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中究竟谁有罪?

2018-07-08  本文已影响59人  深渊书生

很多人认为“谁都无罪”,这种观点,实不敢苟同。这部现实主义题材的电影折射出的问题一定是有因和果,有罪与罚的。“罪”,肯定不是指“违法犯罪”的“罪”,而是指做了违背道德良知,甚至“伤天害理”的事情,例如“蘸人血馒头吃”这样的罪恶。定下调子后,我们来分析分析。

一、制药公司

诺华公司研制格列卫,花了超过50亿美金,2001年登陆欧美获美国FDA批准后,2016年专利保护到期,只有16年时间。由此很多人理所当然地认为药品价格高昂是正常合理的,制药公司追求利润,并把利润投入到新的药品的研发中,这是良性循环,只有这样制药公司才有动力去不断解决世界上的各种疑难杂症。可是根据诺华年报显示,格列卫这一款药物,2007-2016连续10年的年销售额高于30亿美元,专利保护过期后的2017年销售额也将近20亿美元,目前为止一款格列卫的总收入超过500亿美元,是投入的10倍。所以,不要替这些强大的制药公司担心,它们发展得很好。也正因如此,WTO才能以“生命权高于知识产权”的理由一次次地驳回它们对各种仿制药的投诉。但资本逐利,市场规则下,说制药公司不道德、没人性,贪婪自私可以,说他们有“罪”感觉还差点。

二、药品经销商、代理商、制药公司设立的运营公司

很多制药公司要将新药打入世界各地的市场都需要在当地设立运营公司或者招募药品的经销商、代理商。这样才能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手段抢占市场。它们便是“中间商”,有“罪”的群体之一,而制药公司在这一环节终于将差的那点东西补完了。为什么给它们定罪?说一个网上查到的数据,格列卫在全世界的不同价格,在美国为13600元人民币一盒(可食用一个月,根据病情会有变化),澳大利亚为10000元,日本为16000元,韩国约为3000元,在中国则要23500元。大家都知道,制药公司的出厂价和患者到手的实际价格是不同的,这中间长长的链条导致了这差异巨大的价格。我们不知道我国的药品从出厂到患者手中需要经过多少小环节,但每经过一层,价格都会提高百分之十几乃至二十几。不过问题不是出在层层加价上,说实话,每层加的这点毛利率都不如家门口摊煎饼的多。问题是出在它打入市场、竞争市场、垄断市场所使用的手段上——无视法律行贿腐蚀相关权力单位和人员,肆无忌惮地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最后再将一切的成本转嫁到无助的患者手中,贪婪地疯狂地“合理合法”地牟取不正当的垄断的暴利。它们有“罪”,而且“罪大恶极”!

三、相关的政府单位人员

这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电影里可以避而不谈,我们却不能就此止步。救命药药价高企的原因与它有直接的关系:

1、索取无度。当前中国财政收入将近二十万亿元,每年财政收入的增长率都远远超过GDP的增长率。即使如此,也没有放弃对各种药品征收高额的税费(5%的关税、17%的增值税,20%左右的流转费用)。这一问题直接推高药品价格上涨至少三成。

2、贪污腐败、效率低下。2013年,英国制药公司葛兰素史克因行贿罪被立案侦查,从而揭开了医药界的一块黑幕,药企运营在药价中所占的比重高达20%到30%,至于“上下打点”的成本占到多少,虽然没有精确数字,但占的比例非常大。正所谓,“注册方面要和药监总局打交道,药价上要和国家发改委打交道,进医保要和劳社部打交道,进医院要和各地招标办以及医院的院长、药剂科主任打交道。”每打一个“交道”,药价自然就上升一些。除此之外,因贪污腐败与效率低下还会使市场失去应有的活力,国产制药企业水平无法在有效竞争中获得提高,除了彼此之间血腥压价外,外国药企得以继续垄断控制着市场。

3、对医疗财政支持不足。这个问题,应该人尽皆知,在人口红利消失,老龄化时代来临,几十年来对医疗财政投入的不足造成的巨大隐患问题开始逐渐出现。中国人口多,社保报销少,这可以理解;医院要发展,医生要赚钱,这也无可厚非;权力不撒手,名声还想好,这就做梦了。这口锅,甩不给别人,所以请有关部门人员背好。

四、公安、政策制定者、吃瓜群众

影片中有一段公安局长与警官曹斌的对话,“法大于情的事情你见的还少吗?我们作为执法者,就应该站在法律这一边。”这位局长说的是正确的,我们感觉不好受,也正是因为这句正确的话与影片中的环境产生了矛盾。这种矛盾与公安无关,只与政策制定者有关,是政策、法律、规则出现了问题(不是漏洞)。谁是制定者,当然是我们,我们选举了人民代表,他们行使我们赋予他们的权力制定了这些有问题的政策、法律和规则,也是在我们的允许下,政府去严格执行这些有问题的政策、法律和规则。所以他们肯定没问题,咱们作为吃瓜群众也自然没毛病……肯定的……或许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