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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群星闪耀时》(三)——阳春白雪

2018-12-04  本文已影响36人  闲人无稽

        在看完本篇之前,对亨德尔一无所知,对清唱剧一无所知,对歌剧一无所知(除了听到几段短短的有名旋律之外)。一来歌词听不懂,即便是听过的几个熟悉旋律也只是哼哼而不明其意,二来没有从小的歌剧式欣赏习惯培养,对站在话筒前,用各种身体部位发声的歌唱形式还是有诸多不理解。

       小时候,村子里逢年过节,总会有那么一两个戏班子搭台上演。每当戏班子敲定良辰吉日,那是邻里几个村的大事,往往几个月前就已经通知各路亲戚。但凡爱好者,都会在这一两天齐聚在广场前,等候小生,花旦粉墨登场。在这些爱好者中以年纪偏大的女性为止,男人大多借着这个档口,三五成群,找个地方垒砌长城。小孩子最为欢腾,只要是人多,热闹,扎堆,就是好玩。所以戏剧起到的作用不单单是在高台上喊几句而已,它更多的是一种纽带作用,连起过往和现在,接起远方和眼前。你可以不懂唱的什么,哪个小生嗓门好,哪个武生跟斗高,但还是热衷于在戏台子前逗留。

       清唱剧,大概也是这个道理。每个民族从会说话开始,就会研究如何说得好听,进而变为唱,唱得不过瘾了,就发明各式乐器用以配合。几千年前的贾湖骨笛,据说能发出和现在一样的哆来咪音阶。可见,音乐大概是除了数学之外的另一个能与其他文明沟通的形式,无论是不同语言,抑或不同星系。

       流行乐是被现在很多年轻人喜好的一类,年纪大点的会嫌吵,太闹腾,爱来爱去,无病呻吟。唱了几百年的昆曲,京剧等年代久远的形式,被很多人不啻,爱学的人也少,听的人也白头居多。两下一对比,就显得戏剧很是阳春白雪。流行乐更像是在戏剧界搞得白话文运动,把“良城美景奈何天”唱为“爱你不是两三月天”,显得更直接明了,一句中的。年轻人不爱学京剧,是觉得它形式太过繁琐,唱词唱功太过苛刻,从小看着盖叫天折骨重接的故事,除了佩服,更是将其从职业选择一列中删除。流行乐就不同了,扯个嗓门就能来,还能博得隔壁班花的芳心,显然更得其意。

       对于古老剧种的传承,先要传下来,然后有发展,学的人少肯定不见得会衰亡。但绝不能使其放到博物馆,需要像亨德尔这样的作者,好的歌者,带动一种新的形式。当然,流行乐毕竟是现在的流行趋势,谁也保不齐,在若干年以后,它也能和京剧齐头并进,一同写入音乐史的某一章节。

       说到底,《弥赛亚》我是不可能听懂了,不过里面有一段旋律——《哈雷路亚》,确实一听就能震撼,想想当年那些“不约而同一齐起立”的观众,深有同感。音乐无国界。下里巴人未必赏不来阳春白雪,在阳春白雪眼中,你的下里巴人同样也对他兴许也是一筹莫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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