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维权记:有钢丝的烤鱼

2017-10-22  本文已影响185人  沛文沛语

昨天刚写完食品安全维权,今天就实实在在体验了一把。

刚在双井办完事,吃烤鱼,吃到一半发现了一个钢丝残留在鱼肉里面。叫来服务员,服务员把餐盘端走换了一个新的,然后就没下文了。继续吃饭,一边吃,一边琢磨等会儿怎么应对。吃完结账的时候,我问服务员刚才的钢丝残留怎么处理?服务员说,给您打8折。我心想这也太没诚意了,本来团购就是八八折,不放点血不长记性。

食品安全维权记:有钢丝的烤鱼

我说:“这么着吧,两个选择:第一,您说多少钱我付多少钱,等会儿我打12331食品药品监督管局投诉,请他们介入处理。第二,这个责任必须有人来负责。我付够这个菜的成本,这份菜该赚的钱你们自己内部协商,从杀鱼的员工工资里面扣除,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服务员:“实在是对不起,我们以后会注意的。”

我:“你是服务员,不是第一责任人,我也不想难为你,我接受你的道歉,但是道歉很廉价,道歉也不解决问题。”

服务员:“您的意见是?”

我:“这顿饭你给我打6折,这足够你们维持成本了,至于本来应该赚的钱,你们内部处理”

服务员同意了我的提议,然后拿计算器算了一通,2.8斤的江团鱼打6折,加上其他菜,150元。直觉告诉我好像不对,算个6折不需要这么复杂的计算,我重新算了一遍。本来整体88折也是150多,这没什么意义。我坚持整单6折,最后是116元。

食品安全维权记:有钢丝的烤鱼

结完帐,开完发票。临走之前再次提醒服务员

“食品安全无小事,我想你们自己在家杀鱼的时候不会这么处理吧?你们难道就这样对待客人?如果是孩子,老人不留神吃到胃里,那会对客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很大的影响。一年的辛苦经营,不够一个事件的赔偿。我不是为了占便宜,我希望你能把我的话转告到后厨的相关员工。也为了其他客人的安全负责。”

整个事件协商解决的还比较顺利,我也没有用激烈的言辞,有理有据。你可以不接受我的条件,我付全款,但是你可能要承担更多潜在的损失。

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权利,自己要有维权意识,知法懂法,主动保护自己的权益,也尽到自己的一份监督责任。尽早关闭风险,也是在积德行善,避免其他消费者再次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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