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我的心,既把你当王冠戴 ”莎士比亚十四行诗·一一四
是否我的心,既把你当王冠戴,
喝过帝王们的鸩毒——自我阿谀?
还是我该说,我眼睛说的全对,
因为你的爱教会它这炼金术,
使它能够把一切蛇神和牛鬼
转化为和你一样柔媚的天婴,
把每个丑恶改造成尽善尽美,
只要事物在它的柔辉下现形?
哦,是前者;是眼睛的自我陶醉,
我伟大的心灵把它一口喝尽:
眼睛晓得投合我心灵的口味,
为它准备好这杯可口的毒饮。
尽管杯中有毒,罪过总比较轻,
因为先爱上它的是我的眼睛。
梁宗岱译
是我这颗把你当王冠戴的心
一口喝干了帝王病——喜欢阿谀?
还是,我该说,我的眼睛说得真,
你的爱却又教给了我眼睛炼金术——
我眼睛就把巨怪和畸形的丑类
都改造成为你那样可爱的天孩,
把一切劣质改造成至善至美——
改得跟物体聚到眼光下一样快?
啊,是前者;是视觉对我的阿谀,
我这颗雄心堂皇地把阿谀喝干:
我眼睛深知我的心爱好的食物,
就备好这一杯阿谀送到他嘴边:
即使是毒杯,罪恶也比较轻微,
因为我眼睛爱它,先把它尝味。
屠岸译
事先声明:本人将逐一解读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而在这个系列,笔者将自称为L先生。
L先生评:本诗的逻辑有些复杂,有点意思,我喜欢!我们以屠岸先生的版本为主。
本诗的前四行和第九行梳理本诗逻辑的关键:
(前四行)【前者】(喜欢阿谀),“是我这颗把你当王冠戴的心,一口喝干了帝王病——喜欢阿谀”。“你”是“王冠”,体现了“你”的价值和重要性,这里又和L先生的英国王室说隐隐相印。“你”是“王冠”,而“我”把“你”戴在头上(即拥有“你”),“我”就是帝王,拥有“你”的“我”比国王还富有(嘿嘿,华晨宇的歌词),而拥有“你”的“我”的这颗心,有和帝王一样的通病,喜欢被人阿谀奉承。
(前四行)【后者】(眼睛炼金术),“还是,我该说,我的眼睛说得真,你的爱却又教给了我眼睛炼金术”。“我的眼睛”本来观察事物、评价人物是客观公正的,但“你的爱”使“我眼睛”主观上产生了歪曲、美化等。
“我眼睛就把巨怪和畸形的丑类.....改得跟物体聚到眼光下一样快”:“你的爱”使现实中原本丑陋、诗人看不惯的东西,都变得可以接受,甚至完美无瑕,这证明了爱情是盲目的,让人昏头。
(第九行)“啊,是前者;是视觉对我的阿谀”。这里很有意思,有点矛盾。按照逻辑,“前者”即“视觉对我的阿谀”,可按照L先生上面提到的,【前者】是拥有“你”的“我”的这颗心,而【后者】是“你的爱却又教给了我眼睛炼金术”,貌似逻辑顺序有些问题。对此L先生的理解是,拥有“你”的“我”的这颗心喜欢“阿谀”,这里“阿谀”的提供者是视觉,而“视觉对我的阿谀”中的“阿谀”和“我眼睛炼金术”的“炼金术”并不能划等号(这里的中文容易让人产生混淆)。
“我这颗雄心堂皇地把阿谀喝干”:“雄心”(拥有“你”的“我”的这颗心)和“把阿谀喝干”,证明这就是【前者】。
“我眼睛深知我的心爱好的食物”,“我的心”就是拥有“你”、爱“你”,所以“我眼睛”喜欢看的东西,应该与“你”有关。
“就备好这一杯阿谀送到他嘴边.......因为我眼睛爱它,先把它尝味”:这里初看,不明所以。但L先生猜测,这里送到嘴边的“阿谀”,且有毒,可能是暗示诗人的劈腿,不是对自己的妻子,而是对待身份、地位极高的大人物,跟一个与“你”有关的人发生感情,看在“你”的份上,应该可以稍解负罪感。“眼睛”出轨,并不代表着“身体”出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