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官制考据之二:司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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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揽历史观
司直
官名。相传商汤已置。
汉武帝元狩五年(前118年)初置丞相司直,简称司直,秩比二千石,掌佐丞相举不法。东汉改属司徒,助司徒督录诸州郡上奏。建武十一年(后35)省。献帝建安八年(203)复置,不属司徒,掌督京师百官,不领诸州。九年,诏司直比司隶校尉,坐同席。汉末曹操为司空,置司空司直,职权同丞相司直。
三国吴亦置,时司直中郎将也简称司直。
晋时丞相、相国不常置,如权臣为相,则多置之。如西晋末司马睿为丞相,置丞相司直。
十六国前凉亦置。
北魏孝文帝太和中(477——499)置司直,属廷尉,称五局司直,专主刑狱,后罢。
孝庄帝永安二年(529)复置十人,名曰“隶廷尉”,秩五品,位在廷尉正、监之上,不署曹事,唯复核御史检核之案件,亦称“廷尉司直”,北齐属大理寺,称“大理司直”,员十人,从五品,位在大理正、监、评上。又,御史中丞亦别称司直。北宋前期未置,元丰改制后唯大理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