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城旧梦
(1)
五月。
华灯初上的时候,市民们沿着河流,或是坐下喝茶,或是遛弯,好不悠闲,绿水之上,时而掠过只只白鹭,人与自然,古老与现代完美结合,这是C城的魅力所在。这是大学时候她背过的一段台词开头,描述了府南河上的夜色,宁静温和。C城的美景是看不尽的,正如她的夜色温润无比。
公交车报了站点,她从迷糊中醒过来,耳中的音乐还在循环,踉踉跄跄跑下车,仰头雨滴掉进眼睛,恰好清醒一下。
下午的时候收到胡佳的短信:黎安,我走了,这两天麻烦你了。
不辨悲喜,一直维持的淡定在一瞬间像抽掉了线头的丝绒,瘫倒一地,剪不断、理还乱。
关于这段感情,自始自终,她只是一个毫无关联的局外人。
她回:只是因为你帮过我,所以才接受你,我与他的世界再无关联,你好好照顾自己,懂得爱自己,才能爱人。
她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浑然不知让她像迷路的困兽,被自己掐住喉咙,四处碰头毫无出路。这在她自恃清醒的生活状态中是很罕见的,却不知在很多人看来,这种痛苦的清醒何曾不是一种对于现实的最大忽略,也就是一种最大程度的封闭和逃避。
(2)
黎安,你真伟大,我真不知道你为何要收留她。在看到朋友的短信时,她不知道如何反应,或许自己真的是善良泛滥到无处释放所以才能忍受前男友的女友的歇斯底里,忍受她整日不吃不喝,一堆堆的烟头扔在墙角,疯狂的寻找他的一丝消息,整夜翻看手机,辗转反侧。她该大笑还是该大哭,她的情深足以证明你的情缘浅薄?她的内心在嘶吼,可是仿佛到了没有空气的星球,所有的声音无法传播,无论她崩溃如山倒,眼前依然一片死寂。她突然想找个人喝酒,却发现这个城市里她只是一个人,每一盏灯火都不会为她而明,无所依托,连醉都没有条件。明天还要早起,继续为生活奔走,还要担心家里这个病人可能做出出人意料的事情。
黑暗的老小区,老鼠在悉悉索索在腐败的垃圾中寻找食物。星星点点的光透过叶缝和雨滴落于无声,积在心里将人淹没。
胡佳到C城的那个下午,黎安在上班,住处离工作地点有一个小时车程,每天早出晚归,无法回来,胡佳便在小区院子里等。晚上十点,黎安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家,看到了坐在石凳上的胡佳,一脸落寞。黎安心里一恸,同一个位置,不同的日子里,她与胡佳曾为同一个人背负了整个世界的光线哭泣。当两个同病的人在一起,却不能相怜,一分感情非此即彼,除了听取,她无法给与同情或者安慰,或许自己是变得冷漠了。她想恐怕这世界已经让她全然失了慈悲心,失了,她又该如何支撑自己,恐怕连自己她也不再怜惜。
想起一句特别矫情的话:青春是一道明媚的伤疤。原本单纯的心境确实要被无情撕裂才可以足够承载一个人的长大。她的内心是始终拒绝长大的,有的时候想到自己已经一步一步接近而立,感情空白,事业才起步,心里却无半分城府,在社会之中是很危险的。这或许是该叫做后青春吧,童年因为许多得不到被无限拉长,时间像一块橡皮糖,甜到泛着青青的涩。
(3)
对于谎言,我绝对不会原谅,黎安说。黑暗中困意战胜了沉默。胡佳离开的前一晚,她们说了些许话。
黎安的故事结束了,在他送她走的时候,在他看到强忍的泪滑落的时候就已经圆满结束。可是生活这小丑会突然从垂下的幕布中跳出来,顶着可爱的笑脸撕扯着千丝万缕无可自拔的陷落,她想嘶吼,想发疯,想不省人事,然而她却像是一株烈日下的植物即便失去所有水分也没有口可以诉说。这个世界怎就容不得她片刻的安宁,死寂之后偏偏有一丝火花挑拨,所以她会坚决如铁强硬地摁掉那呛人的烟火。
“你还爱着他吧?!”
“没有,我的世界和他没有关系了。”
“我忘不了,有的时候想着和他同归于尽,我恨他,我不甘心。”
到现在我真的知道所有的爱恋只是爱当时深情的自己,付出的越多就会越不甘心,放不下的只是当时的自己,爱已经不存在了,再纠缠不过是徒增怨恨。
很多的谎言,我发现了,在与我交往的同时,他还和很多人暧昧,包括你。当时,我也是觉得你把我当作朋友,我也不知以什么身份面对你,所以......
