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存疑不查”
2018-12-02 本文已影响0人
画余
课业太紧,进来碰到许多有意思的未知的知识,想去深层次了解并加以记录,尚未来得及,记。
债与责的关系?德国民法典与我国现行责任与债的体系?其间关系,很有意思。
以胎儿人身受害所获人身伤害赔偿金及抚慰金,若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是否应返还?胎儿是否受害无法查明?出生时为死体,应不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课业太紧,进来碰到许多有意思的未知的知识,想去深层次了解并加以记录,尚未来得及,记。
债与责的关系?德国民法典与我国现行责任与债的体系?其间关系,很有意思。
以胎儿人身受害所获人身伤害赔偿金及抚慰金,若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是否应返还?胎儿是否受害无法查明?出生时为死体,应不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