也不结巴呀!真是见鬼了。”人事部招聘专员吃惊地反问我。
于是,人事部门建议我给她直接打个电话,再次确认下。
我按照人事部招聘专员提供的手机号码打过去,自报家门之后,那头熟悉的声音却是无比顺畅流利。
原来小芳果然是因为紧张才说话结巴,我欣喜若狂,当即告诉她可以随时来上班了。
(四)
我没来由的笑声吵醒了睡着了的小芳。
此时,她伏在我的肩上,她依然穿着一年前的那件白衬衣,胸前的波涛微微起伏。
“怎么了?”她仰起脸问我。
“没什么,就是突然想起一个笑话。”我敷衍她说。
“什么笑话?说来听听?”她继续追问。
我情急之下编了个笑话,我断然不能告诉她我一年前面试她时差点把她毙了的糗事。要知道,此时已经摘下钢丝牙套的她,是如此的明媚动人。
“你知道为什么广州叫羊城么?因为广州人喜欢说“咩嘢咩嘢”,听起来就像是羊的叫声,所以广州就被人叫做羊城。”我把从前读到的笑话转述给她听。
她微微一笑,继续低下头依偎在我的肩上。
我不知道为何小芳能如此信任我,我们即将去向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我对前路一无所知而且也无足够的自信。
但是,我对逃离原来的城市的决定却心生敬意,这一点在我踏上火车的那一刻就变得愈发坚定。
我终于做了一回英雄,做了一回自己的主,虽然这是源自于小芳的推动。
在五星级酒店吃的那顿自助餐,让我记忆深刻,这是我生命里的转折点。
那食物也丰盛,但是我和她的胃口都不佳。
我们对面的那对老夫妻要了一瓶红酒,两人有说有笑地对饮,那时一种莫名的嫉妒便涌上我心头。
想起明天开始的一周,还有后面的无数个周,天天加班,日子深不见底,令人绝望。
“我们逃离吧,我们去洱海边上吧,我可以在客栈打工,你可以在客栈写作,只要能养活自己,也没啥大不了。”小芳抛出这石破天惊的一席话的时候,我张大了嘴巴。
我真的想去洱海边上写字,这是我之前文章里反复提到的愿望,我的愿望小芳自然十分清楚。
(五)
我记得天亮的时候我们的火车停靠在终点,那时晨曦初露,天边紫红色的朝霞迎接着我们。
这里的空气无比清新,我闭上眼贪婪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
这里的温度比我原来的城市冷多了,我们找出了冬天的厚衣服,我给她穿上,她给我穿上。
我们一路跌跌撞撞来到了洱海边上,累得手脚都麻木了。
我开始有些责怪小芳,她带的东西太多了,一路上把我累得个半死。
我们先是找了一个客栈住下,主要是先把行李放好,然后才开始寻找我们长期居住的地方。
既然来了,那就好好地活,好好活的第一条件,自然是找一个风景最美的地方。因为风景最美的地方适合看风景,也适合我发挥写作的灵感。
我们不停寻找,反复比较,终于找到一个建在一块大岩石上的客栈。
从那客栈的每一扇靠海的窗户里,可以看见蓝色的梦,跟我想象中洱海的样子并无二致。
我们吹着海风,冷冷的海风,我们都有些沉醉,不能自拔。
我忽然明白了,我和小芳之间最大的共同点是什么了,那就是我们都有一颗不羁的灵魂。
只有在洱海边上,我才开始明白,我脑海里装了太多的垃圾,这些垃圾是压得我直不起腰的主要原因。
我来到洱海边上,第一件事就是从脑海里清除多年淤积的垃圾。
我发现,许多装入我脑海的垃圾,来自于约定俗成,或是耳边不断重复的噪音,或是电视里类似于“钻石恒久远”的植入广告。
多年身处牢笼之中却浑然不觉,禁锢自己的不是别人,而是某些来自于外界的声音,这些声音古已有之,像是遗传的肿瘤基因,历经千年却难以磨灭。
我只有在洱海边上,才能借助于自然的神力,开始与前半生进行细细切割,来个彻底了断。
只有从前的我彻底死去,现在的我才可以焕然一新。生命是有好几辈子的,有时一瞬间就是另一辈子。
(六)
我们来洱海的第一个晚上,因为太过激动,都没有睡着。
我们说这说那,我讲我读过的书,小芳则讲她的过往。
其实,我们多少还是有些惊慌的,毕竟我们还很年轻,我们经历的世事还不够多。所以我们依旧有惶恐,因为我们猛然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新世界。
