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心学236――因药发病

2020-11-24  本文已影响0人  若水ct十陈涛

          阳明心学236――因药发病

    (2020年11月24日星期二15:05)

      听读《传习录》三十二篇,感悟颇深,特别是对于“因药发病”又有了新的认知。

      一听“因药发病”,就会认为药是治病的,怎么会让人发病呢?这是人之常情。但在本文中的药,如果“留滞于中”,确实会让人发病。

      先生曰:“悔悟是去病之药,然以改之为贵。若留滞于中,则又因药发病。”看看,阳明先生的病是私欲之病,而药就是悔悟。也就是说,当人因私欲犯了错以后,肯定会产生后悔的心理,人一后悔就想改过,不是人之常情吗?如果犯了违法违规违纪违反社会道德良知之事的,一点悔悟之心也没有的话,那就真的是无药可救了。

      有悔悟之心的人,也必定是有良知的人。当人有了悔悟之心以后,就是改正错误的前提。要不,阳明先生会说“改之为贵”。可见,悔悟是改的良药,悔悟心越强,改得越彻底。如果光有悔悟之心,无改过之实,那真的会在心中成为一个病了。有时候,可能会成为大病也未可知。

      昨天发生了一件事情,因为工作上的原因,需要某科室负责落实.这个科室平时接点任务科长就牢骚满腹,干任何一个活没真正的顺顺利利过。昨天那件事情需要两个科室落实,是另一个科的任务,需要某科室配合落实,也是某科室的职责所在。在文件的签批上,根据办公室主任的建议,直接批了某科室会同另一个科室去落实。按三定方案职责没有错,但在落实上某科室意见很大。是签错了,还是没有错?我确实思想上产生了纠结。

      这件事情,我后悔没有搞情,只听了办公室主任的意见,确实有那么一点点的后悔意思。但我仍然坚持我的意见,并考虑到三定方案很明确,我这样签也没有错。从中,我认识到了一个问题,就是在签批责任时,配合部门再多,那个科室的责任就谁那个科室牵头落实。

      这个小小的后悔之意,只是在心中一闪,并没有影响到我过多时间,也没有影响我的情绪。如果沉浸在情绪中不能自拔,影响了心情、影响了工作,就真的不值了,就真的是“因药发病”了。我并没有“留滞于中”,而是及时的跳了出来,并从中吸取了教训。

      学习本篇,让我懂得了千万不能从这个情绪中跳入另一个情绪之中,要从心上去修,真正修成存天理、致良知,遇到每一个当下,遇到每一个人,遇到每一件事情,就会依良知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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