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

狼爱上巫

2018-09-09  本文已影响313人  雨轻风淡

女巫圣上!”

“女巫圣上!”

我神色匆忙地走在吉利村的小道上,沿途是恭敬虔诚向我打招呼的村民们。

阿酸死亡的阴霾气息笼罩着村庄久久未散,村民们诚惶诚恐,纷纷拿出家里的贡品,祈求我帮他们辩明真伪,佑他们太平安康。

老实说,我们女巫一族向来以雨露为食,确保身材苗条,灵力卓越。你们也知道,电视上演的那些身材肥胖,相貌丑陋的女巫都是心肠歹毒的。所以,我对他们拿出来的猪肉水果着实没有兴趣。但是阿嫲说了,一个好女巫是不可以暴露自己的真实想法的,这样才可以永保神秘,彰显自己的神圣,叫世人怕之,畏之,敬之。

街上的村民焦灼不安,路边的小孩带着好奇又害怕的眼神偷偷瞄着我,我一回头,他们的父母便急忙按下他们的背,匍匐在地向我问安。芸芸众生,何其卑微,极力讨好我无非是奢求我庇佑,或祈祷免招我毒手。

昨夜狼人来袭,村民阿酸遇害,我在水晶球中看见他惨死,却紧握住手中的解药,一丝犹豫都没有,坚决不救,真正做到了波澜不惊。

这是我第二次出世为凡人解决狼人之祸。第一次出世,我还十分的天真浪漫,世人待我也没有如今这般恭敬,更多的是打量探究,稍许还带点质疑。

2

两千年前,我是个刚刚成年的女巫,所有的女巫在成年之后,必须离开隐居的桃花林,向世人展现她的灵力,为正义守道奉献生命。所有的女巫对于成年都有深深的恐惧,因为成年意味着死亡。山后边的一座座衣冠冢象征着正义,也预示着终结。

只有我,渴望着世外的一切!

阿嫲是上一代女巫唯一存活下来的,她总是摊开手心,看着那歪扭不清晰的纹路叹息,跟我们诉说着圣战时的惨剧。村民、女巫、预言家、狼人乱世厮杀,狼人的利爪总在午夜划破天际,处处皆哀啼。她不愿我们长大,又祈求我们能一夜成人去解救世人。

我们女巫一族,在未成年之前只能大隐隐于世,每日于山坡上种植花草粮食,俗称务农,辛苦得很。人若是没有梦想,和咸鱼有什么区别呢!务农能有什么前途?都说了,我是一个有梦想的女巫,我最大的梦想就是成年后出山,撸起袖子大干一番,最后衣锦还乡,光宗耀祖。

临走前,阿嫲忧心忡忡,摸着我的头说:“你生性善良,那狼人狡猾至极,此去怕是凶多吉少。”

当然,我天性乐观,从未把阿嫲的叮嘱当一回事,拼命挥着小手跟阿嫲和小伙伴们告别。伙伴们小声地交谈: “真是个傻缺。”我从小务农,书读得少,看她们唇角含笑,觉得她们一定是在称赞我,一开心,步子踢得更豪迈了。

3

遇到朝阳是在吉利村的村口,他倒在一棵老树下,老树上的树枝繁多且细长,一根根低垂而下,遮挡住所有人的视线,也像伸出双手护住了他。他脸色惨白,嘴角还残留着血迹,浑身布满狼人的爪印,每一处的抓痕都像是狼人示威的叫嚣。

即便如此,我还是能隐约判断出这是一美男子,刀刻的五官,棱角分明,睫毛像两把小扇子上翘得厉害。我忽然想起我的小伙伴躲避阿嫲检查时偷看的小言,里边称赞男子好看那句话是怎么说来着?对了,叫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我觉得这话配他恰如其分。

于是,我在震惊与花痴两种情绪的焦灼中,从口袋里翻出阿嫲出发前塞给我的《狼伤鉴定手册》,啧啧,居然达到十级残废。

出发前,阿嫲千叮咛万嘱咐,解药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刻,千万不能用,要为预言家的世子留着。

