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圣训学】众传圣训(穆太瓦替尔)

所谓众传圣训,顾名思义就是指由很多人传来的圣训,也就是说由许多渠道传来了同样的一段圣训。所谓传述渠道,便是传述系统或圣训的来源,即甲从乙、乙从丙、丙从丁传述的线索。因此,圣训学意义上的众传圣训是,由众多的人传来的,从习惯和理性方面来说他们不可能串通一气进行伪造的,这样的圣训就叫众传圣训。[1]
众传圣训有四个条件:
(1)传述渠道多,即圣训收集者从较多的来源和线索收集到了这段圣训。“多”是指三以上,有人说必须够四个渠道,有人说五个渠道,或七个渠道,或十个渠道,或十二个渠道,或四十个渠道,或七十个渠道,折衷的说法是十个渠道[2]。也就是说最少要从十个渠道传来同一段圣训。
(2)每一个传述层次上都要有这样多的人。例如某一段圣训由十多位圣门弟子传述了,他们就是第一代传述人,到第二代传述人时,至少要十多位人,这样,每一代就是一个层次。众传圣训的每一个传述阶层都要有十人以上的人传述,直到被记下来。
(3)从习惯方面而言,他们不可能联合起来伪造同一段圣训。例如,从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地区、不同的人种传来了同样的一段圣训,按照惯例,这样的圣训不可能是他们串通一气共同伪造的一段圣训。
(4)每个人的消息来源一定是直观的。即某人亲自听到某人说如何如何,或亲眼见到某人做什么什么,或亲自触及到什么等。也就是说第一代传述人亲自听到或见到圣训所传述的内容,以后的传述人则是亲自从上一代传述人听到的,因此,推理得来的传闻不能成为众传圣训[3]。
达到以上四个条件的圣训叫作众传圣训。
众传圣训的分类:
部分学者又把众传圣训分为字面众传圣训和意义众传圣训。
字面众传圣训,是指每一个传述层次上有十人以上传来的圣训,其字句完全相同。如:“故意借我的名义说谎者,让他自备座位于火狱中”[4]。这段圣训是由六十二位圣门弟子或七十多位圣门弟子用同样的字句传来的,接着由很多人传了下来,字面没有任何出入。
意义众传圣训,是指许多人传来的圣训虽然字句不同却共同表达了同一个意思。
例如,祈祷时升两手的问题,许多人用不同的字句传来了穆圣在不同的场合升手祈祷的圣训,虽然字句和场合不同,却共同表达了一个主题:祈祷时升两手。[5]
这两种形式的众传圣训具有同样的法律效用。
众传圣训的地位:
符合以上条件的众传圣训是不可怀疑的正确圣训。它所表达的意义是肯定的知识,穆斯林一定要执行这种圣训的指示[6]。由于不可能想象他们串通一气编造同样的圣训而不再需要考证它的传述系统。[7]而且,只有这种圣训和《古兰经》中“明确的经文”才可以作伊斯兰信仰的依据。
我们前面已经说过,穆圣一言一行是得到真主的启示而发出的,完全表达了《古兰经》的精神和真主的意愿。圣训也是天启的真理,要是我们通过这样可靠的传述渠道肯定了某段圣训确是穆圣的言行,那么,就必须遵从它的指示。
众传圣训的数量:
圣训的数量数以百万计,但符合以上条件的圣训却很少。有人说几段,有人说十几段,或几十段,甚至有人说没有这样的圣训。而有人却认为很多,而且还单独编辑成册,如苏尤推的《鲜花摘集》[8]就是专门收录众传圣训的集子。总而言之,这类圣训是有的,但其数量相对整个圣训而言无疑是很少的。
[1]《简明圣训学》18页
[2]《思想精华注》8页。
[3]《思想精华注》9-----10页;《简明圣训学》19页。
[4]圣训的原文是:
من كذب علي متعمدا فليتبوأ مقعده من النار
[5]参阅 〈传述者培训〉,第 2册 180页。
[6]《思想精华注》11----12。
[7]同上 12页。
< قطف الأزهار > للسيوطي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