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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封闭的自我认知,打开海洋社会美好的大门

2021-05-25  本文已影响0人  感知主义者

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论第六部》(感知对话录、148)

生存者:

你这一通对于“我”的深论可是烧脑至极,“我”是一个问题模型,“我”是一个逻辑漏洞,然而,每一个人又不得不做一个“我”,这就是巨大的悲剧,“我”的存在是人类存在的最大问题,“我”的封闭性逻辑封闭了人,改变了人的基本属性,“我”成了人无法自拔的泥淖,走出“我”的误区,是人类未来艰巨的使命。

感知者:

梳理一下对于“我”的认识,其实逻辑极其简单,因为个人是人类共体的一分子,分子的属性就是共体的属性,各个分子的属性相同,不过,当生命理念将人的共体分解成独立的生命个体,人就丧失了共体的属性。独立的生命个体——人就只能自立存在属性,也就是必须建立起自我存在的理由及其伦理逻辑理念,这个个人自建的意识体系的核心就是“我”,这个个人的“我”完全不同于共体存在的“我们”的伦理逻辑概念,这个个人之“我”的产生,严重违背了共体“我们”的理念,因此,这个存在从未有过的“我”的出现,是对于“我们”概念的背叛,是对于存在本来伦理逻辑的反动。而当我们每个人都以这个“我”来存在时,一场旷日持久的人类的异动就开始了,人间的一切问题就因此产生了。并且,“我”的意识越强烈,人类的问题就越严重,“我”的存在越巩固,人类世界就越危险。

而且,问题不可解决的是,“我”已经成了人类认识把握世界的前提,“我”已经构成了世界存在的“客观”角度,我们已经无法将“我”从主体论和认识论中剔除出去,这世界实际上已经成为了“我”的世界,而“我”的存在却是严重的问题,因为存在本没有“我”的伦理逻辑存在,“我”只能在存在伦理逻辑之外以非理性的姿态存在,因此,这构成了人存在的合法性问题,这就是说,我们是在非法地以“我”的身份和以“我”的方式存在,这种非法性造成了一切存在矛盾冲突的发生。

开初,我们产生出生命理念的时候,并未考虑可其后的伦理逻辑问题,生命个体“我”的存在,就是生命伦理逻辑矛盾的集中体现。当我们每一个人不得不以这个“我”来生活和存在的时候,我们怎么办?我们就只能在伦理逻辑引发的灾难中存在,由“我”造就的生活就只能是矛盾重重、苦难深重的生活。当我们以“我”为基本单位来构造社会,开始旷日持久的“我方式”生活的时候,“沙漠社会”就无法避免地形成了,人与人之间关系就这样定性了,人间的苦难就这样发生了。

当我们追究一切问题的根源的时候,“我”就怪异地出现在了存在的伦理逻辑面前,与存在本来的目的意义格格不入。“我”已经成为了人的本质性存在,而这个“我”的误区已经将人置于万劫不复的境地,“我”的存在成了人类共存的心腹大患,在这种情形下,去“我”成了人类重归共体存在的必然之举,去“我”是人类继续存在下去的唯一出路。

“去我”是一个全新的观念,意味着我们将彻底改变自己的属性,意味着我们将放弃个体的存在方式,重归于共体式的存在,我们不再以“我”为存在的立场以及心理为前提,人类将重归“我们”的存在立场,个体将作为“我们”的一分子,一切存在以“我们”为前提,生活将从“我们”展开。这就是说,世界是“我们”的世界,自己是“我们”的自己,生活是“我们”的生活……“我们”取代了“我”,这世上再无“我”的独立存在,也再无“我”与“我”之间的竞争与碰撞。个人以“我们”来存在,这个全新的观念,将是人类新纪元开始的一个重大的标志。

不再有“我”的世界,个人的身份将发生本质性改变,“我们”彻底打破了人与人的界限与隔阂,人的存在是“我们”的存在而不再是“我”的存在,这就是“液化”个体存在的终极方案,“我们”就是贯通所有人的不可分离的联结,“我们”就是人类共体存在的前提与保证,“我们”就是“海洋社会”存在的当然理由,“我们”就是每个人都有获得幸福愉悦生活权利的宣言。人类进入“我们”社会之日,就是我们进入美好岁月开始之时。(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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