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刘震云短篇小说《当兵》读书笔记
偶然发现刘震云的短篇小说《当兵》,读完觉得好。说好可以是一个用专业读者解读的词,但一个不是专业读者说好,也许只能抓住表象的东西。
熟不知,表象的东西,是小说的所有本质以外最珍贵的东西。这篇小说之所以打动我,就是因为所有的表象,才是好小说的精髓。
千万个读者,就有千万个哈姆雷特,小说神奇的地方就在这里。但千万个读者,只有极少数的读者能纵观起表象之细节,之灵魂,之生命的高贵。
这是我对阅读,自己给自己提出了高要求。烂的小说,我也读过很多,华丽辞藻无不彰显作者的词汇使用能力,但却没有点到生命的深处。可以说多数作家没有能在高处着手,低处抵达生活。这是一种能力,这种能力,书里绝大多数教不到,包括老师也无能为力。
要说,是格局,是看问题的深处和广度上,也是开窍的一种表现。让排列出来的人物,自己说话,这不是简单的一句话。绝对是非常高级的。
刘震云的短篇小说《当兵》就具备让小说中的各种人物,自己说话,用自己的语言,自己某时某刻的想法,说出自己要说的话。这难吗?相当难。
好的东西,是经得起检验的东西。事实上好的文艺作品,反映生活,概括生活。
如果生活中的场景,不是生活的场景,那这样的小说,只要看一段,我就会扔掉。为什么,因为没有高度,就没有低度,这低度本身就来自生活的原貌。
一个好作家,从开始学习写作的开始,必须纠正虚伪。虽然小说形式上是虚构的,但内容上绝对不是虚构的。它是小说描写的那片土地,环境中的人,在那个时期的一言一行。如果连这个能力,在写作初中期,都不具备,那估计上升的空间会越来越小。
现在再看刘震云后来的小说,明显感觉在写作初中期,那些生活的磨练,积淀,他会百分百爆发出来。靠什么?我觉得除了格局以外,就是一个写作者对写作内容的负责。
这个负责,并不是要取悦读者,而是要取悦自己。打动自己,这个话,对多数人来讲,是天方夜谭。但对觉知而勤奋的人,一定会绝对相信。
你能打动自己,你才能打动你手下的文字,文字不会装逼,更不会讨巧。这是件自然而然,一以贯之的事情。
刘震云的短篇小说《当兵》写的好。不是因为他暴露了社会的一般性的弊端,或者人性善恶这么简单。关键,是让每个人物,自己说话,自己在那个笔下,到那个点,要说的话说出来。
我也可以总结的概括,这叫文字的准确性。有很多作品,暴露了人性,但文字的准确性上不行。因为你没有前面的铺垫,没有逻辑的支撑,而只是一般般的描写。
没有能力,这个话,绝对是对的。好的作家,他有最最重要的能力,就是让这个小说中的某一个人物,说这个人物该说出的那种话。
你说这是不是能力?
那么好了,一切好的作品,我都可以简简单单的说好。好在哪。好在作家既能俯视整体,把握全局,也能平视,或者更能仰视,让人物说出有人味的话。
生活已经太假了,我们不断的输出太多互相的礼貌或者背地里的狭隘。难道你就没这个能力,把它还原回来?
能力太重要,这和读了多少书有关,也没关。这个能力,让人物自己说话的能力,你说是从哪里建立?
方法论的东西,可以学,但最终如何建立?
我想说。这个能力,是一流作家和二流、三流作家的区别。
语言不是哗众取宠的,语言,特别是小说家在小说中使用的语言,它是能力,是稀缺的。
刘震云的短篇小说《当兵》本质上和其他小说区别不大,关键人家有能力,驾驭语言,这绝对是学不来的。
您认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