“当时不重要了。”黎安没好气地打断,她不想知道细节。
(4)
三月。黎安终是辞掉了工作。毕竟在C城,一入行就能拿到两千多还包住宿和伙食,对于刚入社会的菜鸟来说是很不错的。当然也有不好之处,离城太远了,远到什么地步呢,C城是一级城市,而工作的地点却在边城乡下,一条马路,晴天就是灰尘漫天,雨天就泥泞不堪,通往城里的唯一一座桥还是违章建筑,已经限行,只有小型车可以通过,是不是的大暴雨会让整个地区失去与外界的联系。黎安后来也不明白,为什么当初不假思索便来了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大概是因为她的反骨吧,表面平和隐忍,内心却极端倔强。艰难的磨合学习后,黎安终于可以胜任,却又在半年后决定辞职,一起进去的同事都劝她别走,因为老板正考虑给她们加工资。黎安没有犹豫,因为她知道,有一个人正牵引她前进,那个人便是余则飞。
在二环路片区租了个小单间,准备重新找工作,期间回家一趟,再到C城时便是一场大病。一个人在床上辗转反侧,头痛欲裂,不想吃饭也没有力气出去溜达,她觉得自己会一个人死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城市,死在一个市集落魄公寓的小单间里。
此时,黎安拨通了余则飞的电话:“猪,头疼死了,一睁开眼就看到天花板嗡嗡地转。”
“怎么了?感冒了么,有没有吃药?”
“吃了,不见好,头好疼,要爆了一样。”
“下午去看下医生,一定去,乖。”
“嗯。”嗓子干哑,发出最后一个尾音便剧烈咳嗽起来,她猛地摁掉电话。
不知为什么,不管什么事,只要余则飞说一句:乖,听我的。好像给她吃了定心丸,无论黎安怎么闹腾都会安静下来,如果不是隔着电话一定能看到她默默点头的样子。那时的黎安觉得,余则飞让她看到了一个新世界,灿烂的阳光,成片的花海,长久以来的阴霾一扫而光,他带着她,不再担心会在世界成千上万的道路上迷失方向,每一步都带着水晶鞋的炫目光彩,因而内心如广袤的水草,瞬间丰盛起来。
(5)
从窗口望去,小区的对面是一个菜市,清晨很早便开始吵闹,小贩的吆喝声,三轮车的铃铛声,公交车的车轮声,狗吠声,好不热闹。好一番世俗味,黎安常常嘲笑自己,竟也过上的大隐隐于市的生活。午后去吃饭,发现小区的右侧是一个小花园,正值春天,一棵花树开的正好,说不出名字,雪白的花瓣,花尖上却是鲜艳的桃红,晕染一般,像小姑娘害羞的脸。当然,引来辛勤的蜜蜂,还有爱美的人,有搞摄影的,有画画的。辞去工作以后,突然闲下来,正好趁此放松心情,不要误了阳春三月好时光才是。黎安坐于树下,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猜想他们盲目表情下的心事,看到天真的小孩,她会不自觉跟着笑起来,大病初愈的苍白脸上露出疲倦的笑容,仿佛稍一用力便会拉扯出伤口来。
“安安,你在哪里?我到C城了,正在二环路,把地址发过来,我半个小时就到。”黎安合上手机,理理衣服站起身来,开始四下搜索。虽然在C城待了四年,对于这个城市的布局,她是全无概念,大概女生都比较路痴,还是因为以前她的手都交给他,她从不担心。有一次,她去买手机,约了余则飞一起看,他离得远,到的时候她已准备和朋友吃饭,在小巷子里的小饭馆,不到十分钟,余则飞便出现在她眼前,刚剪了头发显得很精神,当时她的眼里满是惊讶,罩在他灿烂的笑容里,一时不知道说什么。之后她总觉得无论她在哪里,只要说得出名字,他都可以找到她。她笑称他是活地图,只要迷路,就会找他。
