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的两个基本思维
平时大家都会觉得很难理解会计人员的思维方式,有些做法也是难以让人接受,那是因为他们接受了不同的思维方法,今天就给大家讲讲会计人员的两个基本思维方式。
一、记账方法的不同
财务人员用的是复式记账法,而平时我们都是用单式记账法,这是啥意思呢?我们通一个例子大家就清楚了。比方说:我们收到A的一笔现金1000元,在账务的角度是会在两个账户上进行反映,现金增加1000元,在另一个账户上会记录应收账款减少1000元,而一般没有学过财务的只会在现金增加1000元,进行记账,不在应收账款上再做记录,最多也只是在收到现金这个账户上备注收到A的一笔现金1000元。这种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账户进行反映经济业务的记账方式,我们称之为复式记账法,而只在一个账户上进行反映经济业务的方法称之为单式记账法。
这样做有啥好处呢,通过上面复式记账方法的记录,这样是不是可以更清楚了解到哪家客户的钱还没收,收到多少呢。而单式记账方式,只能通过摘要的方式来查,客户多了就没办法了,所以这种复式记账方法也是随着社会经济业务越来越复杂才运用而生的,我们之前账房先生运用的就只是单式记法,就可以了。
二、收入费用确认的方法不同
财务人员用的是权责发生制,而非财务人员通常是用收付制实现制,这又如何理解呢?我也给大家举个例子。比方说:在1月份的时侯,公司交了三个月的房租3000元,在账务的角度费用的确认是1000元,另外2000元,财务会在下两个月再确认为费用。而非财务人员的做法通常是直接支出3000元。在举个收入的例子:公司收到了B公司交来的订货款10000元,在财务的角度,是不确认为收入,只是作为预收款来确认,而非财务人员会记录为收到客户10000元。
通上面两个例子大家是否明白了他们的差异呢?他们的差异就是收入、费用确认的原则不同,权责发生制,是指收入、费用的确认应当以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发生作为确认的标准,合理确认当期损益的一种会计基础。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会计基础,它是以收到或支付的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等的依据。故上例中,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就算是当月支出了3000元,也不确认费用,而收付制,只需要现金支出就记录,收入也是一样,权责发生制,不是收到现金就记录,而是实际有货物发出时我们才确认为收入,收付制正好相反,只需要收到现金就记录。
这样做有啥好处呢?如果我们每次的收支只以现金收到与否来确认,最终就是对于每个月的收入与费用没有真实反映,导致利润的不真实。股东分红就存在争议了。
各位亲是否明白了一点会计人员的思维方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