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为而不争

2017-11-26  本文已影响0人  日就月将

老子在《道德经》最后一章讲,“天之道,利而无害;人之道,为而不争”。但是又有人说,如果不争,又如何走上更高的平台去实现自己的理想和抱负呢。进而引发了这样的思考:

对于四五十岁走向事业巅峰的人来说多有人呈现一种“为而不争”的状态,究竟是因为他们已经争过了,才选择了为而不争;还是因为他们摸爬滚打了几十年,终于领悟到了,为而不争才是最有效的方式呢?

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我倾向于后者,但是想要更多的证据,于是返回到《道德经》寻求答案:

幸运的是,《道德经》第二十二章,对此做了解释。

首先第一句,“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这句解释了一种状态,我最喜欢“洼则盈”,就像正弦三角函数的波谷,又或者斜率最大的点,都是一种不满的状态,而这种不满的势让水来得更快。即所谓少则得。

转下文,“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诚全而归之。

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这一句话应该有很多理解,不过有人反驳说,有些时候不争就什么也得不到,但我觉得是曲解了这句话。为而不争,不为达不成目标,但是不争却不然。倒不如理解为尽人事听天命,又或者说,制定计划,但是不要有期望。佛家讲因缘果报,“为”即是“”,没有助缘,没有因缘和合,事情也是不会发生的。圣人深知如此,自然没有争夺之心,徒增烦恼与妄念,造意业乃至造口业和身业。

在这里,套用佛家对我所和我执的解释,佛家强调佛没有分别心,没有分别也就没有你我,也就没有你我不同所带来的各种欲念、执着。在《道德经》中圣人明了天下式(“圣人抱一”),清楚盈与亏是自然的现象,我得与他得并无差异。我比较倾向于这样一种认识:“万物皆源于大道,和大道同体的人拥有了宇宙万物,还有什么可争夺呢?得道之人不与人争,也就没有得;没有得,也就没有失”。

但同时我也想指出,这种得不仅是心灵上的满足,在事实上,为而不争也更易得到。即所谓“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至少在经济学上有太多案例,合作、损失部分利益,总的来看,是获益的。最典型的例子莫过如博弈论里的诸多模型,寻求自己最有力的的方案往往的整体利益的缺失。此外,医疗保险的案例也说明,在面对不确定性时,如果大家都能让步,对个体的好处依然是最大的(至少期望的和最大),以后会专门对此案例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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