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学每天写1000字

回不去时光,才是好时光

2016-11-26  本文已影响37人  梵高的向日葵啦啦啦
回不去时光,才是好时光

天气寒冷,和很久不见的女友。约吃火锅,总觉得火锅是冬天里的一把火,能驱散那冬天里的寒意。在那白汽蒸腾而起的瞬间,那锅里食材的香气就蔓延开来,沾一点麻酱,放一点香菜,那羊肉细嫩的香气,就唤醒了你所有的味蕾。

正当我吃的不亦乐乎的时候,女友说话了“你知道吗?前些天他有问我了,我们还能重新的在一起吗?”我知道她说“他是谁”。我问她你怎么说的”“我说不能了”。顿时“我是认同她的”于是便低下头继续享受我的火锅。

她口中的“他”,是我们都认识的朋友。初中的时候我和女友与是前后桌。青春里都有一种荷尔蒙,隐隐的浮动,我从来都是后知后觉的那个。只是觉着在那个年纪里,嬉笑怒骂不过是我们的专利。可是后桌的他,早已经种下了一颗种子,而且渐渐的,长成一棵参天大树,而且并不为人发觉。起码,那时的我是没有发觉。

青春里的我们都有自己的秘密啊,心里想的全是她或他,但是有很怕被他发现,人群中假装不去看她,但是她一消失在视线里,又忙着找寻着他的身影。直到他在次回归你的视线,才稍稍安心。他不经意的一句话,就能让你记住很多年,很多年,直到他的样子在你的记忆中消散,那句话却越来越历久弥坚。

少年里的光阴脆弱而又美好,向那光影里的线全是金线。那时“他”给我的女友开始写纸条,隔着几个班,那个笔记本夹着的纸条,写满了他对我的女友的思念,那曲曲折折的字里行间,诉说着他自己的心意。那时我经常的传纸条传纸条,好像他们的话总也说不完。与他们相比,我更喜欢把自己对一个人的喜欢,写进我的笔记本里,把它压进我书籍的最低层,怕别人看见,因为我喜欢的人太过耀眼,而我太过平凡。

高二时,他们在一起了。尽管学校里三领五申的不准恋爱,可是这样好像越激发了学生挡不住的是青春的荷尔蒙。可是在一起的他们,似乎还没有以前好。开始争吵,开始互相伤害,有时候冷战。记得最深的一次,都十一点了,她在我们宿舍门外叫我出来。然后就抱着我哭,我虽然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但是我知道他们之间也许不能走远了。距离有时真的产生美,有时候,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因为你的记忆中,保有最初的那份美好。

高三他们分开了,而且那时我们也全心全意的备考,没有人想为另外的事分心。高三的结束之后。有一天的晚上“他打电话给我的女友说是在她家的门口。那晚,我的女友没有出屋。他仍然是念念不忘,但是未必有回响就像我每次回家时,有时天空中有流星划过我就对着它虔诚的许愿。三年里的同一个愿望没有实现过。你看执念未必是件好事。

直到我们吃饭时,女友又提到了他,他还是念念不忘,可是过去的记忆就是过去。昨天的旧书是不能翻阅的,因为一上面厚厚的灰尘一不小心就会泪湿你的眼眶。唯一能做的就是好好的珍藏你的记忆,那是回忆的财富

雪小禅说“在年少的时候,总是会喜欢一个人,无论这个人好与坏,无论与这个人相聚或离散。总会有这样的一个人——他印证了你的青春,你一回头,他霸占了你的青春,但却越来越模糊。随着年龄的增长,你发现你爱上的不是他,而是自己那永远不可再来的青春。他的在与不在,只能证明你的青春里有过爱情,或者不是爱情,是你一个人对于青春的长相思”。

我们执念的是自己那段日光里的纯情的自己并不是那个人,如果你想试图让昨日的重现就连这一份美好也要毁灭了。

看过《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人都知道,盖茨比,一直深深的执念戴黛西,一直希望他自己可以回到五年前最初的起点。书中有这段描写“”往昔不能重现?”他难以置信地喊道,“当然能!”他躁动的四处张望,好像往昔触手可及一般。“我会把一切还原到以前的模样,她会看到的。”他坚定地说。他滔滔不绝地说着过去的事,好像他能从回忆的线索中找到修复一切的钥匙一样......

可怜的盖茨比企图拿着昨天的钥匙大开今天的门,殊不知,主人已经将门换了,时间的洪流能改变也能冲淡一切。

渐行渐远的岁月里,希望你保有着最美好的记忆就好了,因为回不去的光阴,都是最好的光阴,不求重现,只求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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