说来惭愧,我们女巫一族并非外人所言那般法力无边。世人所传的起死回生,揪魂灭灵,探究生死,都有!但是,天地讲究阴阳结合之道,所有的超能力都伴随致命的缺陷。起死回生,有!然千只得一次。揪魂灭灵,有!亦千年只得一次。而那水晶球更是个不祥之物,只能见死,未能预生。就我们这破罐子还得去保护那劳什子的预言家世子,所以我时常感慨:天道不公,不公至斯。

作为一个乖宝宝,阿嫲的话还是要听的。所以,我皱着眉头打量地上的人,万分认真地思索救与不救这个问题。但见他周身泛满银光,脸越发地白了,皮下青筋隐隐闪现。各位看官请注意,此时身泛白光,并不是为了衬托他的盛世容颜,而是他快要去见上帝了!

我很是纠结,蹲在地上戳了戳他的脸,受这么重的伤,皮肤居然还有弹性。都说预言家的世子个个都是盛世美颜,没准这个人就是呢?我双手托着他的背,把他扶了起来,并把解药喂入他的口中。我发誓,我绝对不是因为他长得好看才救他的。

4

他醒来的时候很是茫然,两眼失神,有点呆,看我走近,下意识地抓起了枕头。乖乖,那枕头可是陶瓷做的,有冰敷之效,被砸到了,少不了要受点皮肉之苦。我慌忙摆手解释:“别别别,我是女巫,我救的你。”

他疑惑地看着我,显然有些不相信,那陶瓷枕头又举高了几分。

我欲哭无泪,这男人估摸是被狼人吓傻了,草木皆兵。万不得已,我拿出了水晶球,毕竟能证明我身份的也就剩个球了,但凡我掏出毒药,他能立马把我砸死.

“你看,这水晶球光滑剔透,泛着洁白神圣的光芒,只有施华洛世奇家的水晶才能造出这种上乘质量的水晶,我真的是女巫。”我们女巫的专属水晶球产自施华洛世奇,全球人民皆知。

他打量了许久,后来估计僵持太久,体力不支,只能咳着嗽问我:“女巫?”

我点头如蒜。

他歪头苦笑,“为什么救我?你的药应该留给预言家世子。”

我嗫嚅:“你……你不是?”

他摇头:“区区平民一个。”

我有点眩晕,毕竟阿嫲千叮咛万嘱咐,药得留给那个我未曾谋面的世子。我又望了望他那张妖艳的脸,豁然开朗,这么好看的脸,怎么可能是狼人呢?坏人都是凶神恶煞的!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好坏不在于脸,在于心。

5

他告诉我,他叫朝阳。狼人都爱慕黑夜,厌恶白天的,哪个狼人会取个名字叫朝阳啊?此人名字取得如此光明正大,如此向阳而生,我的疑虑又消散了几分。

他的恢复能力不错,不过十日,他的伤便好得七七八八了。当然,更大的原因是我们女巫一族的解药灵验。以前看那解药黑不溜秋的,我还嫌弃质疑过它的功效,拿出来都有点不好意思,感觉有点掉价,现在看来,倒是跟“良药苦口利于病”有共通之处。

出世之前,我从未见过人间男子,猜想着是不是所有人间男子都如他这般英姿飒爽。哪个少女不怀春啊,即使我是女巫一族,自带主角光芒,也不能掩盖我是女人的事实啊。所以,我时常对着他痴痴地浪笑。

朝阳确是一副仇大苦深的模样:“女巫圣上。”

“叫我灵鸢。”我着急地打断他。

“女巫圣上。”他古板得可以。

“叫我阿灵。”我又纠正他。

“女巫圣上。”他很是无奈。

“或者叫阿鸢也行,虽然我比较喜欢阿灵这个叫法。”

他叹了一口气,斟酌了一下,最后说:“阿灵,下个月十五狼人会再次出没,我们得赶紧去寻找线索,把那些狼人绳之于法,杀之而后快。”瞧瞧,他就是这么正义凛然,我百分百相信他是一个普通村民。

