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不可乎
花了一天零一个夜晚的时间,草率地看完了《洛丽塔》,久闻大名,一个中年男人的不伦之恋,“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诸如此类的,但没想到,如此有意思。
这应该不是一篇合格标准的读后感,更不会是一篇书评,读后无所可感,也无甚可评,说震撼显得轻了,说毁三观又显得过了,不置可否。
爱情这玩意儿,和性这个东西,哪里是寥寥几笔可以说尽的。从头至尾一字不落地翻过昆德拉的盛名之作,也不过对爱情与性的关系有了个大致的关联认识,除此之外,其他的,就不在这说了。
想来,无论男女,都会在特定的时间地点之下,对特定的,或是任意某个对象投去如同解剖刀一般的目光吧!从头到脚,从发色到三围,再到腿,是否符合黄金比例?那是艺术家的头脑,大部分人只需要知道衣服底下的样子基本如何,便足够了。
有段时间一些人戏称男女交合为“活塞运动”,或许至今这种说法依旧是存在着的。印度《爱经》也好,现在部分汉学家仍在研究的房中术也好,性,早已不是原始先民随意拉住一个女人扛进山洞里进行的纯繁衍性的生殖活动,在某个层面上,它是一种激情,是一种带着刺激性的心理和生理的双重运动。弗洛伊德颇青睐性这种东西,他的精神分析法中多多少少透露出一些泛性论的意味,精神分析法虽好,可让意味深长的“性”烂大街,就是弗洛伊德的不对了。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托马斯是一个把爱情和性分得很清的人,当然,他也是一个摇摆不定的人,许多时候,越是明朗的东西就越容易模糊,甚至,乱成一锅粥。无爱则无性,无性则无爱,我不知从何处听来了这句话,不作评论,开心就好。
完整的意淫,应当是在头脑中演绎一整个过程,如同对于“洛丽塔”这个小美人胚子,万丈高楼平地起,意淫就该从模拟爱抚开始。一个大叔和一个萝莉的爱情,不妨理解为一种高段位的互撩,期间没有输赢,只有进度多少,要么“本垒打”,要么各自“鸣金收兵”。大叔会老去,小萝莉也会长大,时间是流动的,唯有意淫对象的特征是固定的,可世上哪有那么多这样的对象,便只能以一种最现实的方式——犯罪结束整段荒唐故事。
希腊神话中的蛇发女妖梅杜莎,本是雅典娜神庙的祭司,不料在一个不可思议的情况下,在雅典娜神像的面前,遭到了海神波塞冬的强奸,女战神震怒,女祭司的一头长发就变成了蛇。见美杜莎者便石化,或许,正是这位本应美色倾国的可怜人对于性暴力的反抗呢?
越是现代,越发觉得,性与爱的距离越发得远了。或许这种现象已经存在了许久,只是人类不愿意承认,因为“性爱”这个词的存在,因此人为地把它们分开显得残忍而武断。然而,颇具理想主义的我们还是会希望这二者的完美结合,于是,《阿黛尔的生活》里那段长达几分钟的情节倒是唯美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