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应许给你的事物,不可当真

2021-10-29  本文已影响0人  一心二艺

2021.10.29 日更第320天

昨天读到鲁迅先生生前给家人的遗言,一共有七条,读完颇有感触。

一、不能因为丧事收任何一文钱,但朋友的,不在此例。

二、赶快收殓、埋掉,拉倒。

三、不要做任何关于纪念的事。

四、忘掉我,管自己的生活。如果不,那就真是糊涂虫。

五、孩子长大,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情过活,万不可去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

六、别人应许给你的事物,不可当真。

七、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

关于第六条,我最近特别有感触。很多时候,很多人当面承诺的事情,会轻易地故意或者有意地忘记。好像从来没有承诺过。

女儿今天晚上和我聊天,她提到一件事情,她是高中二年级5班的,她在4班的人缘特别好。我问她原因,她说,她承诺给别人的事情,一定会兑现,别人不会看你说什么,总是看你怎么做。

女儿在同学和朋友生日的时候,特别用心地为同学和朋友挑选礼物,她有时候也会抱怨她生日的时候,有的同学或者朋友太敷衍。

靠谱需要付出代价。

长期做一个靠谱的人会赢得信任。

信任是无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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