我们一路寻去。因为我救了朝阳,暂时无人丧命,所以村子里一切安康,卖菜的卖菜,宰猪的宰猪,绣花的绣花,更惊奇的,街上还有斗鸡,醉春楼里的姑娘更是白日宣淫,大白天就在门口跳起了钢管舞。狼人故土贫瘠,大家这么炫富,狼人能不眼红?能不来掠夺枪杀吗?不过,我甚是满意,不给民众增添恐慌,便算功劳一件。

与我的左盼右顾找乐子不同,朝阳全身心扑在了找狼人这件伟大事业上。很快,他便在山脚下寻到了狼人的脚印,闻到了浓浓的香水气息,不,狼人气息。

《狼人鉴定宝典》曾注:狼,毛发甚多,味杂,喜喷香水。

他说:“阿灵,明天就是十五了,我们今晚就在山脚下驻扎,明天上山把狼人找出来,一网打尽。”

在山脚下驻扎,那不就是露营吗?那不就是要睡在一起吗?我看看他的脸,咽了咽口水,忙不迭地点头答应。

6

一整个白天,我们翻遍了整个山头,都没有找到狼人。可是那香水味却越来越浓厚,我隐隐不安。

我拉住他的手问:“朝阳,狼人会不会已经进村,准备向村民痛下杀手?”

他很坚定:“这里气味这么浓厚,不会的。”看我眉头紧锁,他又温柔地对我说:“放心,我会保护你的。”然后握了握我的手。

那时的我多傻啊,眼里脑里都是他,他说什么都是对的。我与他在山里侦查,直到惨叫声划破天际。

我脸色煞白,水晶球预示了几次,我都没有理会。因为我的解药已经用掉了,再看也是徒然。我与他快马加鞭赶回村子,白天里的繁华景象全然不见,每个人的眼睛都充斥着恐慌,惴惴不安。

我扒开了人群,看到了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人儿,用颤抖的双手扶起他,深深的无力感折磨着我。

我哭着跟他说:“对不起,对不起!”

他的声音非常虚弱:“我是预言家的世子,我验出来了,那个是狼人。”他轻抬手指,指向朝阳所在的方向。

我不可置信地睁大了眼睛,在我瞳孔急剧放大的时刻,他身后的人引火自爆,在夜空中绽放出一朵绚丽的花,狼人自爆了!

《狼人鉴定宝典》注:狼自爆,绚丽如烟花,璀璨耀眼。

一神换一狼,极其悲壮,村里每一个角落都流淌着哀伤。

人群中有人大喊:“女巫圣上请藏好!”

7

朝阳带着我躲到了山洞里,当真把我供了起来。买菜是他,做饭是他,洗碗还是他。水凉了,他怕我冰着,水热了,他怕我烫着。

我们朝夕相处,迎曦而起,日落而眠,他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

我一腔愤慨,总想偷偷跑出去寻找狼人。他总会在我逃跑的时候一把抱住我,柔声对我说:“阿灵乖,不可以,你现在的命比谁都宝贵。村民们正在进行地毯式地搜狼,狼人狡猾,说起话来璀璨莲花,如果冤枉了你,你丧生了,村民们才是真正没了指望。”他说的是事实,古往今来,狼人下套诬陷女巫的事数不胜数,罄竹难书,我只好作罢。

因为我终日郁郁寡欢,朝阳害怕我一个想不开服毒自尽,睡觉的时候,只要我一翻身,他就惊醒,看我安然无恙,才小心翼翼地在我眼皮上亲吻一下,又抱着我继续睡。

没了预言家世子,大家都是无头苍蝇,月圆之日,狼人再次出击,惨叫声又一次划破了夜空。

听朝阳说,死的是猎人将军,他开枪射杀了一个村民,因为狼人善伪装,会易容术,常常扮作村民模样,他绝不给他怀疑的人留下一线生机。

预言家的世子,猎人家的将军相继死去。我不肯再躲躲藏藏,但也不敢暴露身份,混迹在村民中寻找狼人。当然,朝阳始终伴随在我身侧,为我出谋划策,我很是感激。

有一次,我们路过一染布坊,布匹高挂在半空中的竹竿上,遮住了视线,也遮住了阳光。我没想到狼人会如此嚣张,竟然敢白日行凶,还好朝阳替我挡了一爪子,我才化险为夷。因为是白天,狼人法力没那么大,只是轻伤,又不我得自责而死。

