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友广场《人生感悟ABC》散文

耳邮•洞房里的绑架

2020-12-14  本文已影响0人  付强_

《耳邮》是清代俞樾写的笔记小说。俞樾,字荫甫,自号曲园居士、羊朱翁,浙江德清人。清末著名学者、文学家、经学家、古文字学家、书法家。

《耳邮》里,写了这样一起离奇的洞房绑架案。

清乾隆末年,江苏扬州一位农家子还不到13岁,便由父母作主娶了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女子作妻子。

按照当地的习俗,新婚次日,亲戚们都前来祝贺,可是客人都坐在酒席上了,却不见新郎、新娘出来。婆婆只好去叫门,叫不应,捅开窗户纸一看,发现小新郎被绑在床角边。

后得知,婚礼当天晚上,新郎新娘新婚燕尔,忽然从床底下钻出一个彪形大汉来,把新郎绑在床边,然后他就搂着新娘子睡觉了。新郎说不敢喊,不然大汉就要杀人。很显然,洞房里发生了绑架案,新郎被劫持了。

这时候,洞房床上帐子掀起,出来了一个彪形大汉,他指着新郎新媳妇对窗外说:人都在这里,马上给我们送吃的来,送好的,不然我杀了你儿子!赶紧送来。

新郎还是个孩子,在人手里头,没办法,只好送饭,满足他的要求。饭一送来,他先让这孩子品尝,证实无毒,然后这两个人再吃,吃剩下来的,给那孩子充饥。就这样坚持了三天,大家都没办法,事情已经传得远近皆知了,围观的人也很多。

清代有个风俗,就是给小孩子娶成年的媳妇,一是来照顾这孩子,二是让她照顾公婆,三是还可以充当劳动力,把这个家撑起来,这家就是这种情况。彪形大汉说,你们家新娘跟我自幼青梅竹马,早就相好,已非一日,现在嫁到你们家,我心不甘,现在你必须得答应我的要求,让我们好好过几天,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俗话说,好事不出门,恶事传千里。刚刚结婚的新媳妇就被奸夫合起来把新郎给绑架了,谁也没辙,只好报了官,官府不能不管,于是县官亲自来这儿观看,当场就问,这个新媳妇有父母没有?有人说,有父母。

于是把新媳妇的父母带上来,让她父母叫她女儿开门。她父母来了,门还是叫不开。县官说,来人,给新媳妇的妈掌嘴,打完了再把她父亲拉来打板子,打得父母两人满嘴是血、满屁股流血。跪在门口叫姑娘开门,还是不开,再打,如此往返地打,打得皮开肉绽,仍旧不开门,县太爷也没有办法了,只好把她父母带回县衙门,另想高招。

县衙门的师爷出了个主意,挖地洞。有人说,那么结实的房怎么挖洞啊?县太爷想起牢房里有个挖人家的墙偷东西的贼,就把这个盗贼招过来说,听着,现在你去给我营救这个小孩,如果救下来了,我将从轻处置你,救不下来,一定严惩不贷。

这个贼一听有这么好的事,忙说我干,接过县太爷的命令就到那地方去潜伏了,等到半夜,等奸夫淫妇都睡熟了,就挖开墙洞,进去后用刀把绑在床边的绳索割断,拉着那个小孩子钻出了洞。接着,所有的捕快立马撞开大门,将奸夫淫妇捆绑起来,押往县衙。

县太爷升堂,惊堂木一拍,开始审讯。举目一看新娘子,年轻貌美,再看那彪形大汉,一问是个屠夫,面目可憎。

先审新媳妇。按照大清律,妇女用刑,不能褪衣,唯奸罪除外,于是把新媳妇衣服剥了,剥得赤条条一丝不挂。先掌嘴,再打板子,打完了以后判决,判新媳妇娘家把女子领回去。

女子赤条条地走出县衙门,父母感到羞耻啊。姑娘毕竟是自己的心头肉,于是脱下自己的衣服给姑娘穿上,当时围观的人,哪容你穿衣服啊,父母脱下衣服就被别人扯下来,结果居然这样赤条条地走了好几里地,回到自己家中。父母受不了,连气带怕再羞,居然一命呜呼了,父母双亡。这位女子还算好,不多久伤势平复,颜色如初,真是好命。

而那屠夫就没这么好命了,县太爷堂审,当即下令打两千板子,两千大板是什么概念?那是要命的节奏啊。虽说这个屠夫身体非常健壮,但怎么熬得过两千板子,没打完,就一命呜呼了,这叫立毙杖下。

故事到这,应该结束了。但还没有,有人说几年后发现这个女子在一家酒馆为人行酒,按现在说就是女招待。因为人长得还算漂亮,惟独当时打嘴巴的时候打破了嘴,有那种被打的疤痕。唉,想当初伙同屠夫,绑架小丈夫,最后到大堂脱衣受辱,又光着身子走了几里地回家,她把这段“”光荣历史”讲给别人听,招徕顾客,所以往来顾客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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