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好端端的名字竟然被告知不能用了,这是什么操作?
最近,成都一名叫做”敬汉卿“可以的网红突然收到了一纸传单,传单内容为:“敬汉卿”这个名字已经被我司注册了商标,所以你将不能再继续使用该名称,并且还要尽快更改在各大平台上的名称,否则将会收到法律的惩戒。
看到这,别说敬汉卿一脸茫然,作为旁观者也是丈二莫不着头脑,无不惊叹自己的名字为什么突然被别人抢注了商标,难道我用了22年的名字还不能证明是自己的吗?
虽然面对如此无理的要求,敬汉卿手足无措之际,也没有乱了阵脚,立马开直播向广大的粉丝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征询粉丝的意见。俗话说,众人拾柴火焰高,粉丝你一言我一语的出谋划策。不一会儿就得出了结论,其实在法律中早就明确规定,别人已经长期使用,且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名称,都不能被抢注成商标,如果有人恶意抢注,也不用担心,使用法律的手段,也可以轻松拿回使用权。
值得庆幸的是,我们生活在法律完善的今天,当收到不法侵害时,可以拿器法律的武器反击,那在古代,古人又是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古代有没有商标这个说法呢?如果有又建立了如何的规章制度呢?
商标作为商品的标记,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大约在距今1500年之前就被我国的工商业者所采用。已出土的我国北周文物中即有以陶器工匠“郭彦”署名作为标记的土定。而在宋朝至清代的八九百年间,我国工商业者至少在棉布、茶、酒、剪刀、铜镜、陶瓷和文房四宝等10多种商品上使用过商标。但我国古代工商业者使用的商标大多带有原始性质,因此没有明确的商标法出台,但这不并不是当时的落后的表现,反而是因为古人都有普遍共识,大家会按照约定俗称的来履行自己的承诺。
诗歌中往往就暗含着古人对商标的原始定义,例如:曹操通过”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来表明心中的意趣,其中的”杜康“便是一个典型的带有商标意味的代称,一说到“杜康”便不言而喻的想到了美酒。诸如此类的例子,在古代诗歌中数不胜数。
由此可见,从中国古代便有了商标意识,古人的智慧依旧影响着我们今日的生活,古人在以前都能遵守,何况是当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