车水马龙,鱼龙混杂,人声鼎沸,不过,此时人间的喇叭好像被按上了静音,隔着一条街,人影晃动,余则飞微笑着挥手,风尘仆仆。黎安面无表情,不知为什么觉得两个人像隔了一条河,女生的第六感就是那么灵。以至于很久以后,她路过那条街,总会恍惚觉得对面站着他,那么近,又那么远。
(6)
房间大概十平米,除了一张双人床,就是一个桌子,泛旧的黄色家具,上面杂乱地摆放了各种生活用具:脸盆、牙刷、电饭煲。余则飞皱起眉头,沿床边挨着她坐下,却见秦黎安起身将一个苹果分成两半,一人一份,相视而笑。
家里没有开火,余则飞说出去吃。两人便次第下楼,黎安在前,蹦蹦跳跳。余则飞追在后面,伸手去抚她扬起的发梢,黎安转过头,一手打掉他的手,嗔怒道:今早刚洗的,不许碰。说起来,黎安不是非常漂亮的女孩,五官不是很精致,但是组合起来总是让人觉得舒服,要说出众点的就是那对大眼睛和一头乌黑的齐腰长发,可是眼睛前挂着方框眼镜,让人看不真切,就只有头发出众了,因此格外保护。
人潮芜杂,他轻易地牵了她的手,温暖的体温从手心的纹路中传入,黎安觉得,爱情就是一种契合的温度,不过热或者过冷,细水长流,比如此时她身边的这个人,让她觉得简单而实在。以前,他与她并肩,彼此手指偶尔摩擦,他也不曾拉过,那时黎安只是暗自懊恼,心里骂了这个木头千百遍,此时她的心底有丝丝的甜蜜。晃悠了几圈都没什么吃的,最后决定去吃铺盖面。所谓铺盖面,其实就是一大块面皮,吃起来特有嚼劲,不过很不好夹,黎安夹了几次都是刚一张口,面就从筷子间滑落了,溅起面汤,烫得她皱起眉。抬头一看,余则飞已经放下筷子,满意地盯着她笑。黎安气极,你盯着我干什么?一脚踩在余则飞的脚上,看着他瞬间扭曲的脸,开心的笑起来。那时,她不知道,余则飞是带着最后的决定凝望,想将她深深刻入脑海里。
谁有过那种体会,来不及白头到老,把一天当做一生来过,一分一秒都弥足珍贵。所以,对眼前的黎安分外疼爱。
(7)
我曾经有那么多的情话,想与你说,可不知,这个残局早已注定,你写好了剧情,只等着我来演。你从没想过,这样有多残忍。
如果说,黎安对于爱情的感悟仅仅是温度,那么现在她是安心而疲惫的。任由余则飞牵着,走遍三月的锦里,人潮如沙。流水叮咚,海棠花争相吐艳,红红白白,好不热闹。人群芜杂,黎安流连于各种精品店铺,觉得拉着一头猪实在麻烦,几次甩掉他的手却又被重新牵起。
大概男人都不喜欢逛街吧,余则飞像挂了千金重担一样,拖着黎安。拉着一头猪,黎安进入一个卖奇石的店铺,各地搜罗的奇石,经过匠人的奇思妙想,配以不同的底座,相得益彰,黎安看的大大的眼睛咕噜噜直转,正想伸手指一指她看上眼的一块石头,却发现手被握着动弹不得,负气准备甩开他,却怎么也甩不掉。余则飞一副理所当然的口气,“你用另一只手指,这只手是我的。” 黎安好笑,由着他,那么大人,像小孩一样。
有的时候,黎安想,就那么,一个世界里偶尔她是他的小孩,偶尔他是他的小孩,应该是很简单的幸福吧,就如目前他们坐在屋檐下,听着廊下流水淙淙,品着绿茶,眯着眼看树下楼下的阳光,有一搭没一搭地讲话那样简单。
闭上眼,也能看到金黄的光晕,感受初春并不温暖的太阳。睁开眼,不见余则飞,黎安环顾四周,来往的人流形色惬意,卖即时漫画的,吆喝喝茶的,看小饰品的。余则飞突然跳出来,吓了他一跳,手里变出两个大棉花糖。
“安安,我们去逛猫市,买一只猫回来好吗?”余则飞一边不经意挑着棉花糖,然后一口气吞下。
“不要。”黎安眼睛也没抬一下。
“为什么?”
“我可能要搬家,租的房不想养猫。”
“那养在我朋友家。”
“不要。”
“为啥?”