一个肯用生命保护你的人,肯定是爱你的人,我当时就是这么傻。虽然至今未有女巫与凡人结合的先例,但我相信,只要我撒撒娇,求求阿嫲,她会答应的。

第三次月圆之夜,果不其然,又有人丧生了,我愤怒之至,向那天在染布坊出现的人下了毒。

狼人、村民,两大阵营对抗的人已经不多了,我们都心知肚明,天一亮就是决胜之战。

我和朝阳紧紧靠在一起,对面有一人脸带悲戚,缓缓走来。

我对他说:“我是女巫,而且朝阳也是好人,我们不会相信你的。”

他仰头大笑三声:“愚蠢的女巫。此次战役之所以会输,全是因为你。”

朝阳二话不说,一把刀刺向了他,他死不瞑目。

接着,我听到群狼狂啸,那是狼人胜利的声音,朝阳在我眼前变幻出白色的皮毛。

《狼人鉴定宝典》注:狼王,通体白毛,色泽亮丽,容颜出绝。

我头痛欲裂,大喊出声,山林震动,他的绝色容颜在我眼里慢慢模糊。

8

往事不堪回首,阿嫲说我的怨气杀了我自己,我的执念带着我回到了世外桃源,再一次避世为巫。

我从回忆里挣扎出来,仰着头,端着架子,轻轻地向村庄深处的树林走去。

日暮时分,探子来报,我们女巫族的世交好友预言一脉传人已现世。众人皆知,预言出世,只得一人,如今窜出两个,必有一假。

离树林尚有一里地,我便感觉到强大的神力,压得人喘不过气来。上一次出世,我吃尽了苦头,知道了隐藏的重要性,忍不住在心里MMP。三大神族各司其职,但在村民心里,还是划分了A、B、C等级的。我是一个女巫,他们喜欢供奉水果肉类。如若是听闻预言家世子现世,村民少不了十里红妆,三叩九拜。

预言世家自洪荒时代起便是忠义之士,明辨是非。在二十五世时蒙受上天恩宠,开启了天眼,凡胎恶魔在天眼下尽显真身。说到底就是在上古各方神仙鬼怪妖魔乱世的时候,他们屡屡站队,还走了狗屎运似的每次都压中了胜利一方,因此晋升为神。哪像我们女巫一族,荣誉都是靠双手所得,在和平时期只能隐于世,待狼人乱世,又得将花草提炼制作成毒药解药,为世人服务。

狼人乱世,易容术遍地开花,那狼人除了利爪能伤人性命,还舌灿莲花,善于蛊惑人心。世人皆愚昧,无法辨认真伪,预言世家天眼可辨真伪,便在我们三大神族中日益壮大,女巫与猎人二族竟成了他们的保镖护卫。

这傻不拉几的如此宣泄自己的灵力,唯恐狼人不来刀他吗?我突然有点后悔没有救阿酸,而是把解药留给了这个二愣子。越近树林,越见树影斑驳重重,无风,枝叶却摇曳不止。隐约中见林中有二人相斗。

经过上一世的磨练,我识人的功力突飞猛涨。听掌风我便猜出身穿白衣那个使用“左勾拳右勾拳”的人是狼人所扮。

我一抬手,自有村民对他进行爱的教育。死之前,他睁大着眼睛问我:“为什么?”

我眼都不眨:“我平生最讨厌白色。”

他被我气得又大吐了一口血:“难道你喜欢全身上下绿得发慌的那个?”他指了指旁边正在整理绿帽子的预言家世子。

我瞥了一眼,告诉他:“我红绿色盲。”然后他死过去了。

9

这场战争我们首战告捷。预言家世子也不负所托,第二个月圆之夜,狼人果真来杀他。预言家世子就是个事儿逼,他摆好了POSE,在庭院中斟茶赏月,美其名说死都不能毁了祖宗的盛名。我恶寒,差点就在救他的时候故意手抖了。

