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下,全职妈妈这个群体会消失吗?

2018-09-20  本文已影响16人  熹妈本妈

婚姻法讲的不是山盟海誓,风花雪月,它讲的是婚姻的权利与义务。新的婚姻法一出台,大家就炸开了锅。女性的反响最大,更是有女网友直呼,新婚姻法出台后,结不结婚都无所谓了。为何?

新婚姻法中对房子的规定,引起了众多女性的不满

房子,是价值最大的资产。房子,被认为是结婚必备条件,也是引起人与人之间众多纠葛的关键因素。新婚姻法中,对房子的归属作了非常明确的规定。

 一、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三、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四、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五、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六、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这些规定对不但对男性适用,对女性也同样适用。就是说,公婆为儿子买房儿媳没份,而娘家买的房女婿也同样没份。非常合理啊,谁家买房都不容易,父母奔波半生都买不了的房产,凭什么结个婚就能让你分走一半呢?

女性反响大的原因在于,忽视了对女性对家庭的贡献

从金钱平等的角度来看,这些规定并没有毛病。但是,夫妻关系中有一个现实是不容忽视的,那就是,女性通常对家庭的贡献较大,他们放弃了自己的职业,在家生娃带娃,操持家务,他们虽然没有赚到钱,但是贡献却是不容忽视的。例如很多女性结婚后,因为各种原因选择了当全职妈妈,他们产生不了金钱,但是,他们没有贡献吗?明显不是,但他们的利益怎么保障?

在《我的前半生》里,全职太太罗子君被老公抛弃的时候,一遍又一遍地问自己:“这一场赌局是他拉我进来的,本钱是他给我的,现在他要把我踢出局,我拿什么留在赌桌上?”

网友芊妈说,本来她是一个全职妈妈,新婚姻法出来后,她妈妈跟她说要帮她带娃,让她出来工作。她妈妈说,女儿啊,无论妈妈多累都帮你带娃,你赶紧出来工作,不然以后婚姻出个什么差错,你真的一无所有了。

婚姻法本身并没有什么错,反而,他将这些财产归定得明明白白的是一件好事。错的是婚姻中女人承担着大部分家务、带娃,女人牺牲自己成全男方和男方家庭,金钱说平等,那义务和责任上的平等呢?

新婚姻法下,全职妈妈会越来越少

新婚姻法难道就没有对全职妈妈进行保护吗?有。

新婚姻法解释中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当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情况下,法院将支持一方分割共同财产的请求。而在以往,只有离婚才是开启分割共同财产的事由。

有律师指出,新的司法解释意味着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弱势方不用以婚姻破裂为代价,在婚内直接起诉要求共同财产分割,从而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损失。这个条款可以保护夫妻间在经济上处于弱势的一方,尤其是长年担任家庭主妇的女性面临被动离婚的困境时,有了很好的救济渠道。

但是我看了这个解释很久,没看到对全职妈妈的保护。我婚后全职,房贷是老公还的,这个房子,女性有份吗?

新婚姻法中还有一条提到全职妈妈的: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这一条大概是最明确地对全职妈妈权益进行保护的条款了,但是,这个“应当予以补偿”是怎么补偿法?大家都知道,离婚案件耗时非常长、也很难打,这个补偿最终到底如何,也是个未知之数。

婚姻法一出,大家都在呼吁女性要独立、要自主,不要依附于男性。不可否认,有些女性结婚就是为了男人的钱,但是不少全职妈妈都是认认真真的、全心全意地为家庭付出,怎么就能说成是依附于男性呢?

谁都不是傻子,在新婚姻条件下,相信越来越少女性会选择做全职妈妈,他们宁愿在职场上拼杀,因为他们为家庭的付出别人看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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