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神的黄昏
偶像在流行文化中大抵是一个好词。当一个人称某人为他的偶像时,似乎是能想到的最高赞誉。不仅是在表达欣赏之情,同时也隐藏着一种期望:如果我能成为他那样的人就好了。从某个意义上来说,偶像在流行文化中约等于榜样。然而对偶像的推崇有时并非那么健康,偶像也并非总是榜样。即使是在一个推崇偶像的文化当中,也可以看到对偶像坏的示范作用的反思。当北京遇上耶路撒冷时,我们实际上有机会在更为广阔且深入的层面反思偶像一词对人心的影响,也有机会更新偶像一词在汉语文化中的含义。
希伯来圣经第一次提到偶像一词时,实际上是在创世纪1章27节。圣经宣称上帝按照自己的形像造人,其中的形像与偶像是同一个词。圣经在反对一件事物时,并非仅仅是在反对,还意在用真实的代替虚谎的,既在消极层面指示人何为错谬,同时也在积极层面指明何为真理。当外邦人用木石雕刻偶像时,会认为这偶像实际上代表了其背后的神灵。因此,当我们中性地看待偶像一词时,会惊讶地发现,上帝宣称人是他的偶像(形像),这意味着能动能言的人所反映出的背后的上帝才是真神,作为偶像的哑巴木石所反映出的不过是假神罢了。因此,这一方面显明人的尊贵地位,人竟然是上帝的代表,另一方面也显明人的使命,人要治理世界。
圣经反对偶像崇拜,实际上是反对人将任何不是上帝的当作上帝。任何偶像崇拜的行为都将危害到我们对真理的认识,并且也反映出我们人性中的败坏。从古近东地区典型的偶像崇拜行为中,我们可以观察到偶像崇拜对人性的腐化,并且今天继续以一种更加隐蔽的方式掠夺人的灵魂。
始祖亚当堕落之后,人就具有一种天然的犯罪倾向,在这种无可救药的倾向面前,偶像崇拜具有难以抗拒的吸引力。当人们来到石头所做的偶像面前时,他会有一种错觉,以为自己的崇拜是被保证的。即使偶像的制作工艺再粗糙,人也不会怀疑它背后站着的神秘力量。这种错觉,实际上反映出人在将上帝降格时也在自我降格。就好像亚伦说那只金牛犊就是带以色列人出埃及的耶和华,他们就欢呼雀跃。面对偶像,人类实际上放弃了当初上帝赋予的治理权柄,也放弃了自己的尊贵地位。当人类丧失了对上帝的感知和想象能力之后,木石偶像就好像一盏暗夜中的明灯,人们紧紧地抓住它,仿佛一松手就会坠下去,浑然不知自己早已身处底部。
然而人对偶像的崇拜是非伦理的,偶像对人亦没有律法上的要求。人与偶像的关系是索取与交易,这种关系本质上还是以人为中心的。人对偶像的献祭并非仅仅是表达崇敬之情,也不是一种无条件的义务。人们奉上一只山羊羔,心中期待的却是神灵的回报而不是更无私的爱,神灵不过是一位有能力的仆人。这种交易思维非常契合人的自私心态,自私的人所造的偶像也必然是自私的,没有哪一个偶像对人有道德上的绝对要求,它们所要的只是人献上的祭品。人与神灵之间本应该有的灵魂中深刻的相交,被弱化为极为肤浅的物物交易,但是这种浅层次的相交正是堕落的人所期待的,因为没有人愿意或者能够将自己的灵魂向另一个位格全然坦露。
这样的崇拜所反映出的最无意识的思维方式,体现在并且伤害着各色各样的人际关系。汉语当中最能生动地表现这种伤害的词汇当属“白眼狼”了。有什么能轻而易举地将一个人的爱转而为恨呢?难道不是你付出的一片真心被当成了驴肝肺吗?有谁期待自己的爱会换来别人的背叛呢?这样,有条件的爱还可以被称为爱吗?另一种类似的反应人命运之困境的当属为善人遭到厄运而悲叹不忿。其背后的思维方式仍是善应当有善报,行善是有条件的。然而有条件的善还能被称为善吗?
整个世界因着亚当的堕落而受到咒诅,因此呈现出一种互相分离的碎片化场景。这也为多神论和泛神论的登场提供了舞台。放眼望去,一个看起来支离破碎的世界背后怎么可能只有一位神呢?人们把所身处的世界当作是自然的,一目了然的罪恶当然也因此是自然的。罪恶不是一个需要被解决的问题,存在即合理。在这个意义上讲,一神论是反常识的,倘若它是被构建出来的,那必然需要与众不同的超凡的想象力。一神论或与之相似的信念——比如柏拉图的理念,首先不是经验主义的,而是一种违背常识的信仰。
诸神戴好了面具,在人的灵魂搭建的舞台上跳舞,这一跳就停不下来,可谓是真魔性。偶像崇拜既能满足人的私欲,又不要求人拥有高水平的道德,也符合人们凭着经验和理性对世界的认知,用一个心理学的词来说,偶像实际上就是人心的投射,有什么样的心,就拜什么样的偶像。人心纵然多变,偶像崇拜却是千年不变道理,不断强化人对造物主的远离。
今天我们身处一个祛魅的世代,金牛犊失去了昔日的辉煌,但是这个冒牌天神只需换一副面具,就可以继续俘虏人心。偶像今天常常不再以具象的形式出现,却如提姆·凯乐所揭示的那样存在于人心。原因只在于人罪恶的本性没有改变,现实表明撒旦才是真的高级玩家。牠没有什么新的套路,所用的不过是俘获第一亚当并且被第二亚当挫败的那些小伎俩,就是利用眼目的情欲、肉体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牠发动黑暗世界的小无相功,就可以催动一个搅乱人心的江湖。人们以为世界是进步的,并且世界看起来似乎真的在按照人的努力而进步,但是这种进步并没有体现出人性在本质上有任何的改变。既然如此,拜巴力以换取粮食丰收与努力工作以博取好名声之间就没有任何本质上的区别。
保罗在以弗所书中说过,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保罗准确地指明拜偶像的本质,实际上就是人的贪心和自我中心。这与我们在对古近东偶像崇拜现象的观察中看到的一致。从这个意义上讲,第十诫也是对第二诫的呼应,上帝一方面关注人对他的正当敬拜,另一方面也关注人的内心实际的光景如何。
金牛犊不是被扔进了历史的垃圾堆,而是以一种更加隐蔽的方式成为人们的寄托。牠最为成功之处就在于,牠使人们误以为自己不是在拜牠,然而实际上仍是在拜牠。诸神藏在面具后面窃窃发笑,原来今天掳掠亚当的后裔比过去更加简单。什么都不用做,人们就自然沉浸在否定过去的喜悦之中,进而以为抛弃了金牛犊就是抛弃了虚无之神,再进一步地,要抛弃一切的神。人们总是乐于从一个极端摆动到另一个极端,仿佛永不停止的钟摆,将诸神的地位不断摆向一个又一个辉煌。
然而历史毕竟并不取决于诸神的计谋,也不取决于人类的主观能动性。上帝对仇敌的进攻以及对失陷敌营的百姓的营救从来不是兵不厌诈的,而是先礼后兵的。从亚当被赶出伊甸园,到旧约最后的先知,上帝从未停止对他的进攻计划的公开揭示。然而撒旦他不懂爱,也无法理解上帝的套路。当基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上帝定意要挽回一些人的心,使他们不再向诸神屈膝跪拜。自那一天起,诸神的命运就走向了黄昏,只能做一做垂死挣扎,耍一耍魔界夕阳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