还好我救他救得还算值得,他不负众望,把隐藏在村民中的狼人辨别出来。村民们与我深信不疑,纷纷举起手中的锄头,也想对那人进行爱的教育。

但这匹狼与之前那匹截然不同,狂傲至极。他负隅顽抗,仰天长笑:“我们狼人兵强马壮,那是你们这些凡夫俗子可比拟的。你们永远不会知道下个月圆之夜,你们会遇到什么。狼王已出,必凯旋而归。”

村民们愤慨至极,纷纷扔下锄头,拿起大刀,将他乱刀砍死了。我数了数,在场一十九人,没有人没下刀。

在血光中,我的头开始痛,剧痛,仿佛有人要用大锤子敲开我的脑袋似的。那句话一直在我脑海里重复:“狼王已出,比凯旋而归,狼王已出,必凯旋而归……”

两千年前,我回到世外桃源,翻出《狼人史册》,朝阳一名并未在册,上边记载着:今世狼王——暗夜。连名字都是假的,更别说其他情啊,爱啊。

我的头痛症在第三个月圆之夜来临前迟迟不见好转。我看到窗外街道上摆满了花圈,挽联上都是对预言家世子的歌功颂德。是的,但凡是只有常识的狼,他今晚绝对会对世子下手,谁会留下一个照妖镜来照出自己的丑态呢?村民们感激世子的大恩大德,提前送别,也算有情有义。

傍晚的时候,下起了淅沥沥的雨,我的头痛症更甚了,我不知道为何,只能躲在床上,任虚汗浸湿了我全身,后来竟沉沉睡去了。

醒来的时候,月亮挂在柳梢头,盈盈月光洒在地面上,地面好像多了一池清水。今晚的星光居然没有被月光比下去,一条银河横穿在夜空中,怪异得很。我坐在门边,迟迟等不到惨叫声,我左摇摇,右晃晃,水晶球毫无反应,待我抬头,天亮了。

无人丧生!我顾不上头痛,拔起腿往人民广场跑去,那里早已围满村民。早前那个身穿绿衣,头戴绿帽的翩翩预言家世子此时被压在舞台上,大家厉声质问他,为什么他没死。他咿咿呀呀地说不出个所以然。而他又走了背运,昨晚开天眼又只验出一个好人。

不知谁大喊了一声:“这是个假预言家,大家送他上西天。”

大家达成共识后,又把矛头指向了我:“女巫圣上昨晚为什么不下毒药?”

我解释说:“我头痛,怕毒错人。”

但是大家情绪高昂,对我的解释唾之以鼻:“无论如何,都应该下毒的。”

他们疯狂地向我涌来,有一人护住了我。他穿得极其朴素,身上连一分挂饰也没有,但眼神凌厉。他说:“女巫做事自有分寸,大家应当信任她,我们现在还有胜算,阿麟愿用项上人头保下她。”

他用他那肌肉扎实的手臂圈住了我,许是他刚才说那番话过于大声镇住了大家,许是他手臂上的肌肉显示他的孔武有力不好惹,大家不再向前。

许久,有一长者向前,他向大家摆摆手手:“阿麟平日最积极了,帮大家修房子挑水劈柴,找狼人永远走在最前头,咱们听阿麟的吧。”

那位叫阿麟的男子伸手向大家做了个揖,回头对我点了点头,我眼里呛满了泪水,很是感激。

10

阿麟为了保护我,盛邀我住进他家。他果真如世人所言,善良能干。村里有好多孤寡老人,他们的老伴大多在狼人之战中丧命。阿麟是他们的衣食父母,时常在他们囊中羞涩的时候慷慨解囊。

他每日外出回来,必为我带回一些小玩意,很多时候是萝卜做的兔子。我把他们都收罗在一个箱子里,今日一数,已有二十八只,时间过得这样快,一眨眼,下一个月圆之夜就要到来了。

那天,他难得早早回到家。他说,村尾的钱大娘头脑不是很灵光了,迷迷糊糊的,把他当成了她老伴,硬拉着他跳了一个下午的华尔兹,他落荒而逃。

虽是这么说着,他却笑着说:“女巫圣上,我已经学得差不多了,又不我也教教你。”

我抬头望天,月亮躲在了云层后,微风吹过,玉兰的香味在院子里弥漫开来,我说:“好。”