“那就不是我的猫了。”
余则飞张大嘴巴噢了一声,一股脑儿把剩下的棉花糖全部吞下,回头看她的时候噗嗤一声笑了。
黎安的嘴巴被蓝色的棉花糖染成蓝色,余则飞拿掉她还没吃完的棉花糖,掏出纸巾为她擦。“啧啧,你看你,别吃了,满嘴都是蓝色。” 黎安也不动,任由他摆弄。两人的同步几乎到了神一样的地步,有一次,他们牵着过马路,看到对面有人牵着金毛犬正在等车。“哇,金毛!” 黎安第一时间叫出来。余则飞也跟着看,两人就傻不拉几地站在人行横道上看,直到红灯已经亮了,背后的车实在忍无可忍按喇叭,他们才察觉。
这一笑话,经常被他们的朋友传唱,两呆子。
黎安喜欢猫,余则飞喜欢金毛犬,那时候,应该他们彼此喜欢,也仅仅是喜欢。
(8)
余则飞喜欢阳光,总是精力充沛。喜欢金毛犬,因为它的毛发让他想起了阳光的颜色。黎安与他相遇的那天,阳光普照,男孩子的笑容开心爽朗,这是最动人的。可能就是如此,在黎安心里,余则飞早就贴上了阳光的标签。黎安甚至把他当做了童话中的小王子,有着金黄的头发,单纯而认真地守护着自己的玫瑰。只是她不知道,有一天小王子迷了路,再也回不来,她却变成了伤心的狐狸。
他们是在面试途中遇到的,公司在远离市中心三个小时车程的镇上,来接黎安的车半路搭上了余则飞。回程途中,余则飞便和黎安一路,搭乘乡间巴士到客运站。正是初秋时节,暑气未曾消减,车晃晃悠悠地行进在灰尘四起的道路上,黎安靠窗坐,风吹起窗帘,火辣辣的阳光就罩住了她整个身子。余则飞见状,提议调换位子,原因说是男孩子经得晒。黎安不肯,觉得无端让别人受苦总是难以接受,从小她总是尽最大的善意不麻烦别人。于是余则飞只好选择为她用手按住纷飞的窗帘以便遮挡毒辣的太阳,整整一路,都没有放下。那时黎安是真正感动了,这个大男孩,笑容爽朗,乐于助人,不可挑剔。分别时,黎安买了果汁给他以表谢意,他也傻傻笑着接受。
以至于,即使是分手以后,无论余则飞做了什么,黎安始终记得的还是那一路的阳光,是褪色记忆中唯一的光彩。那个为她遮挡阳光的大男孩,她仰头看他的时候,看到满满的温暖。人生若只如初见,该多好。自锦里一别,黎安上车那一瞬,余则飞的手掌抽离,离开了C城,没有人来得及回望。
“安安,我想了很久,我们分手吧。”
“嗯。”持续的沉默,自有一次余则飞的手机打电话过来,却是个女人,说是打错了,那时黎安便明了。
“为什么不说话?”
黎安哽咽发不出声音,挂掉电话。即便是自己早就猜到结局,真的走到这一步心还是痛。黎安曾经寄给余则飞一篇《忘城旧梦》的故事,余则飞也曾让黎安去听一首叫《我不会喜欢你》的歌,却不知一语成谶。
那一夜,梦不知是如何绵长,黎安迷茫在人群中,整个场景是放慢的无声电影,余则飞的脸昙花一现,伸手去触碰,呼喊却发不出声音,那张脸瞬间消失在人海中。
黎安呜咽出声,睁开眼,房间一片漆黑,摸摸脸上竟然冰凉的,原来是哭醒了。
(9)
我想我应该应该不会爱你
为了要努力努力的不爱你
所以我让自己那么喜欢你
这样你就不忍心和我分离
我想我讨厌讨厌骄傲的你
也讨厌美好美好的那个你
于是我要自己假装讨厌你
那么你就舍不得离我而去
我必须说我真的不会喜欢你
我不喜欢你占据我所有思绪
连你的窃笑也像是鼓励
从早安后的早餐到晚餐后的晚安
别笑了别笑了我不会喜欢你
我放空了我解脱了
你还是在我的眼里
我喜欢了我讨厌了
影响不了我的呼吸
原来我已经无法自拔
我秘密的爱上你
你不必懂我真的不会喜欢你
我不想要你因为我变得消极
有你的城市下雨也美丽
从黎明后的太阳到深夜里的月光
别想了别想了我不会喜欢你
别想了别想了我不会喜欢你---《我不会喜欢你》
太多话,未说出口,便是永诀。
黎安决定去见余则飞最后一面。她是一个决然骄傲的女子,也或许是一种让人为难的完美主义,如果结束也要完整地画上句号,这是她对待感情的态度。
从不知一次奔赴要多大勇气,年少痴狂,敢问以后她还会为谁做到?
