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TA们没有在一起连载小说身为同志

gay-初恋(一)

2016-05-01  本文已影响279人  愿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那年大四,在经历好几个月的思想斗争以后,我终究还是承认了自己喜欢同性。于是注册了社交账号,签名:“以诚相待,将心比心,在一起就会对你负责。”

“你好,朋友。”,我说。

“你好,在一起就会负责吗?”,他说。

“对”

“那好,我们在一起吧。”

“你会洗衣服吗?”,我问。

“会”,他回答。

“好,我同意,在一起吧。”

就这样我们见了面,各自一见钟情,当晚就在一起了。初吻,初夜,初恋就这么一次性悄无声息的来了。

第二天,他起床上班,看我睡的熟就没叫我。醒来以后,我从冰箱里找到一个土豆,几根黄瓜和几个鸡蛋。就简单做了几个菜,等他下班。突然很想吃冰淇凌,就打电话给他,说:“媳妇儿,你下班给我带个冰糕吧,可想吃”。于是他带了超市里最大盒的冰淇凌回来,那是我第一次吃那么大盒的冰淇凌。

他很喜欢吃我煮的菜,吃的盘底朝天,一根儿不剩,我当时就在想,我以后要天天煮给他吃。他说:“家乡的家常菜就是好吃,老公,你真厉害”。对,在千里之外相识,我们还恰巧是老乡,也许冥冥之中一切自有注定吧。

他没有骗我,从那天起,我的衣服基本上都由他洗,包括内裤和鞋子。他总说:“白T恤和内裤我要给你手洗,洗衣机洗不干净。”虽然我的白T恤是淘宝九块九包邮的,他还是每次都手洗。

他大我五岁,研究生刚毕业。刚认识的时候我们住的很近。没过多久,他工作调动,搬到了离我一个多小时公交车程的地方。我那个时候没什么课,就隔三差五去他那儿住几天,他每次都说:老公,把你脏衣服带来吧,我帮你洗。”我每次都说:“不了,太多了,不方便带”。可每次都还是或多或少的会带几件过去,因为我们各自都很享受这种实在难得,对于我们这样的人来说又实在可贵的生活感。

我请他两个闺蜜吃饭,算是正式见娘家人。他是大姐,就这样我成了姐夫,甘之如饴。那段儿时间很流行头上长草,吃饭那天我们在路上看到一个小朋友在卖,于是就买了一个夹在他头上,他很可爱的说:“老公,帮我拍照吧。”他漏出了标志性的大白牙。那个画面我永远不会忘记。来来往往的人群,只有他静静的站在那,对着我笑。

我那段时间为了准备托福考试,刚刚辞了兼职,卡里只剩下几千块钱奖学金,要撑过那整个学期。每次吃饭他都抢着买单,说:“我已经上班了,每个月都有进账,你的钱自己省着吧。”我虽然极不情愿,但也无能为力,只有在三个月纪念日那天,我请他到学校附近吃了一次鸭翅,他说:“干嘛抢着买单”。我说:“因为今天是纪念日。”我像是在捍卫作为老公的尊严。

我买了纪念日礼物,跑去精品店包装了一下,选了一条粉色拉花,送给他。他一直问:“老公,你买的什么呀,好浪漫。”我说:“银河系”。看着他傻傻的一头雾水,心里暖暖的。当时我只给得起这些。那天我穿了他送我的旧皮衣,他说:“老公,我原来都不知道这皮衣破成这样了,咱等会儿去逛街吧,我再给你买一件儿。”我没答应,因为在我看来,这该是我为他做的事情。虽然纪念日他忘记买礼物,有些失望,但心里依然是甜的,因为他那种粗线条,笨笨的,大大咧咧,记不住事情,一脸懵逼的样子是我最爱的。

晚上回去他发微信给我,说:“老公,你是想整死我啊,你让我一个文科生自己动手组装台灯!老天爷,快来拯救拯救我吧,看见那步骤图我都快疯了。”我笑了,忘了他是一个数学都可能不及格的文科生。但是第二次去他那的时候,他还是已经组装好了我送的礼物,我知道这件事情对于他来说并不容易。我帮他换上了彩色LED灯,调了遥控器。那天晚上我们开着银河系,抱在一起,我想大概这世间不会有更幸福的时刻了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