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见过雪,真正的那种?
我已经很久很久没回去了。
上一次匆匆呆了三天是2016年1月,算来已经36个月。
说实话,想念的心情莫名其妙,连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
上一次看到的好大雪是在沈阳。2016年12月末,由于青岛还没有酷寒的天气,晚上十点降落到沈阳的我直接打喷嚏流鼻涕了。抱着羽绒服和棉被坚忍的我第二天清晨被忘记遮挡的窗外叫醒。惊呼,窗外好大雪。
明媚一下子把梦照亮,让装模作样的人再也没办法假装睡了。毕竟我们都知道,现实无法逃避,因此仰头直面也那么美好。
高中时候,冬天总是要踩着不知有多厚的冰去上学。以前穿的棉鞋是那种比雪地靴还要厚底厚毛的,连鞋底都要售货员介绍“防滑防冻”才肯相信带回家。听起来,我好像来自南极。其实,我应该就是来自南极。
见过最纯净的白色,在我梦里的家乡。走到异乡土地上后慢慢忘了自己也是那颜色的儿女,于是跟着南方孩子一样尖叫一样欢喜。骂自己是狼心狗肺忘了来自哪里,如今恍然,原来太久不见,实在想念。
再没有什么理由比想念更加真诚,更加迫切,更加顺理成章。我总是说想吃一顿烧烤所以想回去,只是这种真切的需求却不是一顿烧烤能满足的。也许连吃七天就这辈子不想再吃了,可下次还想要回去时,我还是会说,我想吃烧烤,所以我想回去。
于是我想,倒也不必找什么理由了,倒也不必解释给自己或者别人听了。有些人想做某些事,在那些突如其来或者酝酿许久的情绪里,早已忘了理由是什么。
我说我想看雪,你说东北任何地方都有雪。我说我只想看那里的雪,你恐怕要批评我之后扬长而去了,甚至不忘临走白我一眼。但谁都知道,那想念如同你我,便是不见时念念不忘,相见时唇齿留香。或许,解释很多,理由很少,只是因为你是我的故乡,就算出走千里,不肯江湖相忘。
任何时候。
我是说,任何时候,你的想念在你口中都是最珍贵的承诺,最温暖的安全感。
无论是谁。
我是说,无论是谁,请你拉开窗帘,让你的想念照亮他(她)的梦。
最后。
我是说,最后,亲爱的,我真的很想念。
三条腿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