一路风景迷离,她在走他走过的路,看他看过的风景,准备着见面给她一个大大的微笑,他喜欢女孩子笑。一路上,余则飞的朋友胡佳一直很关心,倒比余则飞更上心。
在车站等了很久,余则飞才姗姗来迟,分明生疏。黎安看向他,眼中明明灭灭的光是她所没见过的,她想伸手拉他,却没有。接着见了他的朋友胡佳和另外一些朋友,他们相谈甚欢,黎安只觉得自己过于腼腆,有点格格不入。席间朋友开玩笑,说胡佳是余则飞的知己。黎安心里咯噔一下,既然是知己,为何不是情人呢?
一群人被拉去K歌,包厢里很闷,耀眼的灯光,晃得头晕,黎安觉得快喘不过气,她不喜欢那样的氛围,压抑沉闷,千头万绪潮水般压迫而来,却无从求救。其他人说了些什么都像隔了一层,只记得最后和余则飞合唱了《后来》。
后来,我终于学会如何去爱,只是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一曲毕了,黎安几乎虚脱,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她看见余则飞眼中的惊艳,他曾经以为的只会画画写字的小姑娘其实声音很美,真的是用情在唱歌,只是发现得太晚。情至深处是无言对凝噎。在这个浮躁的时代,快餐爱情,还没来得及了解却先恋上,情到浓时情转薄,到结束的时候才发现,你一点也不了解这个你爱的人。此刻,黎安如此默默看着他,可是怎么也看不清他的眼更看不清他的心。
胡佳说“”还喜欢的话,你可以留他,他会答应,他是个心软的人。”
“我来,是和他告别,我不会用任何方式留他,何况他现在有新女友。”
次日,余则飞送别黎安,黎安一直笑着,说着小笑话,他不置可否,心不在焉。
车要开了,黎安站在余则飞面前,很坚定地说:“余则飞,抱我一下。”
你可知道,我远赴千里来见你,只是为了一个拥抱,再也不见。黎安对自己说。
余则飞放开手的时候,黎安的眼泪已经夺眶而出,她背过脸,推开他,匆匆上了车。
回望时,余则飞还在刚才站台的位置,瘦瘦高高的个子拖着长长的影子,竟然有些落寞。
四月的骄阳刺眼,黎安频频迷了眼。
(10)
生活还得继续,平静如水,黎安了结了一桩情事,打起精神工作。对于那个人,只是偶尔还有牵念罢了,只是想起心会微微疼。可是生活并没有打算放过她,她就是一个小丑,心里再苦也要笑。有一次很晚了,她在郊区迷路,辨不清方向,天已经黑了,人群来去,不知自己该往何处去,那时想到余则飞,马上又想到不能找他,于是只有一个人奔跑来忘记恐惧。
如果说余则飞曾经圆满地用谎言为她织就一个漂亮的水晶球,让黎安带着美好的过去离开。那么,胡佳的出现,无疑打碎了水晶球,所有人都被伤。
“孩子!孩子!” 黎安懵了,胡佳和余则飞的孩子,没有了。
家里不同意,于是余则飞背弃了胡佳。
她想笑,这唱的哪出,该如何反应,她对于爱情的美梦碎了,她听到玻璃落地尖锐的破碎声,她看到碎渣尖锐的反光。他是如何周旋于两个女人间,做着选择题。她像关在笼子里的困兽,嘶吼到没有声音,还是止不住内心的疼。那个曾经拉着她,看谈天说地的阳光大男孩,瞬间被罩上黑暗的影子。
一趟浑水,全无她立足之地,她不再想卷入其中,却在这时接到了余则飞的电话。
他说:“因为她,我众叛亲离。你从未见过如此蛇蝎心肠的女人。”
余则飞说:“我想见你。”
“我不想见你。”黎安说。
该说不的时候,我们应该断然转身,如果你觉得做不到就用跑的,就像我迷路时候,心里害怕那样,再也没有你,我只有拼命奔跑,把过去远远甩掉。我不会像沈清和,你得不到宽恕和救赎,她可以用命来救萧郁。我不会,我给不起。
曾经坚信的回忆,不再是暖的,早已面目全非,只是一场旧梦,然后醒了,忘了那座城,忘了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