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北京出台租房新政,这是划好的重点~
你可能已经知道看到了新闻
今天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联合多部委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这个通知到底说了些啥?
其中哪些与你有关?
小租帮你划好了重点
老规矩:看不下去原文的,直接看解读部分即可~
建立住房租赁公益律师队伍,为住房租赁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租房维权难?政府组织律师帮你!而且是公益性的,大大降低维权成本。且不管执行效果怎样,至少租房维权可以借助的渠道更多和力量更强大了。
基层管理服务站应当做好出租住房的日常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日常检查提上日程,黑中介、黑心二房顶的违法成本增加,即使无法完全取缔,也不敢明目张胆地嚣张了。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各区实际加强租赁住房用地保障,通过在产业园区、集体建设用地上按规划建设租赁住房等方式加大租赁住房供应。新建租赁住房应当配置教育设施,居住人口达到一定规模、15分钟步行范围内无医疗卫生机构的,应当依据标准和规划予以设置。
通过给地等方式增加出租房源供应,并且配套教育资源和医疗资源,保障上学、看病的刚需!
鼓励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支持住房租赁企业通过租赁、购买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支持个人和单位将住房委托给住房租赁企业长期经营,满足多层次住房租赁需求。
鼓励租房企业,支持企业拿地拿房,再次强调支持和鼓励长租,目测长租公寓风口要来啦~
住房租赁监管平台通过链接网络交易平台,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后台数据支持,由网络交易平台为租赁当事人提供住房租赁信息发布、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交易资金监管、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查询、信用评价等对外服务。
发布、签约、备案、交易资金监管、信用查询、信用评价统统要在网上搞定了!听起来像是要建立一个租房届的淘宝or天猫,如果实现了,必然会对假房源、扣押金、猥琐中介造成毁灭性的打击,且线上操作流程便捷,这个太给力了,小租很期待!
承租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条件的,可以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租金补贴。
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
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家庭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以及北京市关于非京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具体规定,依法申请办理其适龄子女在出租住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手续。
义务教育租售同权!!!还可以申请租金补贴!!当然,不管是租售同权还是租金补贴,都有一定门槛,符合要求才能申请,但不管怎么说,比买房门槛低很多了,给力+1
住房租赁各方市场主体可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对其他相关方进行评价,评价信息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予以记录和披露。
是的,你可以给黑中介打负分差评了!租房企业想在这行混的,再不敢欺客啦!
相关部门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记录、累积的市场主体的评价信息和核查结果,为市场主体提供差别化服务、增加服务内容和扩大服务范围,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你的评价有力量!会影响到租房企业的切身利益,给力+2
出租人应当为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合法使用人,并确保出租住房符合以下条件:
1.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安全、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且满足基本使用功能;
2.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布局分割出租;
3.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等不宜居住的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4.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标准。
出租人承担出租住房设施设备维修责任,出租住房设施设备出现损坏影响正常使用的,出租人应当及时维修,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承租人不当使用导致的情形除外。
再次提到出租人资格和义务,牢记租房验看房东、代理人的资格!
规范租金、押金的收取和支付
1.租赁当事人应当根据出租住房所在区域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约定租金,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住房租金发布制度,及时发布住房租赁市场实际成交租金水平等信息。
2.出租人应当按月收取租金。承租人要求按季、年收取租金的,出租人可以按季、年收取租金。
3.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管理或托管方式和退还时间等。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终止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租人应将押金退还承租人。出租人对退还押金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官方发布租金参考,不许乱涨租金!除非租房人要求,否则租金按月收!押金在合同到期后3个工作日内退!给力+3
网络交易平台、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等应当对获取的租赁当事人相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和约定使用相关信息。
中介、租房企业要对房东和房客的个人信息保密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动态核查,发现网络交易平台不符合相关条件、在住房租赁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按规定终止其与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的系统链接;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交易平台随时会被查,想搞小动作的随时被封、违法的随时送公安~给力+4
除以上内容外,再次重申了房东房客和中介的责任义务归属,戳链接复习:
目前新规还在征求意见阶段
意见征求截止时间是2017年8月25日17:00
期待正式出台
期待这些给力措施早日实现
租房不易
监管亦困难
但政策的出台和制度的保障
正在让市场变规范
让每一个参与租房的人得到应有的保护
点击【原文链接】可查看通知原文
祝大家都能找到心仪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