我们从里到外都是新的,谈不上有什么准备,更谈不上对未来的规划。
也许是因为我们一直活在规划好的世界里,所以我们刻意地回避规划这个词。
就让一切自然而然吧,车到山前必有路。
第二天我们去了长租的客栈,老板姓张,说自己从前是个舞蹈家。他指着墙上的那些妖娆的照片跟我们介绍的时候,却没有一点点自豪,但他说起洱海时,脸上便露出异样的神采。
我们签了半年的租约,张老板的客栈不缺帮工,但好在这一带都是客栈,小芳很快就在附近另一家客栈找到了工作。
小芳比我豁达,虽然找的是一份打扫卫生端茶倒水的工作,她却无比坦然。
而我,疯狂过后便慢慢恢复了冷静。
如何养活我们是个摆在面前的迫切问题。生存总是个老掉牙的话题,但却是不得不正视的问题。
看淡归看淡,生存归生存,两者完全可以彼此平衡,各自找到合适的位置。
我曾问过小芳怕不怕,小芳说不怕,谁怕谁是孙子。
我相信她的话,她比我更勇敢更决绝。
我渐渐从无尽的狂喜中冷静下来,我开始了写作的旅程,我自信靠文字就能简单活着。
我将以前在各大平台的写作账号都一一收拾了一遍,就像收拾新房一般,我统一更新了所有的简介:
“从明天开始,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七)
我们开始做同一个梦,握着彼此的手做同一个梦的感觉真的很好。
每一个清晨,我都不愿醒来,因为我害怕一醒来,这美好的一切便又消失不见。
当我醒来的时候,我总是习惯性地摸摸枕边。她要么还在,要么就留下一张小纸条写一句不是诗的诗让我品味。
我如此炽烈地迷恋她留在枕上的香气,那是年轻的独有味道,令人沉醉。
我时时提醒自己这一切不是梦,我不是活在另一个空间里,我不是活在天堂里。
我开始抄写张炜的《融入野地》,我用的是扁平的钢笔尖,我把每一个字都写得像小芳那样柔美而清秀。
我的灵感开始四面开花,他们一浪盖过一浪,一浪比一浪更汹涌。
我的文字随着季节的更替开始花开花落,我笔下的精灵一个个通明透亮,他们是簇新的,他们是鲜活的。
我不喜欢投稿,因为那样依然会让我觉得受制于人。
我费尽心机是为了得到彻底的自由,所以我拒绝投稿,我只被动地接受邀约。
我写得兴起时,会把我认为好的章节拿给张老板看,我能感受到他在读我文章时的那种情绪的突然波动。
从此,我不只有小芳一个读者,我不拒绝向任何人坦露我最真实的心声。
我来到这里,就是为了与一切伪饰作别,我来到这里就是为了找回初心,向一切杂乱的声音说不。
只有真挚的文字才能走进一个人的心里,喧嚣与浮华的文字是难以打动人心的。尽管习惯伪装的人满世界都是,但他们却都无一例外地向往真实,想想真是荒谬。
每个晚上,我会去小芳工作的客栈接她,她离我们住的客栈并不远,约两里路的样子。
我们牵手走过昏黄的路灯的时候,身后的影子温暖而幸福。
我们喜欢在黑暗僻静的角落里听海浪的声音。那时,即便我们长久地吻着,也不担心被打扰。
我很奇怪,小芳从未问过我是否爱她,她是如此笃定而自信。
我也不太想提及那个字,许多美好的东西,一旦说出来,就破坏了原来美好的样子。所以我宁愿含蓄一些,节奏放慢一些,留足细细品味的时间,就像水墨画上的留白。
(八)
我想象中的艰辛并没有出现,相反,我们活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惬意。
我感谢她的勇敢,她是我的指路明灯,带我走进一个全新的世界。
原来,人只要认定了自己要走的方向,暂时的奋不顾身也是必要的。
我开始重新读《复活》,读《忏悔录》,读《沉思录》,读《尤利西斯》。当我开始清空我自己的时候,我发现原来我还可以装下更多的东西。
我发现从前的我是如此浅薄,我曾被生活绑架,我的大脑随意而麻木。从前许多问题不是不想思考,而是来不及思考。
当我打破我自己,拆解我自己的时候。我开始认真忏悔,也开始认真祈祷。于是,我的世界开始变得逐渐清晰起来。
我终于变了,变成了洱海边的的梭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