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孤陋寡闻了:民法典、发票专用章
1. 民法典
最近发给律师审了两份合同,发现两次律师都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合同法”三个字删除改成“民法典”。
第一次看到改的时候,以为是这份合同需要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吧,但第二次看到的时候,我就很好奇了:为什么要改呢?
于是去百度:民法典,在百度百科里面有这样一句话: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这时才知道:合同法废止了,我们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了。
2. 发票专用章
现在好多发票都是电子发票,有一天收到一张没有发票专用章的电子发票。
最开始看的时候,没发现没有发票专用章,只感觉有点别扭,后面看久了,又翻看其他的电子发票,才发现这张发票没有发票专用章。
当时心想:这人怎么给我一张假的发票呢?
于是我发消息给他:你的发票上怎么没有发票专用章呢?
对方回我:今年新开的公司的电子发票都不需要发票专用章。
去网上搜搜:电子发票没有发票专用章,出来一大堆相关的搜索结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
“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见附件),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格式为OFD格式。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原来电子发票没有发票专用章是没有问题的。
果然还是应了那句话:
知道得越多,才发现自己越无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