我跟着他转了一圈又一圈,最后下腰的时候,他的手揽着我的腰,眼睛里充满了深情。我好久没犯的头痛症顿时又有卷土重来的趋势,有点眩晕,我说:“多么希望月圆之夜永远不要到来啊。”

他声音很低沉,安抚似地对我说:“永远不会到来的。”

11

第四个月圆之夜到来,惨叫声依旧迟迟未有响起,我的水晶球黯淡无光。我下定了决心,把毒撒到了之前预言家世子点出的好人身上。我不能冒险,如果世子是假的,那个好人也肯定是假的。

可是,死的只有我毒死的那个好人,狼人并未杀人,我很是不解。

村民们很开心,他们认为应当是狼人的法力受了某种限制,出现了bug,杀不了人。

阿麟也很开心,他带着我去戏院看《牡丹亭》,人鬼相恋的旷世奇缘他看得津津有味,我却如坐针毯。

我站起身来,他牵住我的手,关心地问:“怎么了?”

我摇摇头,指了指厕所的方向。

我在厕所里的镜子看到自己惨白的脸,一如当初我救朝阳时他的脸一样的毫无血色。

从厕所里出来,我特地绕了一个方向回到包厢,他并未发觉。我的刀刺进了他的后背,他缓缓转过头来,我的唇,我的手,我的脚都在颤抖。

他向我伸出了手:“阿灵。”

我狠狠拔出了刀子,大喊:“这个名字不是你能叫的。你以为我还会再被你骗一次吗?”

他第二次在我的眼前变幻出白色狼毛,天地变色,狼群哀嚎。他的属下速度当真快,大白天,毫无伪装地冲进了戏院,恨不得扑过来把我撕个粉碎。

“解药!”他们把狼爪架在我的脖子上。

我笑:“此刀是我两千年来用心头血制作而成的破魂刀,无药可解。你们的狼王,将身归天地。”

眼看狼爪就要抓破我的喉咙,他阻止了他们:“回狼族。”

“王上!你这又是何苦呢?两千年前,你备下了三十三座城池想要迎娶她。这次战争,我们明明胜券在握,你却两夜不肯杀人。到头来,这个恶婆娘还给了你一刀。”

“回狼族!”他用尽了全身力气怒吼出声。

他们放开了我,我脚下踉跄。他的眼神无尽沧桑,我的心亦然。

然后,他们在我的眼前遁隐而去。

尾声

《巫族纪年》记载:公元前1788年,巫女灵鸢率吉利村民众大胜狼族,狼王遁逃。两千年来,再无战事。

我跟阿嫲一样,成为了能活在世上的女巫,但是那个活泼天真的我却再也回不来了。我向阿嫲告别,游走于天地间,陪伴我的是那三十只萝卜兔。

在他还是朝阳的时候,我曾说过:“月亮这么水灵,不应该招来狼人,应该是嫦娥抱着玉兔。”他手拙,捏不出嫦娥,在做阿麟时,便给我捏了三十只萝卜兔。

以前狼人出没,世人皆不爱到草原。我却拼了命往草原里钻。去到蒙古草原那晚,月亮像个玉盘似地挂在天上。我躺倒在草地上,想象着这里曾经狼人奔腾而过的情景,吸了吸鼻子,想闻闻那股呛人的香水味。

不知是不是幻觉,远处群狼狂奔而来,领头的是一只通体发白的巨型狼。我看呆了,白狼在我眼前定了下来,幻化成人形。

他说:“不是说,日日以心头血喂养那把刀,我会消散在天地间吗?”

我表情讪讪:“后来太疼了,就不挖心了。”

他抬起我的下巴:“是想骗我三十三座城,做我的美娇娘吧,嗯?”

我装死。

很久很久以后,我问他:“你们怎么不去抢凡人的东西了?”

他摸摸鼻子:“当年你留下一本书叫《五谷杂粮》,我们现在自己都能种出大米小麦了,抢什么啊。每次易容,脸皮扯得生痛,还没本尊好看,累死了。”

哦,那还是我在世外桃源务农时,为了缓解劳累随手写下的杂记呢!我不禁感慨:劳动使人致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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